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二手机动车维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响应县创卫办要求综合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道路维修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三十天
2、工程总造价:元整,大写。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开始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预算价下浮17%结账。乙方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工程预算见附件)
3、预留工程造价的5%,即玖仟元整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两年,两年后返还,若两年内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程顺延。非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工程延后,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若达不成一致,可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杭州市二手机动车维修合同 篇2
甲方(托修方): 乙方(承修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机动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托修车辆基本信息: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颜色
发动机号
VIN代码/车架号
上牌照日期
行驶里程
二、维修类别与项目:
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车辆维修预检交接单》、《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车辆维修》;若是事故车辆,须填写《杭州市汽车维修行业事故车辆修理(拖车、拆检、委托定损、修复)委托书》。
三、维修配件材料:
乙方使用的维修配件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粘贴配件经销质保凭证;若甲方自备配件的,乙方应当查验配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配件经销质保凭证。
车辆维修需更换的配件由承修方提供
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
车辆维修需更换的配件由托修方提供
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配件□
承、托修双方混合提供配件应另附清单说明
四、维修预算金额(概算费用)
1、工时定额和结算收费执行标准:
经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的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 《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 经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后的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
工时单价 元。
2、维修预算费用: 元,其中:工时费 元;材料费 元。
五、接车、交车日期:
接车日期
年 月 日
接车地点
交车日期
年 月 日
交车地点
六、验收方式及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
托修方当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验收标准
经竣工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原厂标准□
七、质量保证期:
质量保证期
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 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公里或者 日
国家标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八、结算方式:
人民币现金结算□ 转帐支票结算□ 其他方式□
九、其他约定:
维修过程中追加维修项目
追加维修工时费和材料费
延长维修期限(天)
客户确认签字
十、承、托修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辖区机动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1.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承、托修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承、托修双方签章后生效。
托修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签字):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修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受委托人(签字):
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杭州市二手机动车维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毛家港镇农村公路路面维修工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能力、施工业绩、施
工信誉审核,符合农村公路维修施工条件。甲方将的路面维修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施工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量
地点:。
二、工程内容
1、工程承包范围:路面维修(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残
缺部分、清缝灌缝。
2、在施工中所需的一切人力、物力、机械及其一切直接或间接
的设施,均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
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
工程量计算。路面清缝灌缝按长度计算。
四、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前的施工放样、全程监督乙方施工。
2、协调处理好各村公路维修施工的相关工作。
3、甲方有权对不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中途终止合同。
4、依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五、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严格按照甲方施工前的放样标准施工。
2、固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认真组织管理好施工机械,确保工程质量、进度。
4、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中的一切施工作业。
六、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施工程序施工,确保维修路面二年内不得损坏。
七、工程开工和完工
本工程于20__年月日至月日完工。
八、工程款结算方式
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合同单价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元/平方米,清缝、灌缝元/米。后期养生元,工程开工后,甲方先期支付30%工程预付款,待该项工程全部完成后,经甲方有关技术人员会同监理人员验收符合本项工程所应达到的质量要求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