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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2023-10-23 15:07:26 合同范本 打开翻译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1

甲方(建筑施工企业):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农民工):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或者工作(工程)结束止。合同期限如需变动,需及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工作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班组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应按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日上班的,支付加班工资。

五、劳动报酬乙方工资按以下第___________种方式,按工期进度结算:________________

1、按时计酬,日薪___________元或月薪___________元;

2、按建筑面积计酬,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3、其它:________________

若按工期进度结算工资超一个月的,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甲方须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____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实际完成结算工资时扣减。

六、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安全等各项。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有关的规章制度,甲方可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___________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连附件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订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合同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合同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合同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合同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合同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合同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3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本人需要,向乙方申请人民币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同意出借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借款于本协议生效后按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方式支付。

第二条本合同双方同意选择第项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的方式:

1、银行转帐方式收款:乙方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给付款项的,甲、乙双方应保留银行划款记录,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或收据;

2、现金方式收款:乙方通过现金方式给付款项的,乙方应保留银行取款凭证,甲方收到款项后,应为乙方出具本人签署的收条和收据。

第三条本次借款月利率为%。

第四条借款期限为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甲方保证该贷款的用途符合法律规定,因所借款项用于法律所限制或禁止的用途导致的任何责任均由甲方独立承担。

第六条甲方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

第七条本协议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或甲方的继承人、法定监护人应在收到乙方发出通知后5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和实际发生的利息:

1、甲方提供虚假或非法的证明、信息或资料;

2、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第九条如甲方未按约还款和支付利息,则需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次协议有关事项办理公证、登记、转让、第三方协助、税收或律师见证时,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协议所登记的地址为当事人接收通知、传真、及其他文件的地址,一方当事人和有关司法机关以的方式向另一方发出相关的法律文件,不论对方是否收悉,发出文件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执四份。

甲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乙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名称: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友好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分包合同: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

三、质量标准:

四、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议,本工程总量为 米,收费标准为 , 共计: (大写: )

2、合同总价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六、变更及工程费用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本工程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时,发包人应在变更前 天内发出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变更后 天内予以确认。

2、变更后及承包增加施工费用,发包方按市场价予以调整。

七、发包责任:

1、发包方在开工 2 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与要求、设计图纸及放线定点轴线。

2、开工前,发包方应办理开工许可证、工作场地使用等手续,及时解决好有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的有关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承包方责任:

1、承包人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内容

2、严格按本工程设计方案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施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发包方确认后进行施工。

4、负责好现场测量放线、桩体定位、施工技术资料记录工作,并如实及时提交发包方,如因承包方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负责补救并承担相应责任,情况严重时,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相应损失。

5、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与领导。

九、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条款约定履行各自的各项责任及发生与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材料与设备

1、发包人及承包人对各自所提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负责,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若造成窝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责任是甲方的由甲方负责,是乙方的由乙方负责。

十一、报告、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与验收。

2、承包方应对其所确保提交的报告、成果、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负责。

3、隐蔽工程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与验收,经发包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进行修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加工生产及相关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石材供料

1.甲方委托乙方供料、加工:。(石材)详见附件《石材供料单》。

2.石材供料时间:年月日。

3.交付地点为(选择一项):

□施工现场:。

□甲方指定的材料存放地点:。

□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

4.甲乙双方根据合同要求及供料进度确定具体批次的石材产品的交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条承接方式

1.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设计方案或技术要求,就相关要求向乙方进行书面告知。乙方按照甲方的设计要求,制定加工方案。

2.乙方提供石材原材料、加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并接受甲方检验。

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应及时检验,如有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日内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换加工原材料的品种和等级。

3.乙方需要第三方协助完成工作的,工作成果由乙方负责。

4.一方要求设计方案或加工方案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的,另一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品石材应当符合以下标准(选择两项):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双方约定标准:。

第四条运输与装卸

1.成品石材的运输由(选择一项):□甲方负责□乙方负责;石材在运输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运输的一方负责,运费由方承担。

2.成品石材运到工程施工现场应由(选择一项):□甲方装卸□乙方装卸;石材在装卸中发生的损毁由负责装卸的一方负责,装卸费由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1.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在出厂前自检,并向甲方出具“石材产品出厂质量保证书”(以下简称“质保书”)。乙方在向甲方供料交付的同时,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一同验收,验收完成后甲方应当同时出具验收单;实际交付石材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依据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验收单确认。质保书及验收单为本合同附件。

2.成品石材的运输由甲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前验收,并出具验收单。成品石材的运输由乙方负责的,甲方在装运后验收,并出具验收单。

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日内(或另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元,双方约定预付款处理方式:。

(2)款项支付(选择一项):

□按供料进度,每(时间)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按供料进度,每(数量)结算一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结算报表后日内核实并支付进度款。

3.合同价款结算方式为:。

4.供料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完工验收后天内支付余款,甲方暂留合同总价款的%作为保修金,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石材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达标后继续供料;对不达标但仍可使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因重新供料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改进后仍不能达标以及不能重新供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2.乙方逾期交付石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支付。

3.因甲方原因导致迟延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支付。

4.甲方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

5.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修

1.保修期限年,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2.保修项目。

3.保修内容。

4.保修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修补、更换的责任。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变更与未尽事宜补充

1.乙方开始加工后,甲方变更加工或相关服务要求应与乙方协商,并制定书面补充合同或者以本合同为标准计算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因变更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与合同有关但无合同约定的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达成补充协议,与合同条款具有相同效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石材供料单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石材名称

国码/等级

规格(单位)

数量

加工要求

计价单位

成品单价

合计

备注

以上材料价款:人民币(大写)(¥元)。

其他相关服务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可多选):□深化设计□排版□养护□安装指导□其他。

甲方变更服务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产生的费用或造成对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2.要求明细

相关服务一费用:;

相关服务二费用:;

相关服务三费用:;

相关服务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小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6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4.承包内容:_________

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_________

7.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10.甲方主要义务: _________1

1.乙方主要义务:_________1

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___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

(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

3.本合同附件:共_________份。1

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1

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XX银行一份。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据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总则;

11本协议为双方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对所承接的工程施工具有约束力。

12本协议中所称“工程”是甲、乙双方与施工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协议》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13合作双方是独立平等的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

21乙方所承接的荆门市东宝区子陵铺镇“福将老年公寓”另加“团山寺”,总承包工程内容:图纸所示内容、土建、安装、水电、绿化、装饰、土方道路等。

总工程量约为4亿元左右。

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2甲乙双方根据工程需要以甲方公司名义签订工程,项目部由甲方委派一名督察员和一名财务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乙方组织满足工程施工所需要的人员及设备,注入施工所需资金,工程质量以现场监理验收为基准,以确保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并使人员稳定。

23本工程全部由乙方组织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实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等,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及法律义务。

24在本项工程中,为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工程顺利进行,由建设方拨付的所有款项,均应直接转至项目部指定账户。

25甲、乙双方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信等费用全部由项目部直接发放,做到专款专用。

26本工程甲方根据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提取1%管理费,乙方按进度款支付给甲方(包括工程预付款在内都提取百分之壹的管理费(税后金)直接打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甲方到乙方工作的所有人员的一切费用都由乙方承担)。

27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揽的工程为合法项目,且乙方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政府法令、批文、文件等信息及时提供给甲方,并组成与本协议相关的合同文本。

28乙方负责承担工程竣工资料,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并负责所承担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的保修工作。

29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各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如果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如甲、乙双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作义务,违约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继续承担本合同义务。

第四条纠纷解决

41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效力问题

51本协议一式四分,由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条款若与本协议条款相冲突,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但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效力。

5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之日起失效。

第六条其它条款

61本项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应信守各自在协议中的承诺,遵守诚信原则。

62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与本工程无关的其它业务各自独自经营,自负盈亏,双方互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责任和义务。

63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诚信长久的原则,给对方提供最大的便利,使工程顺利圆满完成。

甲方:乙方:

签订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协议签字盖章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8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委托人委托甲方代表监理的(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时间:________________暂定为20__年3月25日至20__年8月25日(共153天)

二、协议实施细则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甲方代表因私自请假或他人替换须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3)委托人有权要求甲方代表提交监理工作日志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4)当委托人发现甲方代表不按协议履行职责,或对工程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代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免费向甲方代表提供与工程有

关的工作资料。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就甲方代表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3)委托人应免费向甲方代表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其他办公设施。

3、甲方代表的权利

(1)工程建设的相关事项(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实施、使用功能、项目变更等)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2)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委托人提出建议,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质量或设计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有权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3)审批工程实施的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4)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协议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停工整改、返工。

(5)工程实施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完成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实施协议规定的完成期限的签认权。

4、甲方代表的义务

(1)保证签订协议时起至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时止,

始终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执行本协议所必需的资质。

(2)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3)每天按时到委托人处打考勤,接受委托人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4)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5)在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协议业务相关的保密资料。

5、甲方代表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假如因甲方代表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甲方代表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方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果断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7、在委托协议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甲方代表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甲方代表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代表不承担责任。

8、甲方代表向委托人办理完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施工单位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甲方代表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协议即终止。

9、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事先通知对方,因解

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协议的通知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三、工作薪酬

1、委托人以实际工作时间支付甲方代表100元/天,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应全额支付工资。委托人不可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甲方代表工资。

2、甲方代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病休或事假,甲方按请假天数扣除工资,且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及其它经济费用。

3、甲方代表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否则发生伤、亡等事故由甲方代表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甲方代表患有职业病或其它疾病,而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的,应自行解除劳务合同,甲方代表不可隐瞒,否则因甲方代表带病作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负,委托人不负任何医疗、保险、工伤及其它一切经济补偿。

四、甲方代表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监理工作。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委托方叁份,甲方代表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9

基本建设工程储备

借款方: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为下年度基本建设工程储备设备(材料)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年度贷款方向借款方计划发放基本建设储备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本贷款期从开始支用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止,贷款期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本贷款是为建设项目下年度储备国内生产设备(材料)的专项贷款,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扩大基本建设工程量、弥补投资缺口、计划外工程储备、垫付工程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材料)预付款、长线产品和能源紧张地区耗能高的产品项目、地方级建设项目的储备、不符合贷款对象的其他基本建设所需的储备贷款、其他开支等。

第三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贷款方按实际支用数按季计收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_________‰。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对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还清全部贷款本息。逾期不还,贷款方有权限期归还贷款或从贷款方拨、贷款户或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在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内发放贷款,如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设备采购、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向借款方提供有关设计、会计、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扣回贷款本息,并对违约使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_____》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签章后各执一份,报送_________各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聘用合同 篇10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县 ________ (单位),以下简称委托方;

________ 省 ________ 设计院,以下简称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由委托方委托承包方承担 ____ 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 天以内,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研究工程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略)。

2.在合同期内,委托方进行与本工程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承包方,必要时可吸收承包方参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 承包方应在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以前,向委托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报告,并对此承担责任,可行性报告内容应包括:

1.经营评价指标:

(1)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投资回收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 。

2.贷款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外汇偿还能力分析: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盈亏平衡、灵敏度分析与风险评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

5.结论: _____________________ 。

承包方应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份。

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 ____________ 工程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承包方对可行性报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三条 费用支付条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费为人民币 ____________ 元整。于合同生效之日,委托方应向承包方付给上述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下余金额于合同期满时全部付清。

2.委托方中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双倍偿还定金。

第四条 违约罚金

1.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此等错误纯属承包方造成者,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10-30%,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委托方责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委托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承包方以逾期违约罚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规定费用的5‰计算。

第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____ 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 份,送 ____ 各一份备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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