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客户经理:
电话:(手提)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共同开发推广安徽金穗子酒业系列产品在 市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酒类产品销售种类:金穗王光瓶、金穗子二锅头(桶装)、原浆5年、原浆6年、幸福中国、原浆10年、原浆18年、穗王至尊等系列白酒
2.甲方限定乙方销售区域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在乙方付款后按照乙方选定产品发货。
2、甲方按照乙方的付款额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目前政策如下:
A,订单额≥10万元(每次付款需全额付款,严禁赊欠),即享受县区代理政策,甲方不在乙方所在县区选定其它经销商,同时享受如下优惠政策,首次订单买一赠一,其中首次货物按照实际货款额数量发货,赠品随二次订单发送, 二次订单买二送一,赠品随第三次订单发送,三次订单买三赠一,赠品随第四次订单发货。
B,订单额在6万至10万之间(每次付款需全额付款,严禁赊欠)按照区域销售站政策对待,即首次订单买一赠一,其中首次货物按照实际货款额数量发货,赠品随二次订单发送, 二次订单买二送一,赠品随第三次订单发送,三次订单买三赠一,赠品随第四次订单发货。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县区建立新的销售站。
C,所有赠品均在下次订单发货时兑付,如没有下次订单则赠品将不予兑付。
D,其它政策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讨决定: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导价销售,不得擅自低价抛售扰乱市场。
三月内无新订单则取消代理或销售站资格,取消所有优惠政策,未发送至代理商的赠品全部取消。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为机密商务文件,严禁传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相互促进,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作事宜。
一、乙方 支付甲方进场费 万元整,¥ 元人民币。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啤酒:阿尔卑斯啤酒价为:每件 元。
三、乙方必须确保质量,并且必须提交进场啤酒的销售质量证件,如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销售乙方啤酒,在每个月结帐时从啤酒款中扣除柒佰元作为甲方服务员的开瓶费。
五、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销售乙方产品(在乙方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甲方也不确保每月销售乙方啤酒的总量。
六、结算方式:乙方在合同期内每个月供送的啤酒数量合计款在下个月进行结算,实行按月结清货款。合同终止日,甲方在一个月内结清全部的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
七、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向 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为期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相关法规,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提供所供啤酒产品,送货上门至乙方场所,并全程做好跟踪服务。甲方确保每批次供给乙方所供产品为公司检验合格产品,如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有发现因产品品质影响消费的情况,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属实,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二、产品价格: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根据经营需要需提前以书面或口头直接表明所订购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项目,如未按规定提前通知并确认甲方获知,由此造成乙方供货中断及相应的责任及损失,甲方概不承担;
2、甲方负责将产品配送到乙方指定的配送目的地,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配送工作,尽量给予方便。
2、甲方产品到达乙方指定卸货地点后,双方当场清点,当场进行签收确认。
3、乙方按实际签收货物数量结算货款,乙方具体支付甲方货款方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双方合作期限从20xx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后销售合同终止,甲方有优先续约权,并签订新合同续约。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为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协议履行地在(经销商所在地法院),如发生纠纷,双方自愿由(经销商所在地法院)管辖,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xx年 2 月 15 日至 20xx 年 2 月 14 日,共计 3年_ 个月。甲方应于 20xx 年 2 月 10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7000_元/月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合同无租赁押金。
(二)支付方式:现金 ,于次月 15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能源费
(一)合同履行期间所有能源费(水、点、燃气)。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转租及其他约定事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不欠甲方房屋租金的情况下有权对承租房屋转租第三方经营并按照甲乙双方合同价缴纳甲方租金。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影响甲乙双方合同的法律效率。乙方欠甲方租金超过两个月则本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其中甲方执 1份,乙方执 1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补充协议: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相互促进,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作事宜。
一、乙方 支付甲方进场费 万元整,¥ 元人民币。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啤酒:阿尔卑斯啤酒价为:每件 元。
三、乙方必须确保质量,并且必须提交进场啤酒的销售质量证件,如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甲方销售乙方啤酒,在每个月结帐时从啤酒款中扣除柒佰元作为甲方服务员的开瓶费。
五、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销售乙方产品(在乙方保质保量的前提下),甲方也不确保每月销售乙方啤酒的总量。
六、结算方式:乙方在合同期内每个月供送的啤酒数量合计款在下个月进行结算,实行按月结清货款。合同终止日,甲方在一个月内结清全部的货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
七、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向 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日止,为期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定地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数量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
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否则则视合同无效。
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
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
45元/个,600异型瓶0。
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法规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签定地点:
供方:需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买方: 湖北古荆州酒业有限公司
卖方:四川彭山巴蜀原酒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 商品名称:, 浓度为%vol。
二、数量
2.1 买卖双方成交的原酒数量(单位:吨):。
三、订货价格
3.1 买卖双方成交的原酒的净价(即不含增值税价)为/吨。
3.2 货款总金额:
四、交收地点
4.1 到交货地点的运费由 方承担。
五、供货时间
5.1卖方从 月吨, 至 20_ 年 8 月 11日止发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原酒,每批次发货数量及时间等相关事宜以买方定货单通知为准。卖方同意买方通过如下方式将定货单发给卖方后生效: 。
六、质量规定
6.1产品质量以卖方提供的1号标样为准。
6.2本合同对应的原酒,应当是同一工厂、同一年份、同一质量标准的原酒。
七、验收
7.1鉴于原酒是特殊商品,因此买方在收货时应当场验收,对于货物的质量异议应当在收货时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对货物质量无异议。
八、货款结算
8.1买方需支付每批次发货总金额的10%作为定金,卖方收到定金后即按买方定货单要求发货。
8.2卖方每批次货到指定卸货地,由买方按标样检验合格后付清本批次发货原酒%余款,卖方收到全额余款后将货权转交给买方。
九、保证金
9.1 为保证本合同顺利执行,卖方需提供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
9.2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每批次发货金额中扣减30%货款,扣足10万元为止。
9.3 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买方退还给卖方。
十、违约责任
10.1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如果买方愿意接收,则由双方另行按质协商价格;如果买方不愿接收的,卖方应当无条件更换为合格货物,损失由其自行承担,若因此供货逾期的仍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如果买方不愿接收,卖方又无法更换为合格货物的,则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卖方立即双倍返还买方已付定金。
10.2卖方未能按时将合格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每逾期一天应按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若卖方逾期交货超过十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三日内卖方应当双倍返还买方已付定金,同时卖方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免责条款
11.1受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十二、其他条款
12.1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协商。
12.2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未果的,可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为凭。
合同有效期: 20_ 年 8月 11 日 至 20_ 年 8 月 11 日。
买 方: 湖北古荆州酒业有限公司 卖 方:四川彭山巴蜀原酒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地 址: 地 址: 四川天府新区青龙物流园区
四川原酒城D3-05
甲方:内蒙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成吉思汗系列高档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单位:万元)
产品(第一年)年(分月比例)合计金额(万元),合计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
客户经理:
电话:(手提)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百威啤酒销售的独家供应商。
二、合同期限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产品规格及价格
注:啤酒每瓶返盖钱1元。空箱返2元。百威红瓶每瓶返盖钱1元,空箱不回收。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保证百威系列酒水保真,并保证充分货源提供给乙方。不得拖延。
五、如在乙方店面内出现甲方酒水过期、半瓶酒没及时更换给乙方,不得拖延。
六、结帐方式:次结。每次结帐,结上批货款(压一批货),乙方不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
七、乙方如有经营上需要甲方,在经营上给予配合和支持,甲方酌情、尽量配合甲方提高营业收入。
八、如全年完成百威纯生啤酒,每月500件,累计年6000件,年终返400件百威纯生。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双方严格执行,如有违约,可向在关部门提起诉讼,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