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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3-12-28 20:41:02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2024年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刻汲取____市__区__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学习贯彻____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____等中央领导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和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全市、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切实加强下两镇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___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燃气行业领域政治理论学习贯彻不到位、主管部门执法不严、燃气经营企业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当前燃气安全风险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燃气安全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盯紧苗头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紧扣《__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__市20__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_市安委〔20__〕__号)、《__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__县20__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_安委发〔20__〕__号)文件精神,开展下两镇20__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行为、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企业主体、行业监管等安全监管责任,规范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下两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各村(居)“两委”干部、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燃气经营企业__公司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于建管办,由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__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收集汇总隐患排查整改信息,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督促村两委干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辖区内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城镇燃气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落实燃气安全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责,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本辖区城镇燃气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督查检查。对城镇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进行全链条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燃气用户、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从业人员、燃气运输车辆、燃气灶具销售门店、燃气储气设施等,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二)检查组成员要严格检查,督促整改

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代训,加强过程管控,开展“敲门补漏”和整改“回头看”,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燃气、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燃气具、违法建设、项目违规投运、违法充装、违规运输、违章占压、第三方损坏燃气设施、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等行为。

四、排查重点

本次排查的重点为销售、使用瓶装液化气及管道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商住(商超)混合体等重点场所和出租屋、自建房、老旧小区等集中部位。

(一)经营企业

1、合法从事燃气经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监督、针对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设备损坏、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群众安全投诉信息;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考核,将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

3、配备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定期开展线路、管线维护检测、检查维护和安全评估;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书面告知用户存在的用气安全隐患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指导、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按规定进行备案;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推动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公寓、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开展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5、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用气气源,无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等影响燃气使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设置液化气充装点。开展液化石油气销售溯源工作,无违规向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密闭空间等特殊场所供应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使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燃气。

6、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租赁户等重点群体及燃气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推送安全用气宣传片、发送安全用气提示短信等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7、对到访不遇、问题隐患突出的居民用户采取“敲门补漏”,实现户内隐患整改“清仓见底”。

(二)使用场所

1、燃气设施(调压站等)、燃气管道(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穿越管道)安装、布置符合技术规范。公共燃气设施和室内管道无锈蚀等现象。

2、不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同一空间内的气瓶与燃烧器满足安全距离。

3、使用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规范连接软管和减压阀。

4、规范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阀等。

5、配齐相应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粘贴消防安全提示,规范配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按要求配备使用防静电、防雷、防爆等设施设备。

6、推动非居民用户、公寓、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工程建设

1、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应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第三方施工期间落实专人监护。

2、按规定进行建设档案资料备案。

(四)设施设备

1、生产和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

2、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切实履行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督促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合格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

3、产权单位开展燃气管网设施地理信息测绘,建立完善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定期排查整治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4、产权单位对燃气管道老化情况摸清底数,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并制定更新改造实施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项目建设。

5、输配气场站、CNG站、LNG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重点部位规范运行,安全间距、消防设施设备等符合要求。

6、依法申报开展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检测。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工作组整合力量,统筹相关办公室、村(社区)、燃气经营企业及物业等,发动社会及人民群众,既要对照本次专项行动方案,逐店、逐街、逐片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工作,也要聚焦餐饮经营、老旧小区等排查出的燃气隐患整治情况,针对性开展“回头看”,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督促被检查人将现场检查表格(被检查人联)贴在醒目位置。要及时通知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向镇人民政府进行书面安全承诺。坚持边自查边整改,逐项整改销号,同时要督促燃气企业举一反三开展隐患问题溯源排查,并建立防范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20__年__月__日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工作组要紧盯重点对象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原则上随查随改,重点隐患7月20日前整改完成,个别整改难度大、时限长的隐患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提出专项整改方案,并在隐患整改完成前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要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见实效。要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促进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

(三)督查问责(20__年__月__日前)。工作组将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抽查。对存在排查工作敷衍应付、隐患整治推进不力、执法处罚“宽松软”等问题的,采取敦促提醒、警示约谈等方式倒逼整改,对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违法行为未查处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落地。

(四)成果转化(20__年__月__日前)。各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要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梳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治理成效、存在不足、典型做法以及推进过程中发现的线索问题、处置建议等。建管办要对行动过程、上报成果、突出问题、重点难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充分运用专项行动成果探索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序引导广大燃气用户提升安全意识、培养良好习惯,自觉落实个人法定责任,筑牢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管理防线。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要深刻汲取____市__区__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将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城镇燃气行业贯彻____思想和关于本次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来抓,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来推动,杜绝假排查、虚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推进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抓好专项行动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盯守牢交通运输、旅游、建筑施工、餐饮住宿、城镇燃气、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按照工作排查重点、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专项行动。

2024年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系列部署,切实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把安全工作摆在高于一切、重于一切、先于一切、压倒一切的位置,牢牢守住安全工作底线。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燃气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彻底整治全县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从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全面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整治对象

全县所有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燃气具生产销售安装企业。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一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安全投入、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承包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运行情况。二是深入排查企业是否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改,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但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三是重点检查各液化气站使用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等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等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

(二)工商企业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工商企业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燃气设施建设的合法性、规范性及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检测检修情况,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

(三)学校食堂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学校食堂供用气合同签订情况、日常自检是否到位,检查记录是否详实、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运转是否正常、阀门开关记录是否建立等情况。二是检查警示标识、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应急物资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

(四)农村居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是否严格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制度,实现了农村天然气管理全覆盖。二是检查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抢修服务机制,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反应、迅速处置,是否按要求定期组织了燃气安全应急演练。三是检查村居用户用气场所是否符合规范,并保证安全条件相对稳定。四是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燃气设施的行为。五是检查是否存在燃气表后操作阀设置不合理、操作不方便、设施不关闭,燃气管道、计量器具被装修箱柜包裹密闭等现象。六是检查供气企业是否留存检查记录,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加强对用户用气安全的宣传。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五)城镇居民用气安全。一是检查县城居民用户是否存在管线锈蚀严重、超期服役、私拉乱接和冬季采用燃气炉直接燃烧取暖等情况。二是检查超期服役燃气设施更新改造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对超期服役燃气设施进行了集中摸排,是否制定了分批次改造计划。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

(六)地下燃气管网安全。一是检查是否对存在超期服役管网、占压管网等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排查整改。二是检查是否存在地下燃气泄漏到下水道、泄漏到密闭空间等形成大范围爆炸的安全隐患。三是检查是否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是否对缺损或破坏的警示标志进行及时维修。四是检查是否根据目前对地下管线普查的要求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并登记造册。五是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地下管网进行定期检验检测。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七)检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效果。一是检查已开展的打击无证经营、打击超许可范围经营等活动效果。二是检查是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在工业企业内部设立CNG、LNG供气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输CNG、LNG等行为。四是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擅自设点、倒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五是检查是否存在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用于经营性气源等行为。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

(八)供气服务。一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配备了充足的工作人员,按照两年一次的标准到住户家中开展燃气检查、指导和安全知识宣传。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建立了相应的服务设施和场所,配备了完善的设施,并提供到位的咨询、报修、充值、抢修、检测等服务。三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市、县级部门气价文件售气,是否存在随意提高供气价格问题。四是检查各燃气企业是否存在对用户更换燃气表、燃气报警器、更换不锈钢波纹管收费较高情况。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燃气经营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开展本次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督查,对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负责组织建筑施工单位开展工地食堂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督导、调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进行查处。

(三)县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四)县教科体局负责组织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其与合法燃气经营者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

(五)县应急局会同县经信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内部违规违法使用CNG、LNG行为进行查处。

(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经营燃气、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充装企业超范围充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进行查处。

(七)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燃气长输管线进行监管,负责对供气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行为进行监管。

(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以及破坏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九)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十)各乡镇(街道)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提升整治全面工作。

(十一)各燃气企业负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强化应急管理,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制定整治计划,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力量,迅速组织开展,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取得实效。县级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各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责任制,严肃检查并做好隐患整改记录,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情况要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个人反馈,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结果上签字。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排查检查。县住建局要牵头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督导调度机制,实行“每月一调度、两月一通报”。

(三)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高用气单位和群众安全用气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充分借助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推动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强化预案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并做好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部门间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人员到岗到位、信息畅通无阻。全区各燃气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值班备勤,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和信息保障等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处置。

2024年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国内城镇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系统整治燃气安全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燃气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城镇燃气事故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__省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__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__自治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安全”、“属地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等原则,通过明确责任、全面排查、专项整治、依法管控、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机制,促进各级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精准化治理,实现燃气供应规范有序、安全漏洞坚决封堵、风险隐患有效消除、市民安全用气意识进一步提高,确保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落细落地,确保全县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推进,按照《__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__市安委〔20__〕__号)文件的要求,决定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各乡镇(场)长、____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____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____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行业主管部门整治内容及责任

1、城管部门

指导各燃气经营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各燃气经营企业实施燃气经营相关资质的许可;依法打击“黑气”行为;依法对占压、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负责燃气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

2、市场监管部门

对燃气储罐、管网、阀门、计量器具、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进行监督检测,依法对气瓶充装(含车用气瓶)行为进行监察,对家用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强制性产品监管,对违法充装气瓶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燃器具销售市场等进行监督检查,出台制定燃气泄漏报警器检测安装标准文件。

3、交通运输部门

加强对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含加气出租车)的管理,依法对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证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行为进行有效治理,加强对三轮、二轮摩托车等运输车辆的管理。

4、应急管理部门

负责本次安全整治行动的指导与协调工作,依法依规对安评报告弄虚作假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查处。依法对燃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等情况开展检查。

5、公安部门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燃气整治工作,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商务部门

督促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单位、一般酒店、宾馆、美容美发店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组织用气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督促用气单位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

7、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督促全县使用燃气的星级酒店,加强酒店内餐饮、住宿、美容美发店等场所的用气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开展安全自查,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燃气企业整治内容及责任

1、液化石油气企业

(1)对企业所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充装许可资质等证照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安全评估报告健全完善、真实有效。技术职称人员配备到位,经营范围符合发证要求。

(2)安全制度必须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机构到位,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场站建设运营管理到位,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消除三轮、二轮摩托车等运输车辆的安全隐患。

(4)所有合格气瓶必须赋码建档和跟踪追溯管理到位。

(5)企业不得对非自有产权钢瓶、翻新钢瓶、过期未检钢瓶、不合格钢瓶、报废钢瓶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6)不得跨经营范围充装和运送燃气。

(7)燃气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并报备,按规定要求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8)积极开展燃气用户入户检查及宣传工作,居民用户每两年不少于一次,非居民用户每年不少于一次,并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2、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1)对企业所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等证照进行全面清理,确保安全评估报告健全完善、真实有效。技术职称人员配备到位,经营范围符合发证要求。

(2)安全制度必须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机构到位,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到位,场站、管网等建设到位,运营管理到位,违章违规用气及违章占压处置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3)在建燃气工程依法依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施工资质完备,设计施工符合城镇燃气规范要求,现场监理监管到位,技术交底和竣工验资料健全完善,杜绝分包、转包情况发生。

(4)对经营范围的场站设施、燃气管道进行普查建档,对于服役超过20年的燃气管道设施出具安全评估报告,燃气老旧管网设施设备做好改造计划,管网设施、压力仪表、压力容器、储气罐等所有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做好维护保养登记。

(5)杜绝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燃器具产品,从严把关验收送气环节。

(6)对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工厂等非民用户进行摸底排查,对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用户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新开非居燃气用户必须安装到位,否则不予通气。定期对燃气泄漏报警器进行检测标定,确保燃气泄漏报警器处于正常情况。

(7)全面开展燃气入户安检及宣传工作,制定安检方案,规范安检流程,实时整改安检隐患,建立安检台账。居民用户每两年检查不少于一次,对长期不在家的居民用户,要强制安装燃气物联网表,当不用气时自动切断气阀。燃气企业在入户检查前要提前一个星期发出通知,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对找不到人或拒不开门配合安检的用户,由当地政府、公安、燃气企业共同督促用户配合,仍有不配合的采取停气措施及至整改为止。非居民用户每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8)燃气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并报备,按规定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9)加快推进建立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L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系统),提高燃气安全监测预警能力。

(三)各乡镇(场)人民政府整治内容及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和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整治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和防范安全风险。

2、按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县直职能部门和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整治工作。一是要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无证经营、非法储存、充装、倒灌、经营和运输等“黑气”行为。二是要积极配合,加强对瓶装液化气配送使用的交通工具(如三轮车、电动车等车辆)的管理,消除燃气安全运输的隐患问题。三是要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入户安检,解决进户难,用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四是要积极配合对餐饮业、学校、公益事业等场所的燃气安全检查。

四、时间安排

排查整治时间: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三步实施。

(一)动员部署(20__年__月)。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各乡镇(场)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在__月__日前报县燃气安全隐患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手机、公众号、“村村响”横幅标语、村(居)社区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提高公众的知晓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分解细化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

组织开展对本地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运营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楚本地区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排查出来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对重大隐患要有应急措施和人员值班值守制度。

(三)整治攻坚(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并对查处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__年__月至__月)。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并对整治结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燃气市场安全稳定,维护入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开展燃气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立即行动,扎实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各级各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夯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严肃追责。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广泛动员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引导燃气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按规范要求使用燃气设施,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五)及时信息报送。请各乡镇(场)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上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专项领导小组。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之前将本地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报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联络人员: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

2024年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我市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50条具体落实举措,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大型商贸综合体、临街商铺、流动餐饮、农贸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和社会安全底线。

——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依据“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织密安全监管网,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深化城市燃气生命线成果应用,构建智慧燃气管理系统,依靠科技赋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安全运行。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抓紧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管理、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等突出问题,统筹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严格落实“八个一律”和“三责任九必须”制度,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着力破解燃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工作目标

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

(一)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护、抢修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未按规定足额配备送气服务人员、未与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对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送气服务人员未取得燃气用户安装检修工培训证书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管道进行巡查维护,未对管道燃气加臭,未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和“6个100%”提升改造的,未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向未取得本市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液化石油气的,未告知用户用气完毕立即关闭钢瓶角阀,违规向餐饮企业、单位食堂提供50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烹饪热源的、未要求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的,以及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燃气经营企业未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书面告知并指导用户及时整改的、对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用户继续供气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3、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充装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4、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在充装时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未依法开展气瓶检验检测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查处的气瓶必须移交气瓶检验机构报废处理,严禁不合格气瓶再次流入市场。(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5、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市应急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6、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以及对外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在我市非法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或用气瓶相互倒灌等,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市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委、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7、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二)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企业未取得制造许可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仍从事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已取得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制造许可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立即查封扣押,纳入产品“黑名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在用“气液双相”气瓶要召回并移交检验机构报废处理。(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要严厉查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及时查封扣押,防止流入市场;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3、企业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包括集成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三)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八个一律”要求的,要立行立改,并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对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对已取得许可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市交通运输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3、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测,检验人员挂证、检验人员无证操作、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四)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市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对餐饮企业在高层建筑、地下或半地下空间、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市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3、有关部门单位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4、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消防救援总队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五)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

1、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对燃气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监管执法。存在问题的不能只罚款,要结合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以及《燃气经营企业许可条件评估办法》,对企业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处理。(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3、对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销售企业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将假冒伪劣产品清出市场。及时将执法情况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用户自觉选择安全产品。(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4、对运输企业未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燃气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控管理,对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加强监管执法。(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5、对非法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违规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管执法。(市应急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6、对餐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市商务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7、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市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8、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酒店、民宿、农家院等单位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督促指导用气单位定期对管理人员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市教委、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三、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

1、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到包括管道气企业入户安检岗和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配送人员接装安检岗在内的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指导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检验、运输、储存、销售、配送、接装、安检等全过程安全负责;切实担负起入户安全检查责任,建立健全送气服务制度,加强对送气和入户安检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市城市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3、指导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商务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二)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

1、落实专业经营单位主体出资责任,谋划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市、区两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将符合条件的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统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压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运行。加快更新老化和有隐患的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及厂站设施。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严格履行厂站新改扩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积极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关键技术和设施设备科研攻关。(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3、明确用地支持政策,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时优先满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用地需要。(市规划资源局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4、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瓶改管”、“气改电”,鼓励用电。(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三)持续实施户内燃气设施“6个100%”提升改造

1、加快户内燃气设施“6个100%”提升改造。坚持并完善精准预约、精准施工政企合作机制,聚焦未改造用户和重点整改用户,紧盯无人户、失联户、拒改户,深入推进提升改造攻坚。针对集成灶等改造空间狭小、改造难度大的问题,充分发挥行业专家作用,严格实施统一改造标准,加大技术支持、施工投入和作业人员专业培训,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提升改造任务。(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强化户内燃气设施“6个100%”提升改造质量监管。对项目施工质量以及采购产品质量强化监督管理,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及施工单位责任,持续巩固提升改造成果。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委、相关燃气企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四)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

1、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建设完善智慧燃气平台,加强各部门资源共享,实现对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空间等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结合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加大政策和资金落实力度,市区两级财政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市委网信办、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提升燃气气瓶充装智能化监管水平,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禁止对没有信息标识的气瓶违规充装,健全追溯赋码系统应用规则,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气瓶的跟踪追溯管理。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市市场监管委牵头,市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3、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液化石油气配送信息系统,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制度,对购气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和销售气瓶编号、购气时间、用气地点及负责配送、安检人员姓名等信息进行登记,并及时录入企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检验、运输、储存、销售、配送、接装、安全检查等全过程跟踪管理,对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实行企业合同制管理,确保一线人员稳定。(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五)完善管理制度

1、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积极推进换证工作,严格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清出机制;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禁止进入或及时清出市场。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审批,由市级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市城市管理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管理等规定,由市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严格城镇燃气充装市场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清出机制。(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3、认真落实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领域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的要求,完善燃气具及配件市场监管规定。按国家要求,对商用燃气灶、连接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具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后,依法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建立对气瓶、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定期抽查机制,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清出市场,对相关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定期通报一批、重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六)完善有关法规标准

1、积极参与国家修订城镇燃气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燃气安全监管规定,压实各方责任,切实解决第三方施工破坏、违规占压等突出问题,规范城镇燃气行业秩序。积极参与国家对城镇燃气相关标准规范的修订,及时落实新版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相关制度文件,确保燃气管道和设施运行安全。(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2、积极参与国家对燃气特种设备相关法规的完善,及时落实对液化石油气瓶及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等环节安全监管要求。(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组织落实)

(七)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地铁流动广告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2、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按国家要求,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组织街道(乡镇)、社区、物业、学校等全社会各方面,久久为功,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按国家部署,推动高等院校恢复燃气专业设置,鼓励燃气经营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大燃气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__专项行动和夏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排查方式。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围绕重点任务,组织城市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以及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排查整治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查实重奖。

2、建立台账。各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3、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4、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要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__年__月起)。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由分管燃气安全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在市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区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市城市管理委为召集人单位、市应急局为副召集人单位,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委、市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各成员单位要依据任务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对各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设在市城市管理委,集中攻坚期间办公室组成人员集中办公。20__年__月底任务完成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二)压实属地责任。各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区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乡镇)、社区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要坚持“眼睛向下”,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充实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基层消防、综合安全等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市、区两级工作专班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如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都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级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各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区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本辖区实施方案报市安委会办公室,抄送市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自20__年__月起每月__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2024年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加快推进全市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燃气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城镇燃气安全平稳运行,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燃气监管部门对照“三定方案”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逐条、逐项分析落实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落实相应的监管制度和台账,严格落实好监管责任;各燃气企业对照《两个体系建设》、《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细则》、《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细则》以及各自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开展详细的自查自纠,建立好各种制度和台账,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究“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对辖区内存在的非法燃气工程,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及时上报本级安委会挂牌督办。对重复发生以前在安全检查行动中已经被指出并已整改的问题的,要顶格处罚;对未依法查处、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燃气企业要采取聘请专家、对照技术规范逐项检查等各种措施开展详实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切实解决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全市燃气安全平稳运行。

二、重点内容

(一)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围绕燃气工程建设、燃气企业内部场站管理、城镇燃气管网运行、燃气用户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隐患。特别是对辖区内燃气企业,要开展全面排查,对每个企业、每处隐患全面建立详细的隐患整改台账。一是检查燃气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燃气企业是否按照《燃气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______)标准,建立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是否按照《燃气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细则》(______)标准,建立企业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二是燃气工程项目及设施审核验收情况。燃气场站及设施是否符合当地燃气专项规划;是否按照规范通过燃气工程项目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对不符合当地燃气专项规划,未办理燃气工程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燃气工程项目,要坚决停产整顿。三是检查燃气企业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层层分解,明确到人,逐级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否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各车间、岗位责任是否明确,各岗位人员是否熟悉执行操作规程。四是检查燃气企业安全巡查、巡检落实情况。五是检查燃气企业各类隐患排查整改完成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并按时整改完成。

(二)突出检查重点。一是检查各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对燃气用户进行了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宣传,是否有检查记录和宣传资料;所供气的燃气用户是否委托小区的物业公司代管,是否安装了质量合格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燃气用户户内的燃气设施是否密闭安装,是否对老旧设施及时进行改造等。二是检查各燃气企业对占压城镇燃气管网、燃气管网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老旧管网改造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期完成整改。三是检查各液化气充装单位是否到质监部门办理了《气瓶充装许可证》,是否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是否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是否为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或者报废的钢瓶充装燃气,是否向燃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知识宣传。四是检查各汽车加气站是否对车用气瓶进行检查,是否仅对贴有电子标签、在年检期限内的气瓶加气;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燃气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等。五是检查各在建燃气工程是否经过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备案,燃气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停止供气。

(三)从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是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取缔无证经营的燃气汽车加气站和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瓶组气化站;严厉打击向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的行为。二是深入开展燃气工程拉网式排查。主要检查新建、在建的燃气工程是否符合燃气专项规划,是否经过燃气主管部门、规划部门、国土部门、消防部门、质监部门的审批;对未经审批、已经运营的LNG、CNG加气站立即责令停止运营;对未经审批、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先依法进行处罚,再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对不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的燃气工程,限期进行拆除,绝不姑息。

(四)加大燃气管网安全保护力度。要求各施工单位在地下工程开工前,必须与有关的管道燃气企业进行对接,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埋深、走向、管材等相关情况;施工单位会同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各管道燃气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对设置不醒目或者原来已设置但警示标志损坏的,要重新设置警示标志,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__月开始,__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__月__日—__月底)。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各燃气企业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__月—__月底)。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要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燃气热力管理职责的通知》(__发〔20__〕__号)中明确规定的燃气行业管理区域,严格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制定检查方案,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的重点进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

(三)巩固深化阶段(__月—__月底)。市城市管理局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发区)燃气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导致燃气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抓好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严格检查,落实责任。认真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的各项要求,严肃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对组织领导不力、致使行动走过场,排查漏查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问题和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向被检查单位、个人用户详细说明问题情况,检查组负责人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须在检查结果上签字。

(三)搞好分析,加强调度。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各县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于每月__日前将本辖区开展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送市燃气热力办。

2024年乡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刻汲取__市__区__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学习贯彻____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____等中央领导指示要求,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和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全市、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燃气市场安全运营秩序,根据__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___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当前燃气安全风险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燃气安全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盯紧苗头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结合《__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__县20__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_安委〔20__〕__号),开展我镇20__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行为、理顺管理体制,强化企业主体、政府属地、行业监管等安全监管责任,规范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全镇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镇、村(居)“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全面履行主体责任。镇城建办、镇执法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辖区2所天然气分公司、2所液化石油气灌装点工作人员,与村(居)干部共同开展辖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等城镇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进行全链条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燃气用户、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从业人员、燃气运输车辆、燃气灶具销售门店、燃气储气设施等,重点排查村社区结合部、自建房、老旧小区、餐饮店、烧烤摊、流动商贩、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商超、医院、学校等燃气使用场所,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治期限和整治措施,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代训,加强过程管控,开展“敲门补漏”和整改“回头看”,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燃气、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燃气具、违法建设、项目违规投运、违法充装、违规运输、违章占压、第三方损坏燃气设施、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等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要实行联合惩戒,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问责曝光。

三、排查重点

本次排查的重点为销售、使用瓶装液化气及管道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商住(商超)混合体等重点场所和村社区结合部、出租屋、自建房、老旧小区等集中部位。

(一)经营企业

1、合法从事燃气经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监督、针对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设备损坏、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

3、配备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定期开展线路、管线维护检测、检查维护和安全评估;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书面告知用户存在的用气安全隐患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指导、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按规定进行备案;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推动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开展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5、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用气气源,无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等影响燃气使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设置液化气充装点。开展液化石油气销售溯源工作,无违规向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密闭空间等特殊场所供应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使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燃气。

6、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租赁户等重点群体及燃气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推送安全用气宣传片、发送安全用气提示短信等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7、对到访不遇、问题隐患突出的居民用户采取“敲门补漏”,实现户内隐患整改“清仓见底”。

(二)使用场所

1、燃气设施(调压站等)、燃气管道(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穿越管道)安装、布置符合技术规范。公共燃气设施和室内管道无锈蚀等现象。

2、不在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厨房,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同一空间内的气瓶与燃烧器满足安全距离。

3、使用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规范连接软管和减压阀。

4、规范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阀等。

5、配齐相应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粘贴消防安全提示,规范配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按要求配备使用防静电、防雷、防爆等设施设备。

6、推动非居民用户、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工程建设

1、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无违法转包、分包、资质挂靠等行为。按资质等级依法承揽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2、规模以上燃气建设工程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动火、动土、有限空间作业等按程序审批及规程操作。

3、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检验。

4、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使用合格材料、开展主要管材质量检验,按方案施工。

5、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应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第三方施工期间落实专人监护。

6、按规定进行建设档案资料备案。

(四)设施设备

1、生产和销售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

2、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切实履行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督促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合格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配件等产品。

3、产权单位开展燃气管网设施地理信息测绘,建立完善燃气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定期排查整治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4、产权单位对燃气管道老化情况摸清底数,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并制定更新改造实施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实施项目建设。

5、输配气场站、液化石油气配送点等重点部位规范运行,安全间距、消防设施设备等符合要求。

6、依法申报开展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检验检测。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20__年__月__日前)。镇城建办、镇执法办、各村(居)对照本次专项行动方案,逐店、逐街、逐片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工作,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督促被检查人将现场检查表格(被检查人联)贴在醒目位置。要及时通知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向镇人民政府进行书面安全承诺。坚持边自查边整改,逐项整改销号,天然气公司要举一反三开展隐患问题朔源排查,并建立防范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二)集中整治(20__年__月__日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紧盯重点对象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原则上随查随改,重点隐患__月__日前整改完成,个别整改难度大、时限长的隐患由各村社区提出专项整改方案,在隐患整改完成前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并及时上报。要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见实效。要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促进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

(三)督查问责(20__年__月__日前)。镇督查组对各村社区燃气经营企业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情况,将采取抽查方式进行督导,对存在排查工作敷衍应付、隐患整治推进不力等问题的,采取敦促提醒、全镇通报、警示约谈等方式倒逼整改,对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违法行为未查处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落地。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镇级单位、燃气公司要深刻汲取__市__区__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将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城镇燃气行业贯彻______思想和关于本次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来抓,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来推动,杜绝假排查、虚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专班,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一并排查宣传到位,避免重复扰民。村社区两委干部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抓好专项行动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注重工作实效。各社区要紧盯守牢交通运输、旅游、建筑施工、餐饮住宿、城镇燃气、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按照工作排查重点、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推进专项行动。请各村社区于__月__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报送镇城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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