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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2024-01-05 19:10:37 范文大全 打开翻译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孩子健康快乐、成人成才是您的期盼,也是党和政府的希冀。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关注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仅今年__至__月,____就__次对治理校外培训乱象、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双减”意见对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出明确的要求。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违规培训行为。为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将国家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市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在市民政局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才能招生收费,开展培训活动。无《办学许可证》、未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营业。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按照章程规定开展培训活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

2、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__函〔20__〕__号)的规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批。不得使用境外教育课程,不得超标超前培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3至6岁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3、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聘请的教学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__函〔20__〕__号)的规定,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不得聘请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4、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5、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制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__函〔20__〕__号)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不得利用不规范格式合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6、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执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__函〔20__〕__号)的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上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进行预收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正规发票。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以其他名义开具收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款凭证。( 作文 zUOWenba.neT )

7、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应执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__发〔20__〕__号)的规定,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目前我市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它们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都是违规的,敬请广大家长监督举报。同时,也请各位家长对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提供线索。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希望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切实履行自己的教育责任和监管义务,支持和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快乐成长、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创造更好的氛围和环境!

让我们一起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快乐成长、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共同努力!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2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

寒假期间,为巩固和深化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请您不要盲目、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自觉抵制幼小衔接班、小升初衔接班等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寒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

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才缴纳,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适用于学科、非学科类机构)。请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App家长端实名制进行选课、缴费、消课,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缴费后应主动索取收费发票。此外,请您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

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寒假期间,希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同时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3

各位学生家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培训市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优化__教育生态环境,市校安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全市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为配合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好广大学生及家长的权益,现向全市学生家长告知如下:

一、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保证课堂学习任务的圆满完成,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良好学习习惯,让孩子拥有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家长要正确看待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

二、请选择规范合法培训机构

各位学生家长要正确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中非学科培训只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证照中“经营(业务)范围”必须要有教育培训项目,同时还要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法的校外培训机构最后还要在《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发布。其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师资以及办班等关键信息,均需在办学地点显著位置公示,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防经营者卷款而逃等潜在风险,家长在决定选择交费前要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请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非法培训机构由于未经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将无从保障,请学生和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警惕,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加强监管,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继续无证办学的机构将责令关停,同时将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们诚恳地希望得到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发现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请及时举报,我们将与相关部门协同查处,共同规范校外培训市场,营造健康、多元的社会教育环境。

举报电话:____—________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4

尊敬的家长朋友:

元旦、寒假将至,“双减”实施以来,我市综合施策,“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寒假期间,为巩固和深化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请您不要盲目、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在成长过程当中存在个性差异,与“别人家的孩子”相比存在不同是很正常的,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孩子的兴趣和特长。要建立学习型家庭氛围,帮助孩子养成独立自主的学习习惯。不要过分依赖和夸大校外培训作用,切实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特点,切忌盲目跟风从众,增加孩子和家庭经济负担。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寒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

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主动接受资金监管,将课程上架至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家长可通过手机下载APP端选课、购课。假期里,如确有需要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一定要审慎选择合法正规、培训行为规范、防疫工作落实到位、无安全隐患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孩子实际需求,适度参加。寒假期间,您让孩子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缴纳费用时应注意以下四个要点:一是务必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__年修订版),并详细了解课程内容、授课教师、收费项目标准、退费规则等事宜,提防合同中出现类似于“概不退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二是所缴纳的培训费用应直接转入校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唯一的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不要将费用转入机构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或任何私人账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三是家长应综合考察学校办学能力,缴费前应注意预缴费时间不要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任何以赠送课时、办预付卡诱导学员的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家长应果断拒绝。四是您有权在缴费后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不要接受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式”收款凭证,并注意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收费凭证。

主动举报违法行为

请广大家长协助我们共同做好监督工作,对提供有偿家教服务的在职教师、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以及无证无照举办学科培训的“黑”机构、“黑”培训班或个人,请您积极提供线索,举报监督,我市“双减”工作专班将持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家长朋友的合法权益。家长朋友们,当前新冠病毒不断变异,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请您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

值此寒假和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祝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全面发展、茁壮成长!祝愿您和家人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团圆、新春愉快!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5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双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彻底清理校外违规培训,中共闻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闻喜县教育局党组研究通过了《全面彻底清理校外违规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启动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清零行动、学生参加校外违规培训清零行动和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教育系统将把落实“双减”作为一号工程来抓,通过专项整治,清除违规行为,减轻学生负担,坚决捍卫“双减”政策的尊严,维护闻喜教育生态。

一、整治范围

1、小饭桌超范围经营,存在作业辅导或培训行为;

2、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借助“合法”外衣,存在学科培训的“非法”行为;

3、取缔的学科类培训机构隐形变异,伪装成“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住家教师”“直播变录播”“众筹私教”等形式擦边开展校外培训;

4、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私自办班或进行“走穴式”“一对一”辅导;

5、其它违反双减精神或教育规律的行为。

二、家长职责

1、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家长要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希望各位家长坚持正确的理念、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学习、生活和锻炼,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2、家校配合协同育人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家长要加强和学校的密切配合,按照学校的安排共同发力,服务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家长不要一厢情愿地安排孩子参与补课、培训,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根据“双减”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真正实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清零、学生参加校外违规培训清零和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清零。

家长朋友们,健康比分数重要,爱心比能力重要,品行比知识重要。人生不是短跑,成长不能速成,每一个孩子都是含苞待放的花蕾,会在不同的花期绽放精彩。让我们同向发力,携手共进,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不懈努力。

为给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欢迎家长朋友们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督导室:______

县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股:________

学校举报电话:138________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6

各位学生家长:

今年以来,针对全国各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工作意见,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要求,全面规范我县教育培训市场,切实减轻广大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优化__教育生态环境,我县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形成全县培训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为配合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护好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权益,现向全县各位学生家长告知如下:

一、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在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理性看待孩子参与校外培训的作用,应以满足孩子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理性选择校外培训。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引导自己的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努力提高课堂学习效率,保证学校学习任务的圆满达成,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课外学习负担,让孩子拥有一个阳光、健康的学习生活空间。

二、请选择规范合法培训机构。

各位学生及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请理性选择,选择合法机构。合法培训机构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均需“亮证”办学。其培训项目、收费标准、师资以及办班等关键信息,均需在办学地点显著位置公示。按照最新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防范经营者卷款等潜在风险。家长在决定选择交费前要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三、请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

非法培训机构由于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将无从保障。请学生和家长们务必引起高度警惕,自觉抵制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继续无证办学的机构,我局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培训机构综合治理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工作,我们诚恳地希望得到全县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发现本县的非法教育培训机构,请主动举报,我们将立即查处,绝不姑息。

举报电话:

__县教育局:____—______,157________

__县市场与质量监督局:______

__县民政局:________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__办发〔20__〕__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孩子学业成长关键在于学校课堂教学,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乐至县的校外培训机构均为“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培训(非学科)”,如果在校外对孩子学习加码,利用假期开始学下一学期内容、超越课程标准学习“奥数”等知识内容,不仅违犯《“双减”意见》,也增加了孩子课业负担,更违背了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业发展规律,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选择合法机构参加培训。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同时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否则可能是证照不全的非法机构。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时,家长应查看培训机构的资质,主动规避消费风险。

三、请将“彩虹钥匙APP”作为唯一缴费渠道

家长在报名时,请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使用国家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版);采用“彩虹钥匙APP”选课、报名、缴费、消课、退费,索要正式发票,一旦发生争议与纠纷,才能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签订合同、不索要票据,可视为家长自动放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希望各位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暑期生活,让学生过一个健康快乐而有意义的暑期。同时,欢迎各位家长对本县的非法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____-________

举报邮箱: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8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近期,上级相关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发现众多无证、无照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师资不全等问题。为保障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学习安全及合法权益,特温馨提醒各位家长: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良好学习习惯。校外培训只是查漏补缺、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希望家长以满足孩子自身素质、个性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同时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理性选择,切不可盲目跟风,加重孩子学业负担。

二、不轻信广告宣传,选择正规培训机构。

目前,市场上存在一些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私自设立,和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无教育培训权限的机构,由于这些机构缺乏资质,一旦产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维权无从保障,请家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凡是面向中小学生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必须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应亮证亮照办学。按照最新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以防范经营者卷款等潜在风险。

三、采取正当手段维权,自觉抵制校外违规培训。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一定要与相关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合同。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等,逐项认真审核签订。如遇纠纷,建议您第一时间与该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请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我们呼吁,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欢迎各位家长对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举报!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9

尊敬的家长:

大家好!

新春将至,__师范大学附属__小学全体教职员工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理解、配合学校工作的各位家长朋友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帮助孩子度过一个愉快的寒假假期,现就寒假校外培训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一、正确认识“双减”政策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体现出党和国家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部分培训机构应试化、超前超纲培训,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亟待进一步规范整治。希望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双减”工作重大意义,积极了解“双减”工作一系列重大举措,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工作,形成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

二、谨慎选择校外培训

确有培训需求的家长,应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不攀比不盲从。要仔细查看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要具备两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尤其要看清许可证上明示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在有效期内,机构是否将教师资格证、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上墙公示。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师资质量、教学水平、设施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广大家长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三、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请家长们积极参与监督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现场察看培训机构是否落实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如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部分培训机构变相超期收费的违规行为,并保留好相关合同、发票或其他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提高警惕,谨防一些培训机构通过“一次性付款多打折”“多买多送”等手段骗取钱财,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非法办学,监督教师的从教行为,共同为孩子们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秩序。

最后,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祝孩子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告家长书 篇10

全市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学生过一个愉快假期,市教育局特向全市广大家长作如下提醒:

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孩子的成才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组织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不要轻信校外培训机构做出的与升学、考试相挂钩的保证性承诺。家长可以引导孩子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家务劳动、体育锻炼等活动,丰富孩子的寒假生活,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正确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的家长,要结合孩子兴趣爱好、学习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孩子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机构时一是看办学资质。正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并在培训场所醒目位置张贴。二是看是否规范经营。查看办学许可证等证照上的机构规范全称、办学地址、培训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培训场所是否安全,为孩子选择无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三是远离非法培训机构。非法培训机构办学场地、资产等相关保障条件安全隐患大,提醒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远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避免权益受损。寒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在居民楼、出租屋等地举办的作业辅导等培训班都是“黑机构”。

要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参加校外培训时,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20__年修订),要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App家长端实名制进行缴费,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并妥善保管培训合同及缴费凭证,切忌“私下交易”,以免因机构经营不善卷款跑路造成损失。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均属违规收费行为,要自觉抵制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缴费,防止上当受骗。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还孩子们一个愉快的童年需要广大家长朋友与我们一起努力,我们诚恳的希望家长朋友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非法办学,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

祝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成长,祝家长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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