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销售合同 篇1
购车单位/客户姓名
车型 数量 颜色
车价①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选装备件 选装备件价②¥:
应付款总额(①+②)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认购定金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预定交车日期 年 月
提车前应付余款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交车地点
约定事项
⒈ 合约价格仅为车价。不含上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税费。上牌过程中所需税费(包括保险费、购置税、上牌费等)须由购方另行支付。
⒉ 购方提车前需将本合约之应付款总额缴清后方可提车。如购方超过议定交车日期30天时,经卖方书面催促仍未在2天内办理交款提车手续的,卖 方有权解除合约,不退还认购定金给购方。如卖方未能于协议交车日期交车,已逾期30天以上,经购方书面催促卖方仍未能在5天之内交车的,购方有权解除合约,由卖方双倍退还认购定金给购方。
⒊ 卖方所售全新车辆在交车后按厂方产品质量担保条例所规定的内容执行。
⒋ 本合约内之标准规格配备以原厂发布为准如有变动仍以原厂发布规格为准。
⒌ 本合约书不得进行债权债务转让与质押。
⒍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定。
⒎ 本合约书一式二份。卖方、购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⒏ 如客户就本合同标的签订正向的,本合同对涉租部分标的无效。备注:
签约人卖方: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销售专线:
经办人:出处 wWW.zuOWeNBa.nEt
签约日期:
购方经办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日期:
上海汽车销售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台。
购车总价: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出库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乙方可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①、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②、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 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乙方自提;其他。
2、交车地点:_______。
3、交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_____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六条 关于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____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____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合同附件:
一、委托服务备忘录
二、车辆交接书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汽车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________全系列产品在深圳市地区的代理商,并负责该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
2、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乙方在深圳市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________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乙方首批订车为________两辆(单价为:________万元)六辆(单价为:________万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________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________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
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________辆车的销售任务,并保证________辆以上的库存。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________系列产品在进入乙方深圳________展厅后乙方付清车辆全款前,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6、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商务代表在当地开展工作。甲方商务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借款。甲方商务代表提出的任何与双方协议内容无关要求,乙方均有权拒绝,否则视为乙方和商务代表之间的私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义务
1、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的宣传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项目,如因此出现纠纷,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需配合甲方驻地商务代表,积极处理车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双方需对调整后的商务政策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4、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6、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购车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订车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前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若由甲方送货,乙方承担费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货到后乙方及时签字验收。
乙方自行提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乙方提货人员验收车辆后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甲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车辆自身质量问题,乙方需告知购车客户到奔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甲方产品部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
3、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乙方需及时有效解决,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理不当,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乙方不得单方面修改、终止合同。
2、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需在领取车辆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在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及购车款前,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甲方能够提供购车客户所需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无视法律,做出随意夸大、隐瞒或虚假承诺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5、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折旧及运输等费用。
3、合同终止后,双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上所有款项,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有甲方财产。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财产,如乙方强行留置甲方车辆,乙方需赔偿甲方每车每天五千元的赔款。
4、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向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