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个体户修路协议书参考 篇1
甲方:马头桥游马村 组
乙方:邵阳市金马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邵阳市金马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使用马头桥镇游马村组(以下简称甲方)土地修建一条宽8米的通车道路等事宣达成如下协议:
一、占地范围:游马村 组。
二、占地补偿及缴纳方式:
修建道路是造福当地百姓的一件好事,应得到广大村民的支持,现公司对占地进行适当的补偿,该补偿分1次支付(补偿金额丈量后见附表)。
三、相关权利义务:签订合同后,甲方保证:
1、全力配合乙方进行山林土地面积的丈量工作,保证乙方正常修路施工;
2、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树木等;
3、施工过程涉及本组中村民阻碍等问题,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处理。
4、道路修建完成后乙方企业享有免费使用该道路,同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灰尘、噪音等理由加以阻碍通行或索要任何费用。
5、道路修建完后乙方会经常进行不定期的维护工作,甲方应当积极性配合不得阻挠。
6、从修建完工,顺利通行日算起,乙方保证对此道路在20__年春对此路段进行硬化,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对此路面进行硬化,
乙方有权对此通道进行管制,直止乙方把此路面硬化完工,除此之外,甲方无任何理由阻路。
四、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付的占地补偿费,并承担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占地费,并对土地重新享有处分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当地政府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
六、合同履行期间,遇未尽事宣,双方协商解决。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可通过法院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见证人签字
农村个体户修路协议书参考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本地政府有关户外广告审批规定签定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墙体广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发布事项:
1、发布时间
第一阶段:201x年 月 日—201x年 月 日
第二阶段:201x年 月 日—201x年 月 日
第三阶段:201x年 月 日—201x年 月 日
第四阶段:201x年 月 日—201x年 月 日
2、广告发布地点大致分布:
第一阶段共 处:xx镇 处、xx镇 处、xx镇 处、xx镇 处、 xx镇 处、xx镇 处、xx镇 处、xx乡 处;
第二阶段共 处:xx镇 处、xx镇 处、xx镇 处、xx镇 处、xx乡 处 ;
第三阶段共 处:
第四阶段共 处:
合计:共 处
地点描述:镇级公路主干道两旁(方向以各村往乡镇方向为主)、 村级公路主干道两旁、各村大队部、医务室附近。
二、广告制作形式:
1、制作项目内容:
2、制作材料:
3、制作时间:效果图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毕,如遇天气原因,往后顺延。
三、广告制作费用:
1、面积依墙而定,实际地点及尺寸以甲方委派代表指定为准,单价 元/平方米(包括材料、施工费,墙体租金),每一阶段面积约 平方米,造价约 元。
广告制作完工后,若实际制作面积与协议签定工程量有少许出入,以实际面积结算,允许有10%的增减。
2、付款方式:协议签定时首付元,大写: ,每阶段制作完毕验收合格,按实际面积核算总金额后,甲方支付本阶段金额的60% 后开始下一阶段广告制作,其余40% 作为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 3个月内 支付完毕。 同一乡镇的高墙和矮墙广告在同一阶段制作完成,统一结算。
四、其他:
1、甲方如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自行处置广告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保留向甲方索赔的权力;
2、广告若因墙体拆除、新建筑物等遮挡,乙方概不责任。乙方对墙面广告提供的免费维护期为3个月,从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计起(同行、竞争对手的故意行为不在此列),甲方维护要求应在本期限内书面提出,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完成。如在收到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仍未维修完毕的,甲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相应款项,如3个月后出现其他广告覆盖,乙方可不予负责。
3、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员验收,超过7日不验收,即确认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真实有效,甲方需按本协议约定无条件付款。
4、乙方提供照片但不提供广告发票。
5、签定本协议后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如甲方要求终止协议,甲方需结清乙方相应款项,并按协议标的与该款项差额的50%支付补偿金。
6、工商、城管等相关手续由(□甲方、□乙方)办理。
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六、乙方将墙体广告照片和广告地点编号明细在制作完毕后交付甲方作为本协议 附件。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时间:201x年 月 日
农村个体户修路协议书参考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建其,为了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第二条 承包方式和工程价款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通过。
2、工程总价款:按工程施工标准,以万元/公里进行全包干方式(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辅材费、设备费、配件费、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运输费、协调费、堆土场费、坍塌土方运费、安全责任及安全措施费、劳动保护费、有关保险费、利润、税金及其它与该工程有关的一切费用在内);款约米,全长约 公里,大约总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
3、工程款支付方式:款项由甲方按协议签订的帐户分次付款,签订协议之日施工队进入场地后3天支付协议15%的款项,计人民币万元(大写),当施工队进场施工后,每完成2公里经甲方验收后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款的80%,所有道路施工验收完毕后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第三条 工期
该工程竣工后乙方提交给甲方待验收的时间为: 年 月 日。本工期未包含因天气原因而影响的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
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
1、修复并加深、加宽排水沟,更换或增加排水涵管。
2、部分路段需要砌筑挡土墙,防止雨水天道路受到冲毁下陷。
3、路面清理洒水,摊铺碎石嵌缝找平,混合料(碎石、风化岩碎石、就近山体取材铺设20cm经过反复碾压后最终厚度不低于15cm(中间稍高防止路面积水)。
第五条 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一切施工的安全措施和设施。
2、乙方若出现安全事故,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施工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若需对道路线路进行变更,必须由甲方出具书面《道路施工变更》,经甲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情况进行监督。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给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4、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按时支付工程价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组织施工队伍,负责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并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乙方负责协调一切村民事务。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在道路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将受质量保证期的约束。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本工程以山东省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技术要求和甲方施工方案要求等作为质量评定验收依据。
2、本工程质量要求:验收达到优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将按到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不按期完成道路工程,每延期一天,将按到期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管理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乙方负有全部责任。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变更,但协议变更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因一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欲终止协议时,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向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方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乙方代理人签字后即生效。
2、本协议内容手工填写或手工改写无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账 号:
协议签署时间:
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