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
2023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省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也为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导。通过对《条例》的研读,我感触颇深,现结合工作实际,浅谈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一、领悟《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今年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在此时间节点出台《条例》,有利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
二、理顺“大平安”的工作机制。《条例》中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平安建设职责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
三、贯彻《条例》,狠抓平安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履职尽责,扛起平安建设的重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反诈、交通安全、扫黑除恶等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
平安建设一直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一环,而在今年刚刚通过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中也提到了关于信访工作的内容,其中就有提到领导下访接访制度。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到浦江下访接待群众,开创了“省级领导下访接访”的先河,形成“浦江经验”,今年也是“浦江经验”20周年。而南湖区信访局也一直在贯彻领导下访接访制度,每日都安排领导接访,与群众面对面,同时结合“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力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这才是信访部门真正应该做到的事情。
此外,《条例》中还指导了信访工作的具体流程,在这一方面,目前我们已经启用提醒单、督办单等,同时还完善了会商制度。接下来还会完善追责这一方面的工作,努力做好《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内容,以民众需求为导向真正做到解民忧、纾民困,守护社会、人民的平安和谐。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3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体会了浙江省深入践行“作示范、勇争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作为一名乡镇街道副书记,负责综治网格工作,我将结合网格工作实际,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享新格局。
一是党建强则治理优,治理优则基层安。把学习领悟《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践行初心使用的具体行动,着力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二是做实社区治理从“末梢”向“前哨”转变。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推动网格资源内部优化,激发基层党员的身份意识、参与意识、奉献意识,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强大的治理效能和深厚的群众基础。
三是推动社区治理从“独奏”向“合唱”转变。联动服务,共促网格治理。发挥“党建引领,网格智治”优势,联合党员、微网格长、楼栋长、志愿者等力量,化身“千里眼”“顺风耳”,及时有效的传递群众需求。联动服务搭建起民心相通的“铁索桥”,加强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从源头入手,把握关键点,让“我为群众办实事”落脚于常态化,做到“塑性”和“铸魂”协同并进,共促社区网格治理。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4
伴随着我省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的出台,接下来我乡将以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群众利益为根本,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完善打、防、控、管一体化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要主动畅通民情渠道。以“浦江经验”为例,我县制定《常山县开展迎亚运保平安促发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研、大化解、大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意见》,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群众,赴现场解决群众难题直面群众、直击矛盾、直接解决问题,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要全力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我乡信访形势上升明显,结合当前项目推进难、邻里纠纷多等问题,对有上访苗头、民转刑风险事件提出预警要求,制定矛盾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倒逼各村主动排查、化解,切实加强涉稳风险处置能力。严管严控各类重点人员,落实落细工作举措,做深做实群众工作,引导信访群众理性维权、依法信访。
三要齐抓共管平安稳定。要持续抓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持续保持对“黄、赌、毒”等重点人员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针对当前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大化解的专项行动。我乡将以本次“政法委员谈条例”活动开展为契机,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将《条例》转变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全面提升干部群众的知晓率,确保社会平安稳定。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5
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压力,日益凸显的各类矛盾问题,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坚守初心使命,切实发挥好主力军、先锋队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夯实基础、补齐短板,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全面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市域社会治理创新联系点建设,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发挥村规民约、诚信条约、生活礼俗的作用,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三治融合发展。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纠纷调处、社区矫正、网格化服务管理等社会治理工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不断提升科技应用能力。致力于打造高科技信息化作战队伍,进一步提升科技应用能力和科技装备水平,加快社会治理信息平台、警务融合、智能网格队伍建设等项目建设,加强矛盾纠纷预警分析、社会治安监测评估、重点人员动态研判,使预警更加科学、防控更加有效、打击更加精准。
三是源头防范和化解风险。坚持发扬“枫桥经验”,不断创新调解工作,加强各村各行业调解委员会建设,引导专业性社会力量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通过专业调解、第三方调解、志愿调解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四是不断提高执法司法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锻炼,想方设法让基层干部“练强内功”,增强把握大局、运用法律、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社会沟通等本领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职能,持续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6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致力于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提到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综合风险防控制度与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源头预防,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持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风险研判,切实把化解的工作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积极推进精神卫生工作,下步将加强与各镇(街道)、各部门协作机制,积极开展精神行为异常人员的复核诊断,积极发挥村(社区)关爱帮扶小组作用,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达到5‰以上。做好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评估、分类分级干预、健康体检、精神康复、健康教育等服务工作,达到规范管理率90%以上,规律服药率80%以上,面访率90%以上,体检率80%以上,预防和减少患者肇事肇祸案件发生。
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贯彻《条例》精神,需大家主动、自觉、科学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实现平安建设领域工作的法治化。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7
2023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部,我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统筹推进硖石平安、综治、信访、维稳等各项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夯实治理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动《条例》精神落地落实,为平安海宁建设贡献硖石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学习宣传。我将努力认真加强学习,熟练掌握《条例》的各项内容,理解其深刻内涵,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强大动力。同时组织街道、村社干部集体学,引导居民群众全员学,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宣传,不断提高《条例》知晓率。
二是坚持人民立场,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大综合一体化管理模式,整合各类力量和资源,落实“民声一键办”服务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做实社会治理中心实体化运行,做细风险隐患排查,紧盯劳动欠薪、搬迁拆迁、流动人口、历史遗留问题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评估,开展专项治理。
三是把握条例要求,创新治理格局。制定“西山经验”推广三年工作计划,确定首批7个重点社区,形成“一社区一方案”。成立并实体化运作街道物业综合管理服务站和业主权益保障中心,创新“小区红管家”制度。建设一批规范有序、制度健全、协商有效、特色鲜明的协商驿站,凝聚平安建设大合力,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硖石街道样板。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8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让我深受启发。这部条例是浙江省政府为了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我从中获得了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综合治理:条例强调了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要求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这种综合治理的理念,可以更好地发挥各方的优势,从根本上解决平安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二是预防为主:条例提出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要采取积极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方式,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是制度保障:条例规定了平安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责任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这种制度保障为平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增强了条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四是社会参与:条例强调社会参与的重要性,鼓励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条例还规定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平安建设中的义务和责任,使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平安的良好氛围。
总而言之,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让我深刻认识到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只有通过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制度保障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9
在‘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之际,《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法治手段破解难点问题,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时代所需、亦正当其时。作为基层政法委员,要撸起袖子加油干,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
一要以更高站位护航新征程。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学习《条例》作为当前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对潜在的风险有科学预判,不当“马后炮”,不做事后诸葛亮。要注重提高战略思维能力,坚决打赢“护航亚运”这一硬仗,做到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在打破平庸、增加特色上用心用力,找出办法“破冰”、拿出措施“破局”,让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质量。
二要以更严标准树立良好形象。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发挥“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作用,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紧扣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关切和感受,在共建共治共享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持眼光向下、脚步下移,以实际行动树立勇于担当尽责的良好形象。
三要以更实举措高效推进本职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落实落细“组团联村”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督与实时管控;做好日常的基层矛盾大排查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大节点,坚决打好“护航亚运”攻坚仗。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条例》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写进了表达立法目的和宗旨的总则第一条之中,充分体现了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广大人民群众一同努力,共同构建平安浙江。
坚持平安浙江、法治浙江一体推进,是浙江在“八八战略”指引下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一条重要经验,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经验也在《条例》中予以固化,为了贯彻《条例》精神,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我们守正创新,用更加主动、自觉、科学的方式推进平安浙江建设。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平安建设的源头治理涉及方方面面,需要统筹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社会秩序稳定和谐两大目标。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大矛盾纠纷隐患摸排,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扩大甚至引起上访等事件;推进重大决策程序法治化,完善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完善社会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推进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二是加强重点防治。切实做好辖区安全隐患摸排工作,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作为乡镇单位,要多协调执法部门,对辖区所属单位进行日常检查和执法,将隐患根治在基层。同时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在森林防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宣传引导,及时确保各领域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是加强保障措施。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强有力的制度集成推进各类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警务融治”“警情联动”“纠纷多元化解”等网格警务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建立共享法庭,各村均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和咨询,指导村民依法维权,提高村民法治意识。建立矛盾调解工作室,培养一批专职调解员,为平安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1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实行,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制化阶段,为全省开展平安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要带头落实《条例》各项规定,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努力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一要认真学习充分领会。要深刻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理解重要内涵,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从自身做起,坚持带头学《条例》,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并积极组织全体街道、村社干部集中学习,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要做细做实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规范和加强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优化“1+3+N”网格力量配备,加强和改进各村社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组织规范运行,努力构建村(社)组织基层强、基础稳、基底实的良好局面。
三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牢牢抓住确保稳定这个重点,切实在提高操作力、执行力、推动力上下功夫,主动协调辖区内政法单位,凝聚强大合力,强力推进平安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涉稳形势,强化重点时段信息报送工作,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做好信访问题化解,确保社会面绝对稳定。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2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将为高水平推动基层落实平安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作为主城区街道的党工委副书记,通过学习《条例》中的内容,更加明确了今后工作的方向与目标。
一是要围绕“平安主线”抓落实。条例中明确了平安建设主要任务、“大平安”建设工作体制和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工作规范,从刚性约束上细分了工作标准,延伸到基层一线,最为关键就是聚焦工作重点,从源头防范和专项治理两个维度扎实管理。
二是注重“两个结合”抓落实。条例作为“枫桥经验”等平安建设实践成果探索转化为制度的重要体现,是指导基层将“问题清单”变为“满意清单”的有效路径,吃透条例,将更加有力推动创新基层治理和维护群众权益相结合。
三是突出“三个加强”抓落实。数字赋能已经是平安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方式,作为平安建设的底层触角,就是要深刻领会条例中“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建设逻辑,形成网格治理的有效依托。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3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5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作为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全面总结和法治升华了19年以来平安浙江建设成果的成功经验,是平安法治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实施,必将为推进平安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和“大平安”理念,坚决不以毫厘之差推动落实“四个最严”,全面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四大安全监管底线。依托数字化改革成果,持续加强“浙食链”“校园食安智控”“养老食安在线”“CCP智控”“抽检处研控”“数字药监系列”“特种设备在线”“质量在线”“e行在线”等优化升级,完善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重点推进“GM2D”在食品、进口商品、重点工业产品领域的应用,探索在更大范围落实“浙品码”赋码,健全质量安全闭环追溯机制,强化重点民生领域质量管控。进一步推动完善党政同责、四责协同、食品“包保”的责任落实机制,用足用好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资源,做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药剑”打假治劣、“电梯安全筑底”、缺陷产品“实施一次召回,提升一个产业”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强重点隐患整改销号,全力做好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4
作为__法院的立案庭长,通过对《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学习,结合几年来在立案条线工作中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心得体会如下:
《条例》第五章专门用十一条就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相应规定,凸显了基层社会治理在平安建设中重要分量,明确了基层治理的格局。特别强调了建立健全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体系,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联合性人民调解组织,同时要求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决矛盾纠纷方式有机衔接、加强诉前委托调解、委派调解、引导、支持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2023年__法院立案庭整体入驻区矛调中心,主要目的也正是为了加强诉前对接、推进诉源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本次《条例》的出台及实施进一步为上述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为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坚持依照《条例》要求,发挥多渠道解纷方式、强化解纷效率、提高人民群众的解纷获得感。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5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提出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模式,明确了人民是平安建设的主体责任人和享有人,平安建设为人民的系统治理体系。《条例》明确了重点治理和普遍治理,全社会参与治理和政府各部门治理的关系,责任明晰,多措并举,针对性强,形成齐心协力的综合治理格局。《条例》强调发挥数字治理作用,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机制,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成果,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外部法律资源的作用,正面回应社会痛点和热点。作为一名律师,我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法助共富法护平安”,为建设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贡献微薄力量。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6
今年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浦江经验”诞生20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制定出台《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
作为一名基层乡镇的政法委员,我将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最高标准,秉持“法治挺在前,规矩立在先”的宗旨,确保将《条例》落细落实落到位。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应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条例》强调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航埠镇建立“乡镇吹哨、部门协同、法律支撑、调解协助”的联动会商化解机制,凝聚法庭、公安、执法、资规、律师等多方合力,形成大平安月度例会机制,综合分析研判全镇各领域矛盾纠纷及风险隐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推进和改进工作的动力,是干事创业的抓手。推动基层治理的关键就是找准问题的症结,抓住矛盾的切入点。《条例》强调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干部要主动和群众谈心沟通,深入矛盾“窝”里开展调查研究,用真情打开群众心结,真正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不断提升执政能力,主动推进平安建设。航埠镇坚持常态化开门接访专项行动,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通群众反映诉求“最后一公里”,充分传承、践行“浦江经验”。
三是坚持数字赋能。数据是基层治理与服务坚实的数字底座,对基层数字化建设起着关键支撑作用,也是推进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条例》强调要整合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联网应用,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持续完善基层治理数字化,不断提高治理效能,创新推进平安建设。作为基层乡镇,积极探索基层数字化治理新模式,用数字化、智慧化手段推进乡村治理中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赋能乡村治理,让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基层治理,社会文明和谐氛围更加浓厚,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显著提升。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7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2023年来平安浙江建设实践经验的固化总结,将“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等极具浙江特色的社会治理做法上升为法规内容,为基层推进平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行动指南、法治保障。经过对《条例》9个章节66条细则的逐句研读,深学深悟,个人几点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平安建设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条例》中多次提及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且在各章节中均明确了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平安建设职能,这为我们基层平安法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必须依托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推动平安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破解层出不穷的社会治理难题。从基层实践来看,离退休干部、龙游大妈等群体,法学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平安建设当中都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维护了社会大局平安有序。
二、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平安建设现代化的根本保障。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整部《条例》,在《条例》第七章《保障措施》中更是直接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司法,这就表明,平安建设必须走法治化的道路,才能保证其规范性、科学性、稳定性。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应当融入基层组织、基层干部的日常办事服务中去,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来处理各类平安问题,治理难题更应通过法治手段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才能不断增强平安建设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数字赋能社会治理是平安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大数据是破解平安建设难题的革命性力量,《条例》第六章专门阐述了数字平安系统建设内容,明确以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底座,整合资源搭建全省统一的数字平安系统。县乡层级作为平安建设的底层触角,还需进一步找准数字技术服务平安建设的切入点,开发诸如“综合飞一次”“吹哨人”等特色应用场景,让平安建设更精准、处置更有效。目前数字平安系统建设过程中,仍有数据孤岛、条块割裂的情况,后续也应统筹平安建设数字资源,打破数据壁垒,特别是推动部门数据为属地赋能,发挥大数据在社会风险防控、基层社会治理以及平安建设决策、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8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除险保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一、加强源头治理。条例明确了了综合风险防控制度与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需要加强源头预防。建立化解建工领域纠纷联动机制,强化府院合作,依托建设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共享法庭建设,积极推进信访和矛盾化解,推动实现住建领域纠纷诉前多元调解与高效解纷。
二、加强重点防治。平安建设和监管执法工作紧密相连,特别是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更需要规范有力的监管支撑。住建局在建筑工地、燃气安全等领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同时通过行业严管抓好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整治,强化重点领域问题排摸和源头治理,依法规范行业秩序,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基层治理。传承好践行好发展好“枫桥经验”“浦江经验”,通过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及时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多方联动的红色物业体系,建立议事协商机制,定期召开决策听证会,对小区内涉及居民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19
随着7月1日正式实施《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已迈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作为乡镇基层政法委员,我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余新镇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
一是平安建设需全民参与。《条例》强调了全民参与的重要性,创新群众自治方式,凝聚社会合力,才能高效维护社会稳定。余新镇利用百姓议事会、网格连心驿站等自治新形式,收集民情民意,就地化解纠纷,为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与经验。
二是平安建设需防范化解。《条例》明确了切实可行的综合风险防控制度与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源头预防。要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落实责任清单,强化风险研判。
三是平安建设需数字赋能。数字平安建设强调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平安建设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提升治理水平。基层乡镇,积极搭建线上治理与服务平台“结合体”,推动基层治理智慧化转型。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0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作为基层干部,主要有三点学习体会:
一是条例出台恰逢其时。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社会矛盾风险复杂多元,各类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平安建设也面临一些堵点、难点问题,需要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依据,而条例的出台,宣告了以法治手段破解难点问题,是时代所需、亦正当其时。
二是条例出台指明方向。条例的出台正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经验、做法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系统集成,也在解决平安建设领域普遍性、综合性问题方面作出不少具有浙江特色的规定,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除险保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三是条例出台凸显保障。建设平安浙江,非一地一域之事,也绝非一日之功,需要各方面形成合力、共同保障。条例明确了保障措施,为刚性的法律法规转化为真真切切的行动,为制度转化为平安建设实际效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有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1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出台意义重大,在总结优化我省平安建设成功经验的同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作了许多创新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平安建设工作体制,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
一是推动目标任务落地。《条例》明确了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平安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为我镇健全完善平安建设落实机制、进一步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指明了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全域安全目标,将“小切口”微网格作为推动“大平安”建设的关键一招,明晰各方责任,推动形成合力,确保。
二是推动制度机制创新。结合“平安U指数”,灵活整合运用由上而下、重在破难的“浦江经验”与由下而上、重在预防的“枫桥经验”,做到无缝对接、运行顺畅、处理高效。在现有平安建设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管执法、基层治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深化贯彻法治思维,推进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三是推动平安责任落实。《条例》作为平安护航亚运会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政治责任,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作为2023年度常态化考评和督导的重要内容,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各行政村(社)学习。强化督导检查,对条例学习活动进行全程跟踪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组织不到位、学习走过场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条例学习效果,进一步压实平安建设工作责任。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2
当前社会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安全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日益增长,平安建设工作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条例》的制定是新时代解决新问题的现实需要,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实施必将以“良法善治”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我们要入脑入心学习好《条例》,持续兴起《条例》学习宣传热潮;要见行见效贯彻好《条例》,结合护航亚运维稳安保、平安争先进位、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全面夯实平安工作基层基础;要落地落细执行好《条例》,更好发挥区委平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完善平安建设落实机制,进一步拧紧部门和属地责任链条。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3
为切实做好《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衢州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了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原原本本的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结合丰富的宣传形式和载体,我深有感悟: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学习《条例》,能感受到在制定过程中,浙江省一贯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用法规的形式确认下来,则是浙江省贯彻“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生动写照。这一创新,不仅让全省的“平安建设”有了正确的方向参照,同时也让人民群众体会到了浙江省为推进“平安建设”落地生根的决心。
二是坚持基层社会治理。“平不平安”应由群众来说才可信,在平安建设中,与人民群众距离最近的无异于是基层社会治理。《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做出了相关规定。通过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制度的创新,不仅可以解决基层力量不足、资源有限等问题,同时,也能使上级政府更快地获取基层信息,实现对村情民意“早知道、早处置、早回复”,做好基层的平安建设。
三是坚持“大平安”建设。在学习过程中,我们能体会到《条例》蕴含着的“大平安”的理念,不仅明晰了各方责任,而且也推动各方形成合力,构筑起了全社会共同做好平安建设的新格局。而我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也应该扎实开展平安建设,积极推动《条例》落地生效、推动《条例》根植于广大群众心中,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4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基层政法委员,我将全力贯彻落实《条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平安南湖建设贡献力量。
一是压实责任,化解初信初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坚持源头治理,做到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化解方案及时制定、跟进闭环及时落实,用心用情把纠纷化控于本地。
二是联动部门,守牢公共安全。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联部门众多,需充分联动资源力量,结合各类大清查大排查整治行动,全力夯实基础。
三是精准宣传,助力平安建设。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握好线上和线下联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反诈防骗、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以宣传护平安。
持续深入学习《条例》,是作为政法委员的必修课,抓实基层治理任务,围绕护航亚运这个主题,重点盯牢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重点工作,守住安全稳定的底线。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5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为我们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工作遵循和法治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将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将制度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实际效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条例》内容学习好、贯彻好。作为街道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更要以上率下,发挥好领学、促学、督学作用,利用“周一夜学”“周二无会日”和网格员工作例会,开展好《条例》内容的集中学习,提高街道干部和网格员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自觉贯彻意识,并在广泛宣传上做好贯彻落实的文章,确保《条例》的规定能够落地见效。
二是聚焦工作重点,增强平安建设责任感、紧迫感。《条例》把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分别设立“风险防控”和“重点防治”专章,从源头防范和专项治理两个维度,为深化除险保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当下,要把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开展大走访大排查活动中对矛盾纠纷隐患全面起底。充分利用重点事“日清日结”、110警情联动、村社矛盾隐患排查上报等机制,做到小问题就地解决、不出村,大矛盾领导下访、不出街道”。加大化解稳控力度,努力交出平安护航的高分答卷。
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牢牢把握建设“大平安”的要求,对群众反映的事项认真梳理、逐件交办、及时调处,把每个问题解剖至最小细节,在解决难题中全力以赴、不遗余力,把“问题清单”变为“满意清单”,着力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树牢“防为主、防为上”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推动化解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6
自《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实施以来,我认为,这是对“枫桥经验”与“浦江经验”的一种规律性总结,闪耀着治理智慧,我作为乡镇基层政法委员,唯有深刻贯彻落实、积极践行,主动作为,将《条例》精神和要求在湖镇落地生根,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的“和谐湖镇”。
一是加大宣传,转变社会观念。《条例》从“八大原则”“十大任务”等方面出发对平安建设进行了系统性阐述,明确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转变以往的观念,充分认识到“平安”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法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具备的安全意识和法律素养,所以我们乡镇基层政法工作者应该多举措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耳濡目染,渐渐地让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安全建设中来。
二是促进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条例》规定,要通过设立社会治理综合机构,整合有关资源、人员、设施,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湖镇镇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完善有礼调解、警备融治、舒心治理、共享法庭、助企中心等基层治理单元建设,构建事前防范有力、事中控制及时、事后处置有效,打造“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的矛盾纠纷终点站,同时,不断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和网格员招聘、管理制度,明确网格事务准入清单。
三是坚持履职尽责,狠抓基层治理。《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目的在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进入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在下步工作中,面对湖镇行政村较多的实际情况,我将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处置各类事件,源头化解风险隐患,积极调动“张焕明”工作室等社会力量,努力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平安中国建设是关乎国家安全、民生大计的大事。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7
近期,区司法局认真贯彻上级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工作部署,采取“局党委会专题部署、局领导集中解读宣讲、全体人员分类自学、重点科室自查评估、分组下沉调研指导”等五项举措,推进《条例》落实落地。
《条例》施行以来,先后组织条线工作半年评估、“法治飞行棋”青少年普法、“法律明白人”培训、司法所专项调研、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走访指导结对村社等工作,通过“学、思、用、查”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司法行政人员贯彻《条例》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拓展了贯彻《条例》的方法手段,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改革任务与《条例》要求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了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下一步,将针对我区新形势下平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新矛盾,充分发挥我局法治保障职能,不断健全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学习贯彻《条例》走深走实。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8
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抓好《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为平安南湖建设贡献自己力量。
一是明确下访接访,将初信初访化解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枫桥经验”相结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法。
二是规范机构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规定,为解决群众诉求提供一站式服务;推进乡镇、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的建设,明确平台管理责任主体及其职责和运行、维护要求;精细规划健全网格化管理。
三是数字化建设,提升平安建设的现代化程度。《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对数字平安建设作为了专章规定,整合相关数字化运用和资源,打造具有检测、预警、防控、处置等功能的数字平安系统,完善平安建设数据汇集共享机制,统筹推进公共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推进智慧平安社区建设,为平安建设的数字化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具体内容,促进平安建设的现代化水平的提升。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29
作为乡镇基层领导干部,我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扎实推进大洲镇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辖区平安稳定,确保《条例》精神落深、落细、落实。
一是强化学习,锤炼过硬本领。我将努力学习《条例》内容,从而充分领悟《条例》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各项工作要求上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抓实、抓细、抓好平安建设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我将坚持带头领学,以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及时在周一夜学和月度网格会议上组织学习,学深悟透。积极发动村民参与学习,通过多种形式,浓厚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是履职尽责,狠抓基层治理。我将以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利用网格力量处置各类事件,源头化解风险隐患;通过“映山红调解室”等多种调解方式,化解疑难矛盾纠纷;强化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坚持开展反诈宣传,守牢群众钱袋子;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积极摸排并报送线索等。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感悟 篇30
平安建设事关发展大局、民生所向,是全民关心关注的基石工程。今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进入规范化、法制化新阶段。作为一名乡镇政法委员,理应带头学深悟透,把条例作为作遵循和指南,高质量推进基层平安建设。
一要树牢“100-1=0”的风险意识。平安是易碎品,需要倍加呵护,绝不能麻痹大意。《条例》中指出,平安建设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风险防控工作体系,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建立防控管控机制,实现精准、高效防范和处置社会风险。我们要切实增强“没有发现问题就是最大问题”的风险意识,用好“七张问题清单”主抓手,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物、重点区域,主动摸排苗头性风险隐患,以“等不及、坐不住、慢不得”的状态抓好隐患消除,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切实筑牢平安建设基石。
二要健全系统多元专业的处置体系。平安建设是系统工程,绝不是零敲碎打就行。要建立健全全量信息收集、突发问题预警、综合指挥研判、县乡一体联动、问题跟踪反馈“五位一体”扁平高效处置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解决。如信访工作,就要用好“浦江经验”,落实领导下访接访,抓好初信初访问题化解,用好矛调中心、联勤警务室、共享法庭、民生议事堂等社会各界资源力量,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要善用数字化赋能的创新打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年轻干部,我将主动拥抱数字化时代,强化数字化思维,勤用数据分析、会用数据管理、善用数据决策,切实补齐“观念短板”“技术短板”“能力短板”。要迭代“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体系,用好“民呼我为”“掌上指挥”等重大应用,切实提升治理效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环环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