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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2024-01-07 07:40:01 各类稿件 打开翻译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1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刚刚过去不久。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__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__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__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作文 wWw.ZUOweNbA.nEt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2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中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年年3.15,年年讲维权,许多年前的王海风波已经渐渐被人们淡忘了,打假英雄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然而,3.15还在继续,维权还要继续,但是有多少人还在对这个兴趣浓浓?有多少人还对这个深信不疑?

当然,经过这么多年3.15的维权讲座似的宣传,老百姓的心里早已明白原来有这么多黑心商家在侵犯着他们的利益,原来有这么多的霸王条款在欺凌着他们的权益,原来他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通过消费者协会来与此抗争的。但同时,那些不法商贩们不知道么?

不可否认,这些年来的努力是有了一定的成效的。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许多造假者的手段更加高明,黑心商贩们的技巧也日渐成熟,而我们的消协却始终固守着老一套的规矩没有太多的变化。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人买到了一件有问题的商品,与商家的交涉无果,于是投诉到消协,消协首先要做得先要与商家协商,如果对方买了这个面子,还好,事情算是顺利解决,如果同样不能,这时候就会要求消费者到有关部门去对商品作技术上的鉴定,鉴定的费用也要有消费者自己承担,况且作技术鉴定的费用有时会超过商品本身的价格,那么就算消费者最终投诉成功,得到了赔偿,这期间耗费的时间,花掉的精力,也使得这种赔偿变成了得不偿失。单这一点,就会让很多人打了退堂鼓。耗不起这个精力,时间,还有金钱。除非是向王海那样的职业打假者,或者是商品的价格不菲,不然,平头百姓谁会经得起如此的折腾?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如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若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3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聘书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三是与合同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4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服务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发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发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安全”。“消费与安全”的基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安全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安全权。**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安全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安全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安全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产品和服务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等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谢谢大家!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5

同志们、朋友们:

在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县政府向全县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问候!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确定是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年主题为“消费与民生”,其中的“服务”,主要包括三方面涵义:一是服务广大消费者;二是服务经济发展;三是服务社会和谐。为做好此次年主题宣传活动,县消保委将专门召开“消费与服务”年主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件大事、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举办主题为“婚纱摄影服务”的消费者论坛;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推进百场讲座进学校、百场电影进农村、百场咨询进社区“三百三进”等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完善行业规范与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政府有关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证物价平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与信心;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和引导,使三个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消协组织要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履行好各自应尽的责任,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投资环境而努力奋斗!

谢谢!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6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7

同志们:

今天,市消费者协会隆重召开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表彰“消费者满意单位”,对今年315系列维权活动做出部署,这对于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对于落实全市环境创新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再过几天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是我们以及所有消费者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的节日。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职能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向荣获“消费者满意单位”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各级消协组织、广大经营业户要以他们为榜样,义不容辞地担负起消费维权重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凝心聚力,共谋发展,推动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市消费者协会团结带领各理事单位,站在实践“”重要思想的高度,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充分认清消费维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执法、发动群众等措施,有效净化消费环境,不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引向深入,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特别是工商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认真开展“打假劣、保名优、讲诚信、反欺诈”行动,尊重消费者意愿,倾听消费者呼声,并且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努力做到“三结合”,即:一是与工商执法职能结合,紧紧依托政府三级为民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即消协分会,消费者协会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完善了862个村级“两站”服务机构,对862名维权联络员颁发并专题培训,使维权网络覆盖全市行政村的比例达到95%以上,真正实现了农民群众“消费投诉不出村”的目标,也极大丰富了政府为民服务工作的职能和内涵。二是与宣传引导职能结合,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在全市主要干道及商贸集中区增设大型12315宣传版面,在报纸开设专栏以强化《消法》宣传、曝光侵权案件,先后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金秋315维权知识电视竞赛”等活动,既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又提升了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依法维权意识。三是与调解职能结合,成立合同争议调解中心和22个基层调解站,尤其加强对“订单农业”的帮扶指导,延伸了消协的职能范围。一年来,共受理消费咨询1600余件,受理投诉和申诉举报1146件,立案查办466起,处结率达95%以上,反馈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11大类24个品种,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去年,国家工商总局王东峰副局长、山东省工商局李华理局长先后专程来我市视察,听取我市消费维权工作汇报;市消协首次承办全省消协工作会议,并以《深入推进“两站”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维权工作》为题做了经验介绍,受到与会领导的充分好评。年底,市消协被中消协评为“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得到了各级的充分肯定。

消协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全市各级对消协工作的关心支持,得益于各部门各单位的团结协作,得益于全市广大经营户、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20xx年,是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规划,全面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年,开局年。要实现“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目标,离不开良好的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离不开安全、健康、有序的消费环境。因此,市消协各理事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到维护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安全消费这样一个高度上来认识,增强维权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得到保护。

下面,就做好今年消费维权工作,我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开展四项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中消协自1997年开始实施“年主题”制度,即每年确定一个年主题,整合全国消费维权资源,统领全年消协工作,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社会认知,有力推动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中消协将20xx年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民生”,旨在促进市场秩序规范,倡导健康文明消费,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为贯彻落实“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我市主要开展四项活动:

一是召开“消费者满意单位”表彰大会。隆重表彰XX年度全市96家“消费者满意单位”,颁发奖牌证书,组织经验交流,以弘扬诚信理念,为广大经营者树立榜样;组织参加山东省第六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争创省级“消费者满意单位”,提高企业的社会公信度和竞争力。二是开展消费维权大型宣传活动。3月13日或14日,将在百脉泉广场举行大型宣传活动,由24个部门制作展版和宣传标语,向市民发放维权联系卡、公开举报电话、现场受理投诉;同步组织“名优商品让利销售”活动,为企业创造展示自我的机会;集中宣传过后,将组成“消费维权宣传服务队”深入乡镇街道、深入田间地头,向广大群众介绍维权常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三是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山东)3¡15名优商品(服务)博览会。按省市消协部署,将择优挑选4家企业代表我市参展,以帮助企业开阔眼界、展示风采,增强自主创新、跨越发展的能力。四是举办20xx年金秋3¡15系列活动,将结合“一会两站”在全市908个行政村的全面覆盖,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扩大服务范围,提升维权档次,增强社会效果,使315的社会认同度、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把315这一服务品牌打得更响,为推动消协工作全面开花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四项重点,切实强化维权工作措施

全面履行《消法》赋予的七项职能,创新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举措,是各级消协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各理事单位、相关部门做好维权工作的基本原则。维权工作要在丰富载体、创新机制、强化配合、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做文章,使消费者投诉得到更方便、更快捷的处置,使“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真正落到实处。要突出抓好四项重点:

一是突出抓好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我市“”规划和“消费与环境”年主题的含义,宣传各部门维权工作职能,帮助消费者了解消费政策,形成“平时加强自我防护、遇到问题有处投诉、举报得到及时查处”的良好消费环境。近期,广播电视、报纸等注重对执法部门的职能宣传,电视台“社会法制”专栏播出了工商局的几期专题片,效果很好,这有利于消费者了解部门职能,也有利于增进与消费者的沟通。二是突出抓好消费指导。重点强化对受理信息和线索的汇总、分析及情况通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在媒体定期发布消费警示,构建起工商部门抽检、经营主体自检、消费者送检的商品质量监测体系,指导广大消费者科学消费。三是突出抓好消费监督。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组织、配合有关行政部门作好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消费热点及难点提请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四是突出抓好投诉处理。重点强化“一会两站”联络员的培训,集中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

络员进行法律法规、维权知识、工作程序、工作技巧的综合培训,提高联络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到一次问清、一口答准、一次办结,让消费者享受周到、细致的服务。

三、广泛动员参与,形成消费维权强大合力

20xx年315系列活动,遵循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扶优限劣、拉动内需的原则,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各个层面,涉及经济生活各个领域,需要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在此,提四点希望:

一是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参加。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经济,消费者的货币流向决定着企业的兴衰,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就赢得了市场、赢得了商机、赢得了效益。经营者只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实现好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索赔权、人格权,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今年315系列活动,正式为广大企业搭建了宣传自我、展示形象的舞台,提供了沟通消费者、赢得消费者、联系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桥梁和纽带,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二是希望广大消费者踊跃参与。今年的维权工作充分体现“以消费者为本”的服务理念,无论是宣传消费及维权知识、解答消费咨询、受理消费投诉,还是现场解疑释惑,始终坚持服务消费者、方便消费者的原则,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更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综合素质。三是希望新闻单位大力配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否得到重视和支持,能否让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得到实惠,宣传工作至关重要。消费维权工作要努力做到与新闻宣传同步进行、同步开展。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大片幅、高频率报道,通过宣传维权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名优企业和商品、曝光侵权案件和典型,以教育广大群众,震慑不法份子,形成全社会关注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四是希望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正义之举,不仅需要各执法机关做好工作,需要经营者严格自律,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社会监督。市消协及各理事单位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倾听社会各界呼声,对投诉举报的线索立查立办,明确责任,限期办结,努力形成消费维权工作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让我们齐心协力,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理念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共筑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为推进我市消费维权事业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社会而共同奋斗!

谢谢大家!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8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着更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行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20xx年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定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政府和企业联手,法律和道德同行,才能真正赐予消费者维权的力量。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网+”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维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是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健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益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包括尊重经营者的人格;远离违法消费;摒弃挥霍资源的浪费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节制庸俗的炫耀式消费、攀比式消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用合法方式维权,等等。

实际上,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人们大都在交替扮演着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角色。因此,不论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认真履行消费者义务,我们都是受益者。公民意识从我起步,维护消费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9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们的事,离我们小孩子还太遥远。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我想,你一定会选择讨说法吧!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市领导讲话稿 篇10

今天,我们在这里热烈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是一个值得庆贺的特殊节日,是广大消费者自己的节日。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伟大事业,是“得民心、顺民意、谋民利”的民心工程。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满腔的热情、扎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尽职尽责的工作,全心全意为广大消费者服务,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工商、质监、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又要统一步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确保消费者安心、放心消费。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业户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和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提高商业信誉,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新闻媒体要依托媒体的宣传优势,加大《消费者权益保_》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充分暴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各种侵权事件公平、公正、合理解决。广大消费者要勇于和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坚决抵制市场交易中的侵权行为,努力形成生产经营者自律、职能部门监管、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_工作新局面。

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须发挥好消费者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消费者委员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力军,是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消费环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消费者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拓展消费_领域,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争取在_薄弱环节、_盲区取得突破。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优势,从消费者主权地位的日益确立和消费领域不断拓展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通过消费者运用《消费者权益保_》,评价生产经营者信用的方式和手段,让消费者在企业信用建设,乃至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加强制度和服务网络建设,尽快把“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真正建设成为消费者服务的“利民网”和“连心桥”。要通过开展“消费与环境”主题年活动,引导消费者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合理消费、绿色消费,共同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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