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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3-09-07 22:50:36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国家、省关于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____关于__市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__市“6·21”燃气事故教训,根据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设施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隐患

对燃气企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厂站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隐患

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农贸市场、学校、医院、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烧烤摊等重点场所逐街、逐店,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调压阀,私接“三通”及用气场所通风不良等安全风险隐患。

(三)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

强化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监管。严格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换气点等管理,严厉打击取缔“黑气点”。深入排查整治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劣质气瓶、“黑气瓶”等不合格气瓶,所有气瓶都应采用电子标签,实现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

(四)全面排查整治涉燃气管道工程安全隐患

全面排查所有在建工程,严格对照《__市涉燃气管道工程安全施工监管暂行办法》要求,梳理涉燃气管道施工项目,重点排查施工、监理、管线权属单位是否落实“三个旁站”,建设单位是否实行报备制度、是否进行管线技术交底,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单位是否督促分包单位与管线权属单位做好燃气管线交底等,不符合要求的施工项目一律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复工,严防野蛮施工、盲目开挖作业损坏燃气等地下管线引发安全事故。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安排。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即日起立即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即日起至__月__日)。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开展全面排查,一户一档,填写《工商业用户燃气安全检查表》,建立隐患台账清单。对排查出来的隐患问题做到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市住建局将同步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总结提高(__月__日至__月__日)。认真深入分析城镇燃气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实抓细工作落实。对照工作重点,盯紧苗头隐患,全面认真开展排查整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定期对燃气储气站、加气站、换气点、调压站、阀门井等重点部位开展自查自改。

(二)严格监管执法。强化燃气领域监管执法,对使用燃气的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予以停气,并依法处置,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餐饮等场所,一律立即停业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对所有的液化气加气站、换气站,要按规定程序严格执法。涉嫌犯罪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主体责任。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市住建局将适时对各县区、园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方案,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充分利用好《__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__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等,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用气氛围。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查整治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相关工作资料。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定期报送更新的隐患排查整改清单,__月__日前报送排查整改工作总结。

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加强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切实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消除燃气领域安全隐患,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燃气运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天然气安全使用,结合我县城镇燃气管理实际,从__月__日开始,为了更好的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全面加强我县城镇燃气运营安全整治工作,促进我县燃气运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__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查治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的原则,对我县城镇燃气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安全风险隐患,把风险隐患当事故,对存在的隐患逐一清查排除,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予以挂牌协调处理并销号。通过治理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内容及任务要求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强化“隐患不明不放过、责任不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治标准,严格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推进我县城镇燃气运营安全整治。

1、天然气及汽车加气站经营领域

重点整治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燃气经营手续完备、接受职能部门检查考核、年度报告情况;压缩机、加气机、电气设备等设施巡查维护保养、汽车充装气作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反“三违”工作情况;安全人员配备及在岗、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应急人员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各种现场处置方案及定期演练、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运行等情况;公司经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及执行情况;各种有关安全的记录情况(每日消防安全巡查记录、槽车充装检查记录、危险部位每日巡回安全检查记录、场站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压缩机运行记录、班前安全教育记录、车辆气瓶充装检查记录、压缩机开机前检查巡视记录等)、安全隐患治理情况。对加气站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安全稳定运营。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2、加强经营监管。重点整治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情况;特许经营手续、燃气经营许可手续、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完备情况,接受职能部门检查考核及年度报告情况;企业经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及执行情况;政府指令性任务计划、目标责任制、安全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年度管线建设改造计划等落实情况;燃气管线、调压站、阀门井、凝水缸等设施设备巡检日志情况;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及站区管线、气柜、压缩机等工艺设备运行维修检查、视频监控系统配备运行情况;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在岗、应急人员及装备配备、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等落实情况;服务窗口人员配备在岗、用气申请受理转办、处置流程衔接、供气及时率、社会舆情处理反馈情况。

3、加快推进占压燃气管线隐患治理。扎实推进现存占压燃气管道点的隐患治理工作,对占压点进行现场勘查后上报上级主管单位,进一步加强巡查力度,杜绝新增占压现象发生。

4、组织实施居民用户室内安全隐患整治。源头预防和全面治理管道燃气居民室内燃爆风险和隐患,要确保在20__年__月底之前,对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后灶前阀至灶具之间的自有产权设施部分进行安全检查,将橡胶或塑料软管更换为燃气灶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同时,鼓励用户将灶前阀(单气嘴)更换为燃气自闭阀门、使用合格燃气灶具。

5、加强日常巡检和应急处置。重点整治分段管线巡查检查情况,入户服务台账及完成情况,用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及整改情况,安全用气宣传普及情况;制定并实施好燃气管线安全保护方案,组织管线交底和技术交底;及时响应和处置挖断管线事故,杜绝事故发生。

四、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一)领导小组。为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公司特成立天然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二)各成员单位

1、县住建局:负责燃气经营企业的运营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督促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燃气经营企业安全运营监管,加强对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规范经营。负责对本单位发放施工许可证的“煤改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监管。督促本单位发放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的“煤改气”工程施工现场加强监督管理,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2、县安监局:负责依法指导、协调、监督城镇燃气经营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县政府授权,牵头组织燃气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3、县公安局:负责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开展燃气执法工作。重点依法查处打击侵占或破环燃气设施、盗用燃气、为非法经营者提供场所、非法倒灌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城镇燃气经营领域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流动燃气经营站点非法行为和专项整治工作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无经营资质非法经营燃气、生产销售不合格钢瓶、破坏燃气设施、偷盗气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其他部门移交案件的查处工作。

4、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使用燃气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消防验收管理;对燃气经营、使用单位消防设施完善、消防设备配置、消防人员落实、防火制度建立、消防知识宣传等履行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开展燃气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5、县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破坏燃气设施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

6、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流通领域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产品销售监督管理,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产品市场和燃气储存场所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负责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燃气生产环节产品质量、计量监管和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安装、检验等安全监管;负责监督气瓶充装单位建立健全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气瓶充装单位落实向使用者宣传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的义务;组织查处气瓶充装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气瓶;组织查处气瓶或瓶装气体销售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未经许可充装单位充装的瓶装气体以及收购、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等违法行为。

7、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对《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普及安全用气基础常识;负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客观报道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和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舆论监督。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__年__月__日开始,至20__年__月__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加气站、工程技术部、客服部要按照权属管理原则,制定整治方案,安排部署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任务,靠实整治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整治隐患问题。

(二)分组督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本次督查由各部门牵头负责,公司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深入用气企业、餐饮销售门店等,按照“全覆盖、无死角”的要求,开展燃气安全隐患督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用气主体限期整改。

(三)抽查验收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领导小组牵头,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对有关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上报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不作为的用气单位、居民予以终止供气。

(四)规范提高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公司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效果明显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立即行动,紧急动员,严格按照权属管理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认识,靠实责任,扎实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燃气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公司各有关部门要从源头治理、开户审批、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到位等基础抓起;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查细、查准、查实,整治到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治到位。

(三)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公司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清除和整改事故隐患,确保这次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落实、统计分析、情况通报、检查总结等工作制度,建立燃气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协调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报道、微信、微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宣传报道,真正形成安全宣传长效机制,使安全用气深入人心,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安全行动人人参与,形成燃气安全生产隐患主动排查积极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应急,值守联动。公司各有关部门要和居民、商业、企业用户认真落实联动机制,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配备充足的救援装备和物资。切实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反应、及时救援、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事故隐瞒不报、迟报、少报、漏报等行为。

(六)加强监督,及时反馈。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并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情况报送领导小组。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__〕__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_政办发〔20__〕__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__〕__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实施全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国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城乡一体推进要求,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建设局要督促燃气企业对照《__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企业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城镇燃气企业人员配备标准、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对照《标准》严格开展自查整改,建立台账清单,逐项销号闭环,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专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运行。建设局负责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排查整治燃气气瓶充装单位违规充装、未按要求开展特种设备法定检验等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充装许可证有效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执行、非自有钢瓶置换、充装记录等情况;严格执行“一瓶一码”“一扫一充”,严禁使用通用码、口袋码。严格落实液化气钢瓶全链条溯源管理,加强充装、配送协同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排查整治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等风险隐患。要严格市场准入,全面整顿燃气经营、充装、运输等市场秩序,通过部门检查及第三方隐患调查,发现“三违”行为问题突出或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自查未发现的、未及时上报的企业。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执法、顶格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相关企业予以关闭并依法吊销其经营许可、充装许可、道路运输许可等有关证照,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未经定期检验合格、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黑气瓶”的排查整治力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治理作用,建立“黑气瓶”线索发现机制,并将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要加大瓶装液化气市场整合力度,严控新增液化气储配站,淘汰过剩、低端产能,优先整合储气容量低于200立方米的储配站,加快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交通运输、派出所、各村居、各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3

二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商务、教育、卫生健康、民政、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本行业领域用气单位用气人落实燃气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养老福利机构、街边摊贩,每月对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自行整改的,可向负责供气的燃气企业或第三方寻求技术指导;督促用气单位用气人在用气场所张贴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自查情况公示、供用气合同、安全使用告知书或安全用气手册等内容,接受公众监督;定期检查本行业领域用气单位用气人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由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劝诫和督促整改,仍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对户内燃气安全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建设局要督促燃气企业依法定期开展入户安检,发现隐患应及时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置。各村居要会同建设局、商务、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对底层“住改商”、商住混合体等重点场所按照部门监管职责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室内、气瓶违规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大用气经营场所使用安全监管,严控新增底层“住改商”使用燃气经营,严禁不具备条件的底层“住改商”餐饮经营者使用燃气。[经发局、教办、卫生所、民政办、建设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分局、安监局、消防救援各村居、各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3

三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20__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各村居要会同建设局、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物业、燃气企业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风险隐患;组织社区村、物业重点排查上报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有关部门及村居、物业应协助燃气企业进家庭,重点排查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等安全风险隐患。燃气经营企业要对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实施清单管理,实行“一小区一清单”。[建设局、城管中队、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各村居、各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3

四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要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将城镇燃气工程纳入现有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住建、发改、水利、交通等应会同建设局、市场监管部门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实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燃气工程配套项目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等问题;要督促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规范检验主要管材,严格规范施工和验收程序;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不按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投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坚决予以处罚并清退。要建立完善城市道路挖掘审批事项与管道权属单位实时共享机制,及时推送燃气管道周边施工项目信息,实现风险预控;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施工交底、保护方案、现场监护、防侵入探测技术等燃气管道保护措施,严厉查处第三方施工期间不落实专人监护、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建设、施工单位相关责任,对破坏燃气管道引发事故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依规联合开展失信惩戒。要落实城镇燃气法规与刑法衔接工作,违法违规施工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局、国土所、派出所、市场监管分局、各村居、各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3

五加大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广泛开展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知识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者不购买、不使用不合格产品,主动排除安全隐患。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生产企业、销售经营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督促电商平台采取必要措施对平台内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带有可调整出口压力的减压阀、未经CCC认证或伪造冒用CCC标志和证书的燃气具,以及假冒伪劣或“三无”产品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对燃气具及配件、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依法做好后处理工作。集中执法力量对本辖区内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市场销售相对集中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未按要求取得强制性认证而擅自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村居、各燃气经营企业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3

六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建设局要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等进行普查建档,并对15年以上灰口铸铁管、20__年前PE管和钢管信息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提出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要重点排查整治老旧管道、违法占压管道、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20__年__月__日起,对违法占压高中压管道、未完成改造的老旧灰口铸铁管道等问题,实行市级挂牌督办。先有燃气管道后又违法占压管道的,由属地政府负责整治;先有建构筑物后有燃气管道的由燃气企业负责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压力管道、压力容器依法实施法定检验覆盖率,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局、安监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分局、各村居、各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3

七提升燃气安全监管智慧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以燃气安全为重点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对照“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目标,探索通过物联感知技术,动态监测、预警和处置燃气泄漏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城市生命线设施“一张图”监管。[建设局、安监局、经发局、各村居、各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3

持续推进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应用,整合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健全完善燃气场站设施监控、瓶装液化气配送全链条监管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监测等功能体系,充分发挥监测、分析、研判、共享作用,构建全过程安全屏障。[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3

八提升城镇燃气使用安全水平。深入实施__市居民及餐饮场所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专项行动,扎实推动“瓶改管、瓶改电”、天然气管网建设、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和违法使用燃气清理整治工作。20__年__月底前,已通管道天然气城镇集中居住居民全部使用管道天然气或电能,完成低保等特困家庭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实现私拉乱接燃气管道、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清零”。20__年9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国企食堂“瓶改管、瓶改电”和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实现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全覆盖。20__年底前,完成仍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城镇楼宇集中居住居民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工作。各村居要会同建设局、城管、经发局、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安全员的作用,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各村居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通知燃气企业停止供气,各村居要加强跟踪,及时制止其使用燃气,发现违法违规供气的,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坚决予以查处。要加大财政支持,帮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居民用户及时更换老化胶软管、劣质调压器等燃气器具配件,提升居民用气本质安全水平。[建设局、经发局、教办、民政办、派出所、财政、城管中队、安监局、市场监管分局、卫生所、消防救援、各村居、各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篇3

三、进度安排

从20__年1月至20__年__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__年__月中旬。制定印发《__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排查整治工作。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推动分管领域内燃气安全监管落到实处。各村居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20__年__月至__月。各村居组织对本属地范围内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__年__月至__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动态更新隐患清单,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方式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__年__月至__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戴__镇长任组长,陈__副镇长、方__副镇长任副组长,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设局局长韩__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协调调度等工作。

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和__市城镇燃气与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依法依规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政府、部门、企业、用户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各村居要认真履行城镇燃气属地安全管理职责,配齐配强燃气管理机构及人员,精心统筹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本地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统筹推进。

二加强执法监督。要通过从严执法,进一步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负责人要重点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__修正有关规定,将相关违法行为线索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优化线索移交流程,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效率;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对多次违法和事故频发的企业、单位及个人,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实行行业或职业禁入。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

三加强督导考核。要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的作用,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持续加大燃气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物业广告栏、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宣传手册等各类方式,加强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依法购买合规气源,签订供用气合同,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觉抵制不合格“灶管阀”产品,积极配合燃气企业开展入户安检,及时排查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请燃气经营企业于20__年__月下旬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城镇燃气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报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为加强__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运行管理,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城镇燃气安全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全镇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二、整治目标

根据《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_市府办发〔20__〕__号)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__市府办函〔20__〕__号)《__县燃气安全管理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燃安办函〔20__〕__号)等文件要求,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和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整治规范城镇燃气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影响燃气安全运行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整治重点

对全镇城镇燃气企业经营资质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全镇燃气市场经营情况进行摸排治理;对各类燃气经营企业、运维抢险单位(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进行排查治理;对管网普查及数字地图建设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对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对城镇燃气门站、储配站、调压站、加气站的各类设施、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和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瓶装液化气配送点(站)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对燃气用户端安装报警器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对燃气具市场是否符合质检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对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学校、医院等燃气使用场所进行排查整治。

(一)__镇政府整治重点

1、传达贯彻____对__市燃气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及上级相关工作部署。

2、组织编写(修订)本地燃气发展规划,并监督落实;是否明确各职能机构、村(社区)的安全生产责任,把燃气安全运行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3、严格执行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危及燃气安全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乱建、乱挖、乱钻及用户端私拉乱接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部署、督促检查辖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在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和销号清单。

4、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用户端用气宣传、教育、引导活动;并结合实际,对符合“瓶改管”条件的,采取“政府补助一点、企业让利一点、业主承担一点”的方式推进“瓶改管”改造工作。

(二)行业监管部门整治重点

1、结合行业领域工作特点,制定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监管制度及措施,并落实到位。

2、履行“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安全监管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尽职尽责,加强监管。

3、加强城镇燃气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对新(改、扩)建燃气工程相关规划审批验收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监管。

4、按要求对新(改、扩)建和应急抢险燃气工程开展业务规范及业务指导。

(三)燃气企业和用户端整治重点

1、各类燃气企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有无跨区域、超范围和未经审批擅自建设或改动燃气设施的行为。

2、燃气企业建立完善安全清单、目标职责、制度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作业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件管理等制度保障措施,并严格执行。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完善的保供体系,是否与气源单位签订供用气合同,是否达到日均3天需求量和不低于年需求量5%的储气能力。

3、燃气企业是否定期开展入户(入店)安全检查,督促用户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等装置(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城市综合体、餐饮场所是否存在“双气源”现象,用气环境、燃气设备设施是否有改动、用户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和教育。

4、天然气管道是否与其他地下管线(如强弱电、下水道、化粪池)交叉,管道横穿道路(公路)是否采取保护措施,管道安全间距和埋深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制定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并实施,并对燃气管道进行年度检查及全面检验(重点对10年以上的管道进行年度检查及全面检验);是否建立完善数字管网地图,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划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5、燃气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燃气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和反恐防范器械,并定期开展各项应急演练;场站(点)与周边建构筑物安全间距是否达标,监控系统、消防设施(设备)、逃生(保护)器材等设施是否配备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6、燃气企业的各类特种设备、计量器具是否定期检定,防雷设施是否定期检验;新建管网和老旧管网改造是否存在未经监督检验就投入使用的情况;燃气企业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是否存在超期超限运行或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情况,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培训年检,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7、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是否严格对所属销售(换瓶)点、瓶装液化气危化品运输车辆、配送车辆、送气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管理,是否统一配送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监管部门实时联网传输。

8、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用户档案)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是否在换气时义务为用户检查用气设备情况,并定期开展入户检查;是否强力整治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存储瓶装液化气行为。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气瓶检测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检验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检验气瓶、无资质充装二甲醚和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等违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各村、社区、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细化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工作专班,全面动员、迅速开展相关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1、开展自查自纠。积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城市综合体、餐饮企业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限期整改。

2、开展督促检查。积极组织联合督查组,聘请燃气专业人员或第三方机构,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充装企业、城市综合体、餐饮行业等燃气设施设备和违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督查,对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采取限时督办,对排查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约谈曝光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综合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其落实安全责任措施。

3、实施综合治理。积极对曝光的违规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修订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把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4、开展执法监管。积极督促燃气执法监管部门加强各类危及燃气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成效进行梳理,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__年度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和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燃气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城镇燃气安全运行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打一场燃气安全整治系统攻坚战,确保全镇城镇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严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__镇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围绕压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用户安全防范意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等重点,联合开展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城打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有力推进燃气监管工作落地落实。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__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燃气执法监管部门要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__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针对燃气行业各类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燃气行业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行业正常安全运行秩序。

(四)狠抓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__镇人民政府和燃气企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和入户、入店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城镇燃气安全运行有关法律法规、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和应急处置措施,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燃气安全常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居民用气安全。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5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规定,为深刻吸取__“1。3”和“2。16”燃气泄漏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城镇燃气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近期省、__市、__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上级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从而提升我镇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遏制燃气爆炸事故,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此次全镇燃气安全专项重点整治场镇餐饮行业单位,以及涉及储存、充装、经营、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燃气行业所有领域。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整治全镇辖区内所有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情况,范围包括镇政府机关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卫生院食堂、企业食堂、餐厅、农家乐、小吃店等各类餐饮场所厨房中是否有私自改装燃气管道、违法存储燃气,使用环境通风不畅,使用过期、报废钢瓶等安全隐患。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大天然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__月底)。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督促自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__县__燃气气公司要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建立全镇范围内燃气用户台账,并按期开展安全检查,填写《__镇20__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记录》;镇经发办要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气知识;市监所要全面摸排辖区范围内燃气经营点和餐饮场所(含农家乐)。

(二)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__月__日-__月底)。镇相关部门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督查,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追究相关责任;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并严厉查处。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阶段(__月底-__底)。针对企业和个人存在安全隐患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应及时调整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同时,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成双天然气有限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红线、底线”意识,始终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完善相关台账,形成整治情况书面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对已取缔的非法经营点或已整改的餐饮场所进行跟踪复查,严防死灰复燃,做好燃气安全生产长效监管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互通,建立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在摸底排查,开展专项治理应仔细认真,不得徇私,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瞒报、漏报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和非法经营点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究责任,以铁的手腕和持之以恒的态度抓实、抓细、抓牢燃气行业安全工作。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齐抓共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严查严处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等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企业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用户使用、燃气具生产流通使用、监管执法等各环节,紧盯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采取-精准严格有力的措施集中攻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即查即改、立行立改、对账销号。加强全主体、全链条、各环节精准治理,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坚持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依靠科技赋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安全运行。

——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抓紧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全链条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等工作,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着力破解燃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既整治设施设备环境的“硬伤”,更补上制度管理和从业人员素质的“软肋”,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工作目标。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__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分领域集中攻坚

(一)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经营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对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不足、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未对其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和配送工具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规范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参照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对其供气范围内的管道进行巡查维护,未对管道燃气加臭,未对使用管道燃气的餐饮企业等用户进行户内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未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不得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等安全用气要求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未要求其送气人员在送气时开展随瓶安检的,以及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向餐饮企业配送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按许可规定充装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对城镇燃气充装企业在充装时非法掺混二甲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未依法开展气瓶检验检测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气瓶充装许可证。查处的气瓶必须移交气瓶检验机构报废处理,严禁不合格气瓶再次流入市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5、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要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从重处罚。(市应急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对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强化执法震慑。(市公安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不能正常使用等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8、对企业未取得制造许可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仍从事气瓶和压力管道元件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已取得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问题瓶”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制造许可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立即查封扣押,纳入产品“黑名单”。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在用“气液双相”气瓶要召回并移交检验机构报废处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要严厉查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企业及相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现的涉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要及时查封扣押,防止流入市场;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构成犯罪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企业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强制性认证要求、假冒伪劣的“问题瓶”及“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1、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__市涉燃气管道工程安全施工监管暂行办法》,对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要求的,要立即停工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对未取得相应类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实施联合惩戒等;对已取得许可但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货运车辆从事燃气运输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13、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测,检验人员挂证、检验人员无证操作、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机构资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深入排查整治餐饮企业“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4、对餐饮企业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对餐饮企业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有关部门单位发现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对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

18、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对燃气经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加强监管执法。存在问题的不能只罚款,要结合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对企业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要求进行评估,依法依规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对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销售企业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将假冒伪劣产品清出市场。及时将执法情况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用户自觉选择安全产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1、对运输企业未利用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加强燃气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控管理,对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加强监管执法。(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对非法掺混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产品违规售卖到餐饮企业等民用领域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管执法。(市应急局负责)

23、对餐饮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市商务局负责)

24、对“九小场所”中餐饮企业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25、对学校、民政服务机构、旅游景区、医院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按上述要求进行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推动落实企业责任、岗位责任。

26、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监督落实机制,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安全生产重点岗位安全风险、事故隐患清单,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常态化开展员工安全风险教育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指导督促餐饮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市商务局负责)

(二)加快老化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

28、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适当补助,市、县各级财政落实出资责任。将符合条件的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9、统筹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更新老化和有隐患的市政管道、庭院管道、立管及厂站设施,要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场站的评估,不能满足《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规范要求的,要进行提升改造,对未限期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并关停。积极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运行。督促燃气企业加快排查整改居民燃气橡胶软管安全隐患,用好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充分依托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力量,加快组织实施居民燃气橡胶软管更换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明确用地支持政策,城市存量用地、既有建筑调整转化用途时优先满足涉及安全的城市基础设施需要,保障燃气厂站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用地需要,确保安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31、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合理疏导终端销售价格。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气改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

32、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燃气监管平台建设,要与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充分衔接,加强与各部门资源共享,实现对管网漏损、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空间等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置。结合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加大政策和资金落实力度,地方财政分级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提升燃气气瓶充装智能化监管水平,全面推行“一瓶一码”气瓶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健全追溯赋码系统应用规则,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气瓶的跟踪追溯管理。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燃气具,未经认证,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整合现有燃气经营企业,推动液化气企业规模化发展,合理规划布点,推动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与用户“点对点”直接配送,推动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液化石油气配送信息系统,督促企业履行好送气服务人员的管理责任,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企业管理,对从事送气服务的人员及配送工具推行人车对应、固定配送范围,实现定位监管,严禁跨区域配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四)完善管理制度。

35、进一步提高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清出机制,将建立钢瓶信息化追溯系统,实现充装、配送、使用、回收、安检等环节信息化追溯,作为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等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禁止进入或及时清出市场。严格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许可审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36、完善气瓶充装许可管理等规定,由省级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核发气瓶充装许可证,严格城镇燃气充装市场准入条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清出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7、认真落实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领域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的要求,完善燃气具及配件市场监管规定。落实商用燃气灶、连接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具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对气瓶、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定期抽查机制,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清出市场,对相关企业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定期通报一批、重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强化监管措施。

38、围绕第三方施工破坏等突出问题,制定出台切实有效的管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树立最小单元作战理念,将管理举措聚焦到项目单体、落实到施工一线,对施工准备、施工组织、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燃气管道和设施运行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39、加快完善燃气特种设备相关管理措施,明确和细化液化石油气瓶及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40、突出“案例教育法”,发挥网格化管理体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公交流动广告等多种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组织街道(乡镇)、社区、物业、学校等全社会各方面,久久为功,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推动高等院校恢复燃气专业设置,鼓励燃气经营企业与高等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大燃气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__年__月中旬起至__月)。在国务院安委会组织实施的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基础上,对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部署启动。印发《__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各自行业、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

2、排查方式。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任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以及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民政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协调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排查整治要组织动员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要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自查自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监督和核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查实重奖。

3、建立台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4、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经排查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5、严格执法。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打击力度,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要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要加强城镇燃气及气瓶、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增量安全隐患。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__年__月起)。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快完善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__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在市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县区(园区)党委和政府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召集人单位、市应急局为副召集人单位,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单位组成。各部门单位要依据任务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加强对地方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派员组成,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集中攻坚期间办公室组成人员集中办公。

(二)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乡镇)、社区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要坚持“眼睛向下”,切实把燃气安全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充实基层燃气安全监管力量,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推动将燃气安全监管纳入基层消防、综合安全等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三)强化督导调度。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指名道姓”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

(四)严肃追责问责。专项整治期间如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对影响恶劣的,不论伤亡数量多少都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县(区)级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请于__月__日前将本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本地区实施方案报专项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抄送市安委会,以后每月__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表。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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