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1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为保证本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广大业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对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出入的车辆进行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持车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出入。
2、驶入小区内的车辆限速行驶、按车位停放、确保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小区业主内部车辆管理:
(1)各有车业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时间,到倾城小区物业管理处二楼客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领取通行证。交纳车位占用费,划定车位、编号、车牌号。
⑵、由于小区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楼前人员通行的需要,所划车位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车辆停放。物业处通知公示时间,先来先办车位划完为止,对有争议的车位双方协商解决。(办理车位凭:业主购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行车证、驾驶证登记办理,)
(3)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
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后停放在车位上,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4)车主(司机)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负责。对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律不办理通行证。
4、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
(2)外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当日18: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7、停放小区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停放好车辆后,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8、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9、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物业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2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车辆(包含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放、行驶秩序,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__市物业管理条例》、__市《关于进一步完善__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联合__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小区地面泊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车辆实行先到先停,停满为止,根据小区目前的出入口设置,目前为环丁东支路西门进、大农港路东南门出(单行线),禁止调头行驶。
第三条目前没有车位业主和租户开通地面自动识别功能,请进入的车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车头按规定统一整齐摆放,禁止乱停乱放现象,如不服从物业当班秩序维护员管理及有乱停现象超过三次,取消自动识别权限。
第四条外来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本小区停放,特殊情况下需要进入小区停放的,需要业主门口接待及电话确认登记入场,入场后按相关规定收取停车费用。
第五条为规范停车秩序,地下车库泊位实行一位多车交替进入,无权限车辆禁止驶入地下车库,地面车位属于临时泊位,所有车辆在地面停放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统一按临时计费标准进行收费(含地库车辆)。
第六条进入本小区车辆须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确保行人和车辆行驶安全。
第七条进入本小区搬家及送货车辆,入场时应当在门岗登记且服从管理,临时车辆停靠在不妨碍他人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同时开启双闪,防止意外发生。
第八条车辆登记办法:业主车辆以房产证户主信息为依据,三代之内亲属提供书面直系关系证明材料,机动车辆享受业主权限,特殊情况由业委会讨论同意,并及时公示后认定;租户车辆以租赁合同为主要依据;在规定期内未进行登记的需要提供书面报告,向物业申请办理停车事宜。
第九条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应当按照消防管理的规范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地下非机动车库可停放及充电),有序停放,严禁车辆进电梯上楼及在楼道和室内充电。
第十条建议车辆收费(机动车):
1、进入本小区车辆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的以半小时为一个计价单位。(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城管执法车、垃圾清运车等公共服务类车辆进入小区时免收停车费)
2、外来临时停车收费:停车每小时4元,24小时内封顶24元,且外来临时车辆必须于当日19:00前驶离本小区。
业主收费:业主第一辆车4元/天,第二辆车按4元/小时,24小时内封顶12元。
租户收费:单租户车辆第一辆车按4元/天,第二辆车按5元/小时,24小时内封顶15元。
5、临时亲情车辆4小时内免费,超过4小时的按4元/小时计算,24小时内封顶24元。
备注:1、意见征求日期:20__年6月23日—6月30日;2、请业主以书面形式提交至联合__11幢2单元一楼业委会意见箱。
物业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3
为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村实行在各出入口安装智能分析监控枪和车牌识别系统,切实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加强村内的安全防范力度,同时为使资源利用率最大化,该系统将根据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美丽文明村居等工作要求,对乱停放、占用公共道路、阻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的车辆进行约束教育,培养车主有序停放车辆的良好习惯,纠正不文明行为,让居民住得安心,出行顺心。特制订本方案。
一、封闭时段
全天24小时实施封闭管理,所有车辆出入我村均需要经过车牌识别系统方可进出。
二、车辆分类管理
车辆管理共分四个类别:
1、户籍类:指本村户籍村民、本村户籍村民的配偶及在本村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外地人员并已办理停车证的车辆。
2、新市民类:指在本村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并已办理停车证的车辆。
3、报备类:指因建房、房屋装修、照顾亲人等特殊情况需要停放较长时间已并办理停车证的车辆。
4、临停类:指临时停放没有办理停车卡的车辆。
三、区域停放
1、早上8:00-18:00
所有类别小车均可以停放在我村划定的停车位内。
2、18:00-次日8:00
有标注车牌号码的车位只能停放对应车牌的车辆,其余没有标注车牌的车位所有类别车辆均可停放。
3、6米以上(含6米)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区域(南埠吉利公寓对面停车场、杨滘水利枢纽对面停堤围边车场、杨滘马仔农庄后面停车场、水厂门口对面堤围坡脚边)。
四、停车证办理及收费标准
(一)办理条件
1、户籍类车辆: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按规定缴纳场地占用费并签署场地占用协议书,领取《停车证》。
2、新市民类:带身份证、居住证、租房合同、机动车行驶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按规定缴纳场地占用费并签署场地占用协议书,领取《停车证》。
3、报备类:向村委会递交申请,批准后由车主带申请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到村委会办理,按规定缴纳场地占用费并签署场地占用协议书,领取《停车证》。
(二)收费标准
1、收费周期按年划分,一次性收取一个收费周期费用。每年的12月份为下一收费周期统缴期,在统缴期内缴交下一收费周期的停车场地占用费的车辆将按10个月计收,非统缴期内缴费的则按该收费周期剩余月数收取(每月15日前(含15日)办理停车证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每月15日后办理的当月按半个月计算)。如在已缴收费周期内离开本村的(但必须满三个月),可以凭收费收据原件和停车证原件,提前十五天向村委会提出剩余月数停车场地使用费退回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后退回(提申请当月费用不退;统缴期内缴费的,退费时以10个月为基数计算剩余月数退费)。申请退费时填写申请书并且提供本人中国农业银行或顺德农村商业银行的账户,申请审批后退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同一辆车办理退费后三个月后才能重新办理《停车证》。
2、本村户籍村民(现不在本村居住的)及外嫁女(非本村居住)的探访车辆每月享有90小时免费停放时间(相关车辆需要带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到村委会登记)。
3、村民自建房车库停放的车辆需要带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村委会登记,待村委会核实无误后,可免收停车费用,但每天18:00-次日8:00不能在我村路面停车,如发现则按乱停放处理,超过3次乱停放的(含3次)该车辆列为黑名单车辆。
4、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执法车辆、实施救援的医院救护车、市政设施抢修车辆、邮政车辆、公交车辆、殡葬车辆等特殊车辆免费停放。
5、在我村开办企业及租用村集体物业的,如厂房内有停车位的,需要带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提前向村委会报备,待村委会核实无误后可免费停车,但报备车辆不能在我村路面停车,如发现则按乱停放处理,超过3次乱停放的(含3次)该车辆列为黑名单车辆。
6、出村车辆缴费后需要在15分钟内离场,超时则需要重新计时收费。
五、积分管理系统
1、每台车辆基础积分为100分,分值最高上限为100分,减分无上限可以负数累计;
2、违规停放的车辆扣30分/次(包含有《停车证》但没有按指定位置摆放在显眼处的车辆);
3、不服从管理辱骂管理人员扣50分/次;
4、违规情节严重的车辆扣100分/次,并列入黑名单;
5、车辆积分为小于等于10分或负数的禁止进入;
6、加分途径:参加村内志愿活动5分/小时,村内见义勇为、好人好事30分/次;
7、积分周期为一年,每年的1月1日所有积分重新复位,黑名单车辆除外。
六、车辆管理规定
1、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已规划的停车位内,村内公共停车位以先到先停为原则。
2、6米以上(含6米)的货车必须到指定地点停放(南埠吉利公寓对面停车场、杨滘水利枢纽对面堤围边停车场、杨滘马仔农庄后面停车场、水厂门口对面堤围坡脚边)。
3、村内所有汽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如车辆发生失窃现象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车主或使用人相关损失的,村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4、若住户住房门口有足够位置停放车辆,经村委会同意,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该住户可申请将车停放在其住房门口并免划停车位和享有优先使用权。但车主须先到村委会申请登记,按实际情况办理《停车证》,并按相关手续缴交费用后方可停放。
5、已办理《停车证》的车辆,须将《停车证》贴于车辆挡风玻璃右上角的显眼处,以便检查。若不按规定放置或故意遮挡的,将作未办证处理。
6、对没有履行停放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及车辆,将列入黑名单,有《停车证》的立即注销。
7、《停车证》到期后,未及时办理换证的,视为无证处理。
8、在本村行政事业单位服务的外地人员的车辆,按本村车辆管理。
9、停车位只允许停放汽车,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放置任何物品占用停车位(包括地锁、三轮车以及摩托车),一经发现村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强行清理或拖离,所有费用由物主承担。
10、摩托车、三轮车和电动自行车不需办理停车证,在不挡道和不影响周边村民的前提下有序停放,但不得占用汽车车位。若发现有不按规定停放,经通知后仍不改正的,村委会有权对该车进行拖离,所有费用由车主承担。
11、已办理《停车证》或未办理《停车证》的车辆(含报废车辆),若长期(一个月以上)占用停车位不动或停在路旁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车辆,村委会将对该车张贴7天限期通知书,逾期没开离的,将拖吊到临时停放点,一个月后仍没有车主联系处理的,则报请镇交通部门执行拖吊,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该车主负责。
12、新购车辆还没有上牌的车辆,进入前请联系________,做好报备登记。
13、进入时必须有序进入,若出现非系统技术问题,进入时不能识别进场记录的,出场收费即按每天最高限价30元/天/辆的标准收费。
14、有下列行为的,将视为违规停放处理:
(1)没有按要求停放在已划定车位内的车辆(含三轮车及摩托车)。
(2)不按指定区域停车的车辆。
(3)一辆汽车占两个或以上停车位的车辆。
(4)一个车位同时停放两辆汽车。
15、有下列行为的,立即注销已经办理的《停车证》,该人员取消办理停车证的权利:
(1)私自制造、销售假《停车证》或购买非本村统一订制的《停车证》的。
(2)违规停放不服从处理,警告多次仍不改正的。
(3)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
16、村内所有停车位优先安排给村民建房堆放建筑材料,原来车位停放车辆需无条件让出车位,村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附近重新安排车位。
七、附则
1、本方案如有未完善之处,村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更新修订。
2、村委会对本方案有最终解释权。
3、本方案自20__年2月25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执行。
物业小区停车场管理方案 篇4
__小区住户共1091户,入住率基本达到100%,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共100个,地下停车位622个(其中高层区域486个,多层区域136个),每户车位占比只有0。66。近期原集镇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都实施了停车收费,外来车辆进入我小区外围停车现象愈加严重。
为加强小区的有序管理,最大限度缓解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防止重大安全隐患的产生,相墅社区参照闻堰街道内其他小区的管理经验,并报上级同意后,特制定以下停车管理实施方案。
一、车辆进出规则:
1、为确保小区内行车安全有序,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统一实行“南进北出,单向通行”的规则,原北门地面停车位进口关闭。
2、北门高层地下车库进出口保持不变,拥有高层地下车库车位的车辆可从该进出口出入,也可按照单向通行的规则从南门进入。
3、小区外围停车区域的车辆,暂按原进出模式,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再作优化。原小区东消防通道进出口,只出不进。
二、停车规则:
4、对小区业主无地下停车位的车辆,需要在小区地面停车位停车的,实行“先到先停”的原则。系统显示地面停车位为“零”时,禁止一切无地下停车位的车辆进入;待有地面停车的车辆出来后,才可以重新进入,严格做到出入平衡,杜绝违停。
5、进入小区地面停车的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划定的停车线内;对违规停放的车辆,第一次告知,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列入黑名单,严禁该车辆进入小区地面停车位停车,直至该业主提供书面保证后才可重新输入。
6、对无系统登记的车辆需进入小区内部的,一律进行书面登记(包括:车牌号码、联系方式、进入事由等),并根据设备显示的小区内停车空位数量和时段决定是否放行,高峰时段严禁无系统登记车辆进入。严禁无系统登记车辆在小区内地面停车位停车过夜。
7、对无系统登记的车辆需进入小区外围停车区域的,早上8:00——下午17:00,暂按原模式进出;下午17:00——次日8:00,一律禁止无系统登记车辆进入,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的,一律进行书面登记后才可进入上述区域。
三、车辆系统登记原则:
8、业主自住房:原则上允许一个房号(且为同一户家庭成员)登记两辆车为业主车辆,业主可凭房产证等有效证件、户口本、行驶证办理登记后正常进出小区及外围停车区域。
9、租赁住户:在房东没有在该房号登记业主车辆信息的前提下,原则上一户(一套房子)登记两辆车,凭房屋租赁合同、行驶证办理登记后正常进出小区及外围停车区域。
10、小区外围商铺经营户:原则上一个商铺只可登记一辆车。除工商银行、新奥燃气、交警中队等机构由街道协调处理后决定。
11、对进入小区内部及外围停车区域的车辆,一律按照“系统登记车辆”和“无系统登记车辆”进行管理。
12、后续待相关手续完备后,__小区将执行停车收费政策。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3、对拥有多辆车的业主有地下停车位的,道闸智能识别系统原则上只能自动放行与车位匹配的登记车辆进入(即一个车位只放行一辆车),其他车辆一律不能进入地下停车位。
14、对一个车位面积较大,可以停放两辆车的特殊情况,经社区、物业现场踏看、确认,允许同一业主家庭的另一登记车辆进入停放,但必须签订规范停放《承诺书》,如有违规停放被业主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立即拉黑违停车辆,不得再进入地下车库。
本实施方案经征求广大业主意见建议后进行适当调整,在小区内外道闸系统全部安装完成后试运行,对在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将适时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