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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12-06 21:08:44 工作报告 打开翻译

生态环境局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篇1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县工作部署,以“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步。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依法行政理念贯穿于日常环保工作方方面面,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领导干部通过各种形式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八五”普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研究制定了《中共__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党组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__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三会一课学习教育计划表》《2023年普法学习教育计划表》,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年内,我局利用干部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等形式,累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培训3次,普法学习教育14次。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和各方面,注重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责职能

1、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严格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有关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保障生态安全。充分利用建设环评申报系统、环境保护验收系统、排污许可管理系统、环境执法等系统,实行环评系统网络监管,减少现场检查,尽量减少监督检查对企业建设生产的干扰,将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督察检查“正面清单”,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差评企业列入环保领域“黑名单”。经过督察检查,年内我县辖区内无列入环保领域“黑名单”企业。出自 wwW.zuoWEnBA.nEt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和“三线一单”的基础上,按照便民、提速、增效的要求,对审批流程进展优化再造,减少环节,简化手续,切实优化环评审批工作,实现“群众跑腿”转变为“信息跑路”。审批受理情况和审批结果在局门户网站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2023年,我局完成行政许可办理24件,没有出现行政许可投诉和违法行为。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重大、较大的建设项目按照环评审批流程,推行“一站式”审批,对环境影响一般的实行网上备案登记,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自主进行环保验收,报备审批部门即可。年内,环评登记表备案30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29项。全县100%的项目环评实现备案管理,有效放活了市场主体,优化了营商环境。

4、优化公共服务。优化环评公众参与程序和形式,积极发挥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评的监督作用,推进形成多方参与、社会共治的管理局面。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借助各种媒体做好环评“放管服”、排污许可等重大改革事项阶段成果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感;积极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凡是涉及法律事务和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均积极向律师咨询,确保每一项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到有法必依、有法必循,有效推进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规范性文件制定、依法决策、行政决策)

认真执行《__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__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策重大事项,同时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年内,共组织开展党组书记办公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审查会议、案件讨论会、领导班子(扩大)会共33次,召开党组会4次,讨论重大事项决策、重大事项投资决策、重大人事决策等议题共56个,涉及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开展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单位内部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并上报政府研究决定。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体制改革、重点领域执法情况)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根据《__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为目标,以增强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整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立了行政执法和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元江提供坚实保障。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__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我局门户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规范事前公示;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开展换证和新证申领工作;通过生态环境局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年内,我局及时发布行政审批类信息64条,行政处罚信息4条,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公示表1份,“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4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类信息47期,实现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全公开;明确了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同时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通过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对环境监察执法过程进行记录;配备移动执法终端设备2部,笔记本电脑2台、移动打印机2台,行政执法记录仪9部,摄像机1部,照相机2部,无人机1台,不断完善执法过程记录条件;成立了__市生态环境局元江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对所有行政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透明、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共实施案件审查7件。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梳理环境保护执法依据,规范环境执法文书制作和执行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了环保执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合法性。凡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必须具有法定依据和确凿事实,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和程序。2023年,通过强化管理,我局的执法人员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执法、越级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现象。

4、严格规范环境监察执法。全面开展国省控断面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排污单位等监测工作。结合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体安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按照2023年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扎实开展环境大练兵、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服务指导,落实执法正面清单,持续推进生态损害赔偿改革,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环境监管人员822人次,检查企业274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件,处罚金额121。3万元,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生态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五)增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能力(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信访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制度,执法值班人员24小时全年无休待命制度,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日常监督,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及时响应和应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中,始终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利益为出发点,狠抓信访工作不放松。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统计、归档等各个环节都作了严格要求并形成相关制度文件,信访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截至目前,我局共接到举报、投诉件15件,根据部门职能共受理9件,办结率100%,并开展回头看工作。

2、加强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涉及社会矛盾纠纷案件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法规股牵头指导、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具体办理、法律顾问技术支持、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预防调处化解能力,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强化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我局干部年度教育培训重点,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__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新出台法律法规做详细剖析和解读,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引导执法人员重规则、守法纪,履职尽责、公正执法。年内,我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作为第一工作目标,主动担当,自觉认领,把每一件建议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成立领导机构,设立办事机构,“一把手”亲自推动,分管副局长直接负责,各股室(单位)协调配合,定期协调调度、定期研究推进,完善机制,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理实效。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全面落实“双公示”制度要求,及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信用__等平台公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事项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制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23年重点排污单位信用评价工作,及时通报公示全县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多形式、多渠道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定时进行工作动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法律法规、行政处罚等栏目信息更新,不断丰富我局网站栏目内容,做到栏目信息更新及时准确,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下一年,我局将按照依法治县的相关要求,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一是继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水平。二是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前谋划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形式,提升法治建设成效。三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治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此外,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法考试工作。四是继续抓好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按照人大政协办责任分工,及时汇总相关单位办理意见并按要求反馈落实。五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联动执法机制,畅通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法院、农业、自资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六是继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七是深入挖掘总结基层先进典型,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围绕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工作突出人物、先进事迹、先进集体等制作专题报道。

生态环境局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篇2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3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我局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积极推动全县生态环保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从全局出发,系统部署、周密安排,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书记开展专题宣讲、支部党课、走访入户送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把准内涵要义,吃透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巩固空气质量成果。二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推进依法行政。

(二)推行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都昌事都好办”一流营商环境的总目标,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站、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为方向,认真梳理、细化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努力打造便民利企政务环境。一是我局依申请类事项全部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式综合受理”“一窗式通办”,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全覆盖。二是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兑现承诺审批时限。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落实环评豁免、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制度。三是进一步推进园区数据共享。通过政府网、公众号等多渠道推动园区数据共享,在缩短环评报告的编制时间、提高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质量的同时,减少了监测费用,降低了环评报告编制成本,2023年,已有4家企业引用了监测数据,共节省监测费约4。7万元。

三不断健全决策机制,确保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中长期规划、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批等,均进行了必要的合法性审查、征求专家意见建议、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提交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等程序,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审查。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意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提供生态环境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力量支撑。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牵头股室,进一步提升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加强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文明用语、熟练掌握法律条文,做到宣传与教育结合、高效执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统一格式执法文书。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的记录,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2、建立正面清单和涉企检查事项报备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做到“无事不扰”。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要求,避开企业“安静生产期”,先后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1次、本部门双随机检查3次,共检查企业48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7家,一般排污单位41家);检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平台,并依法公开。在__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内录入5个“一案一码”。

3、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继续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查处分离制度,落实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集体审议制度。通过开展“以案互学、以评促改”交流会的方式,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和辨析。严格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在生态环境领域实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2023年截止当前,免于处罚案例2个,免罚金额30万元。

4、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作为一项开创性、长远性、基础性工作,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具体实践。一是继续完善制度建设。健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衔接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制度措施。二是加大案件办理力度。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筛查和核查办理;加大重大典型案件跟踪督导和宣传。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一案双查”,做到应赔尽赔。积极向市生态环境局推荐典型案例,加大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管力度。截止11月份,我局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2起,已完成8件(其中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各1件)。

(五)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1、加强学习。定期组织学习《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__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定(2023)》等法律法规。定期参加省厅举办的法治大讲堂系列讲座。2。普法宣传。一是抓好重点时段普法、重点法律普及宣传工作,推进普法服务大局。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日”等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了法律知识进社区、进园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

(六)自觉落实监督机制,统筹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工作

1、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好《__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实施,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__九江)和__省生态环境厅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做到“应归尽归”;实施信用分级,差别监管,依法依规实行惩戒;健全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推动信用惠民便企。

2、开展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强化企业环保责任。贯彻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加快建立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与执法机制一体化建设,将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情况纳入监督执法;加大对相关企业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引导和督促企业真实、准确、及时披露环境信息。推动涉危险废物企业办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依然存在一定的短板和不足: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部分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强,认识不够到位,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足,偶尔会出现公示行政许可主体信息错误的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不统一,存在多个部门公示现象。三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的还不平衡,深度不够。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坚持高站位,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合生态环保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主动学法用法,自觉尊法守法。

(二)坚持严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铁面执法、铁腕执法,对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特别是屡查屡犯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敢于亮剑、铁腕执法,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截止目前,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9件,行政处罚63。69万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实现了压实责任与无事不扰有机统一。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持证上岗动态管理,统一执法服装,配发执法记录仪,不断提升人员正规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水平。

(三)强化主动担当作为,开展“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持续推进每月一次的“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开展大谈话、大走访,与企业老板面对面交谈,真正解决企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环保方面的弱项、难题。2023年截止当前,共举办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十期,接待企业18家21人,受理相关环保问题或事项20个,现场答复解决问题20个,反映问题均得到解决。

四、有关意见建议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普法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树立引导先于管理的工作理念,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平和表达自己的诉求,有序解决问题和矛盾。

(二)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强化权不乱用意识。执法人员既要从思想上接受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等法治基本理念,更重要的是将法治思维转化为对自身行为的要求和约束,形成日常工作生活的惯性。

(三)配足法治人才力量。要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配足法制机构人员力量,抓好基层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补齐基层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短板。

五、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总体工作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做好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落实《__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要求,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行政性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

(二)继续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或法制讲座,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使全局干职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制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专门力量,精心部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执法理念、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实现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执法信息化程序进一步提升、执法主体进一步规范、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进一步有效,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

(四)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细化普法内容和要求,明确普法责任。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生态环境部门普法责任;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合法、合理、处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为法制都昌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专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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