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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3-08-16 21:40:13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

为充分展示医疗保障系统落实卫生健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积极推进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做好医疗保障系统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意识和参与度,营造专项治理良好舆论环境,结合我市医疗保障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范围

20__年__月—__月

二、宣传的内容和方法

一大力宣传20__年专项治理方向和主要内容。通过各级各类媒体渠道以及在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服务大厅等场所,全方位、多层次、多点位,大力宣传20__年卫生健康领域涉及医疗保障内容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开展情况。主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广播电视、报刊、电子大屏、公交站候车亭、城市广告屏等,运用短视频或动画的形式,投放宣传广告及视频,普及医保法规政策、解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不断调动群众积极性,为发现问题扩充渠道,为整改问题凝聚合力。

责任领导:____

责任科室:局专治办

责任人:____

(二)深入宣传专项治理期间制定修订的政策制度。围绕推动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重点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等相关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和宣传工作,广泛利用报、刊、台、网、微、端等多种传播渠道,宣传政策出台的背景、重大意义、特色亮点,有效宣传医疗保障领域专项治理成效。

责任领导:____

责任科室:局专治办

责任人:____

(三)落实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宣传。结合专项治理围绕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取得成效等方面,在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宣传,使医药企业、医务人员落实好惠民政策,让更多参保患者享受改革红利。

责任领导:____

责任科室:医疗保障科

责任人:____

(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和虚构诊疗项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广泛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规政策,通过加大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投诉渠道等举措,营造全市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织密织细基金监管网,筑实筑牢医保基金防护线。

责任领导:____

责任科室:医保基金监管科稽核监控科

责任人:____

(五)持续宣传报道医疗保障政策及业务。按照与市新闻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医疗保障政策及相关业务宣传协议,重点围绕“参保如何办、得病找谁看、病重怎么转、报销如何办”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解读医保政策。通过以《__日报》为载体,开设“医保视窗”并刊发专版;在__电视台综合频道《健康__》专题节目开办专题访谈;以新媒体形式动态跟踪报道全市医保工作动态,并借助市新闻传媒有限公司旗下利用报、台、网、端、微信及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各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实现宣传效应最大化。

责任领导:____

责任科室:局各科室、中心

责任人:局各科室、中心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局相关科室、中心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二坚持实际,注重实效。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局专治办、相关科室、中心要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高质量的宣传稿件,增强报道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坚持报、刊、台优先,注重融合传播。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策划推出适合互联网传播特点的宣传文稿、视频等产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各科室、中心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协调各级各类媒体资源开展宣传,线上线下结合形成联合报道合力,确保专项治理期间相关报道的长期性和连续性,不折不扣把“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和宣传普及。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为认真汲取“__家圆医院”“__兴安医院”舆情事件的深刻教训,认真排查整治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行业乱点乱象及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__市医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__政发〔20__〕__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排查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行业乱点乱象和欺诈骗保行为,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和“害群之马”,进一步规范医院服务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消除盲点、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弱项,全面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推动医德医风持续转变,坚决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二、整治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是个体诊所。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排查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医疗设备设施等医疗服务要素准入情况,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整治医疗机构伪造、涂改、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承包或变相承包、出租或变相租赁临床(业务)科室;擅自设立未经行政审批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的行为。

2、整治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租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资质证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具备资质人员独立上岗执业;超越执业类别、范围、地点和技术级别(权限),以及不具备上岗资质、条件从事诊疗活动等行为。

3、整治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科目、专业开展诊疗活动;违法违规诊治未成年人;违规开展禁止类、科研类医疗技术和未经卫健部门备案的限制类诊疗技术;开展非卫健部门核准的临床保健业务;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采供血、拒收(诊)病人等行为。

4、整治医疗机构未取得配置许可证、操作上岗证使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无批准文号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假冒、伪劣、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已列入召回范围的医疗设备、器械;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等行为。

5、整治出具虚假的病历、检查报告、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等医疗文书;瞒报、漏报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及法定传染病等行为。

(二)整治“四不合理”和“四假”骗保行为。重点排查整治“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假血透”等欺诈骗保行为。出自 wwW.zuoWEnBA.nEt

1、整治违反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指南)过度检查、重复检查及过度使用药品、耗材等行为,同时要纠正“应检查而不检查、应用药而不用药”导致的医疗服务质量下降及可能引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故)的行为。

2、整治违反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指南)诱导医疗、过度医疗,特别是无病治疗、无病挂床、降低入院标准收治病人、小病大治的行为,以及采取利益输送或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或特困户、低保户、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群体接受诊疗服务的行为。

3、整治违规收费、虛假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套用标准收费、自(巧)立名目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术中加价、未经患者同意擅自增加项目收费等行为。

4、整治未经患者或监护人知情同意擅自实施诊疗的行为。

5、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无故留存、恶意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凭证,诱导住院、虚构病人、虚构病情、虚构医疗服务(含血透),伪造医疗文书、病历或票据,违规从业、超范围经营、挂床住院,虚记、多记药品、诊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整治虚假宣传行为。依法依规排查整治虚假宣传医疗服务信息和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含个体诊所)医疗(学)美容、泌尿外科、皮肤(性传播疾病)、“男科”、妇科、肛肠、眼科及肝病、生殖(不孕不育)、糖尿病等方面的虚假宣传行为。

1、整治医疗机构名称及门头牌匾字号不规范,以及利用网站发布虚假信息、虚假链接和设置“咨询网络弹窗”,在医疗机构院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和自制小报、杂志、卡片、扇子等物品上夸大、虚假宣传医院资质或荣誉、专家信息(介绍)、诊疗服务项目、诊疗技术、仪器设备等行为。

2、整治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未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及篡改医疗广告审核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3、整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义诊、免费体检、疾病筛查等名目和虚假宣传诱导欺骗群众就诊、住院的行为,以及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以医疗保健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药品、器械、用品等行为。

(四)整治其他行业乱象。以“平安医院”“健康医院”“十个没有”平安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坚决整治医疗机构周边环境、院内医疗服务环境和行业乱点乱象。

1、积极排查、收集、提供线索,加大力度重点整治院内及周边环境、“黑救护车”、无证经营摊贩和早餐摊点,共同打击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操纵、破坏正常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2、排查医疗机构易被“医托”等利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加大力度打击“医托”等扰乱正常医疗服务秩序的行为。从严惩处内外勾结及医院内部雇佣或参与“医托”“黑救护车”的行为。

3、依法打击“医闹”和侮辱、威胁、殴打及伤害医务人员和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肃查处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及利用职权获取商业贿赂的腐败行为,以及违反医德医风、职业操守(道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卫健部门牵头,医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整治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县政府研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卫健部门:负责拟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及其执业行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高效开展。

医保部门:负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协议处理和行政处罚,并视情形提请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处理。

公安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整治、净化医院内外治安环境,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从重从快办理发生在医疗和医保领域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强化卫生健康和医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检查和查处医疗机构在经营、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广告发布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积极参与。

五、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各医疗机构要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全面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整改并向卫健主管部门上报整治行动落实情况。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要分别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等问题的举报投诉,对各镇医疗机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明察暗访、专项督办,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走过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

(二)全面检查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县卫健、医保、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并结合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的线索,对辖区医疗机构尤其是个体诊所开展拉网式检查。对主动报告和整改的,可视情形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走过场,在全面检查时发现问题的要加重处罚、执纪问责。

(三)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专项整治中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加强的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夯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整治重点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协调联动,必要时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检查整治,切实做到资源共享、互通信息,努力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确保取得实效。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主动深挖细查,深入开展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县卫健、医保、公安、市场监管部门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书面报县卫健局,县卫健局负责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按程序送县政府审定后报市卫健委。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整顿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着力解决医德医风缺失、医疗卫生服务中违规违纪违法、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按照全国、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__省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__年__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__个月的医疗卫生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坚持纠建并举的行风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职尽责”这一主题,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收受回扣、不合理诊疗、骗取医保资金、服务不优等重点问题。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对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对数量庞大的民营医院,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也要加强监管,一视同仁。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检查收受回扣等违反行业作风纪律要求的行为。重点检查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落实情况,重点整治收受红包、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不法行为。重点检查各级疾控中心在疫苗购置、交接过程是否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对缺失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等资料和出库信息、预防接种、疫苗损耗三者不一致的情况要进行严肃查处,对疫苗采购过程中收受回扣的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各县区要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对于严重违反行风要求的案例要及时通报公布,对于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机构和人员要列入“黑名单”并公之于众。

(二)严肃查处不合理诊疗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尤其是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医务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药品、滥开检查,小病大查,大病乱查等严重违背医学伦理道德的问题。对于未依法依规执业,未经许可擅自执业,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行为,恶意借用、套用他人代码开具处方、不遵守统方管理规定“非法统方”的行为要坚决打击、从严处置。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处理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对于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机构要坚决关停,相关医务人员要坚决清理出行业队伍。

(三)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各县区各单位在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应当加大督促监督力度,实现辖区内医保定点机构检查的全覆盖。对于医保定点机构,要重点检查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对于医疗服务人员,要重点检查故意忽略人证不符,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协助参保人员变现,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对一些特殊治疗项目,如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要进行重点检查。

(四严格检查医疗卫生服务服务不优和收费不合理的问题。对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__-20__年)》和《双命名双提升双满意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检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是否建立了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和处方点评等6项制度,是否在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等10项创新医疗服务方面落实了各项工作措施,对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要提出严肃批评,督促其强化工作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服务态度恶劣的医疗卫生人员和服务不到位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坚决予以曝光和处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检查是否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未按要求提供应有服务的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或经举报核实,事前未告知患者取得知情同意,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临时新增收费项目或提高项目收费,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五)严格督导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否对照要求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要加强院内进修实习人员管理,进修实习工作应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按照计划统一安排,科室主任或医务人员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承接进修实习人员。

(六)督导检查医疗机构纠风组织和行风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在医德医风考评和奖惩机制落实等方面,是否存在有章不循、落实不力、激励不强、奖惩不公等问题。各县区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要注重制度建设,针对易于产生行风问题的招采、财务、人事等重点环节要有完备的风险点管控措施。要探索完善“三重一大”和涉及重大利益问题的个人事项主动申报、主动规避、主动监督制度,要重点落实在医疗机构内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实行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制,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等制度安排中要给予充分体现。要严格落实行风建设组织架构建设的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配置专职行风建设人员。

三、组织管理

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要由卫生计生部门牵头、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要依托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本县区本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机制,迅速开展工作。

四、实施步骤

本专项行动于20__年__月正式开始,__月底结束,为期__个月,专项行动总体分为集中整治、深入巩固、抽检核查、信息报送4个阶段。

(一)集中整治。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方案内容和全国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视频会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和举报线索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惩处一批害群之马,发挥震慑作用,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委属医疗料机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我委将组成督察组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

(二)深入巩固。20__年__月为深入巩固阶段。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机构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开展督导评议,巩固工作成效。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三)抽检核查。在专项行动期间,我委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形式开展抽检,即随机抽取县区、随机确定时间,赴部分县区开展专项检查,了解工作进展,公开通报工作情况。省卫生健康委也将派遣督察组进入各县区开展明查暗访。各县区务必做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工作,确保抓出成效。

(四)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辖区内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制度建设等信息,及时向市卫计委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整治阶段,每月__日、__日前报送工作进展,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性,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县区要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医疗机构“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组织精干力量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层层抓好每个环节、每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专项整治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全面排查,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成员单位主动衔接,从其他违法违规案件中及时发现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开通举报电话和信箱,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各县区应当设立并丰富投诉举报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和建言献策。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做到件件调查,实名举报要100%反馈,切实提高群众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

(三)坚决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务必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专项行动中发现跨地区的案件,涉案地区要相互配合查处,并主动向我委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要主动向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通报。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要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要加强思想和法制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要利用查办的案例,广泛开展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道德素养。

(五)标本兼治,注重制度建设。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贯彻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监察和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结合“健康__”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完善部门联动工作制度,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健全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弥补监督管理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第__届中央纪委__次全会和省市县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印发__省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规范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廉洁从医、守法执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加强行业监管,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牢牢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重点,坚持依法依规,严肃整治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疗机构依法守纪,强化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和责任意识,促进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整治范围和方式

一整治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整治方式:采取自查自纠、分级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

在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基础上,市卫健委将对我县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两轮全覆盖检查,并对二级非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县卫健委负责对全县二级民营医院(荆塗医院除外),一级及以下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两轮全覆盖检查。

四、重点整治问题

一医疗骗保方面。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1、不符合或放宽标准收治住院;

2、分解住院;

3、利用“免费体检、车接车送、免费吃住、减免自付费用、返现或赠送礼物”等方式引诱不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住院;

4、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虚构病情和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等手段虚假住院;

5、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6、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行为;

7、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二诊疗行为方面。重点整治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对患者进行过度检查和过度治疗,通过大处方用药、套餐式检查和滥用治疗手段等方式小病大治等行为;

2、无指征检查、存在有收费有医嘱无报告的检查或有收费无医嘱的检查、检查部位分别单开但是全部全价收费等行为;

3、无指征用药、抗生素使用不合理、多种中成药联合使用、

同类型药品重复使用、不合理开具口服药、扩大使用范围用药、违反险种限制用药、违反支付规定用药等行为;

4、药品医嘱用量与清单收费用量不符等行为。

三执业行为方面。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1、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行为;

2、医疗机构承包科室、院区,租赁投放医疗设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行为;

3、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等行为;

4、医疗机构利用中介、医托贩卖或购买病人,给予转诊单位或人员回扣等行为;

5、医疗机构对套餐检验、检查设立专项奖励提成或回扣等行为;

6、120转运救护车收受回扣等行为;

7、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

四价格政策和收费管理方面。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1、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的行为;

2、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包括检验检测试剂违规另加收费、收取药物试验服务费等行为;

3、将收费诊疗项目分解成多个项目收费等行为;

4、将已有明确项目内涵的诊疗项目重复计费,套餐项目之间重复收费等行为;

5、高套病种病组结算、扩大范围收费、未提供服务收费,将低价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套用高价收费等行为;

6、不执行或变通执行按病种付费等行为;

7、未提供或虚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套取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通过__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提交自查和整改结果。

(二)督查整改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底。医疗机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要建立整

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销号管理,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同时每月向__省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提交整改工作情况。县卫生健康委将加强统筹协调,在督查整改阶段开展两轮检查、抽查,对自查自纠工作不力的医疗机构要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__月。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县卫生健康委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对于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对管理不善、整改不力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领导责任。建立追责问责机制,“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督查人员要依法依规严厉问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加强配合协调,加大处罚力度。县卫生健康委将抽调财务、监督执法和熟悉医务、医保工作的人员组成专班进行检查、抽查,切实提升整治成效。加强与医保、市场监督等部门协作,对于涉嫌欺诈骗保的医疗机构及个人及时移交医保部门调查处理,对于医保部门查实移交的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医疗机构及个人要从重从快从严顶格处罚。

三加强社会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专项整治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违法违规行为等问题线索,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完善监督机制。县卫生健康委将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为强化医疗服务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将贯彻落实《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__政办〔20__〕__号,并将医疗机构过度检查问题纳入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内容,切实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及时总结分析,加强工作调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及时总结分析、扎实推进,研究解决问题。20__年__月__日前,各医疗机构要向__县卫生健康委书面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联系人: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有效提升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管理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定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含口腔诊疗机构,以下简称放射诊疗机构)。

二、工作目标

到20__年__月底,全市放射诊疗工作全面实现规范化管理,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三同时”即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工作场所定期检测、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放射诊疗医务人员、患者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20__年__月-__月)

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本方案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协调本地区放射诊疗许可证核发机构,获取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数据(包括省属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督促放射诊疗机构在20__年__月__日前登录__省职业病防治信息质控平台完成数据填报。各地区应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地区放射诊疗机构名单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

(二)自查自改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放射诊疗机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基本情况自查表》《XX诊疗科目放射防护管理情况自查表》(每个医疗机构至少应填报2张表格)开展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编制问题清单,并立即整改。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放射诊疗机构应于20__年__月底前,将自查表、问题清单及整改计划经法人或法人授权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照监管层级报送至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省属医疗机构报送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各地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汇总本地区放射诊疗机构自查情况,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委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

(三)集中治理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按照监管职责分工,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随机监督检查工作,对全部放射诊疗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核查中发现管理不规范、整改未完成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放射诊疗机构要依法进行查处。我委将适时组织市卫生监督中心对各地区核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各地区核查放射诊疗机构数的5%o省卫生健康委也将组织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适时对各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__月)

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各地区请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地区放射诊疗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和查处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委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放射诊疗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髙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树标杆、立典型,组织观摩学习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指导放射诊疗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各医疗机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全面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可聘请专家现场指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放射防护检测评价、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培训以及放射防护设施“三同时”等法定责任,开展相关工作时,要优先选择国家和省质量监测成绩优异的技术服务机构,确保工作质量。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好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以行政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积极、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曝光,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严肃查处。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6

20__年,以____为核心的____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县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开展“4+N”行业整治整体战攻坚战。全县卫健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非法行医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县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改善人民群众就医感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健康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和就医感受,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彰显我县卫健系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工作任务

一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等“挂证”行为;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租用《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纪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各卫生健康单位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三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加强医院院区管理,提升群众就医安全感。结合前期整治经验,各卫生健康单位要加强院区管理,对“黑救护”、“黑护工”,妇产科外来人员强行给新生儿拍照等乱象进行重点打击,排查清除在院区张贴的各类“小广告”,进一步营造良好就诊住院环境,让群众就医更安心、更放心。

五针对难点堵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种行业乱象开展一次“大扫除”,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各单位要在__月前适时开展一次乱象“大扫除”活动,委扫黑办将深入就医群众,开展走访、暗访调查,填写调查表和问卷,摸排乱象线索,对发现的乱象线索逐一核查并及时处理,边改边建,形成长效机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2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卫生健康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方案,并开展自查工作。

二检查评估和总结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下旬。

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委扫黑办将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协调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扫黑除恶斗争医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对于保护行业信誉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要层层落实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我县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成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委扫黑办联合委综合监督股、医疗服务股等股室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机构设置要求、校验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撤销或注销执业许可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扫黑除恶斗争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展开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____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__〕__号),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__市协调联络组要求,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废弃物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转运、贮存、交接等过程痕迹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

本方案中的医疗废弃物指医疗废物、输液瓶(袋)。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夯实各方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医疗废弃物疾病防治和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废弃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内部处置流程所涉及部门(废弃物产生科室、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等)的负责人是废弃物管理的部门负责人。

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等工作的医务人员及专(兼)职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医疗废弃物管理监控部门,承担本单位废弃物的监控职责;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专(兼)职人员承担监控职责。

四、加强源头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要规范分类,明确流程,形成院内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交接、分类转运的管理体系。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视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全程跟踪医疗废弃物的产生、交接、暂存、处置等过程。

按照“闭环管理、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原则,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处理输液瓶(袋)的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材质分类收集、存放,集中后移交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并做好交接登记工作。

五、创新监管模式

推动__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视频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废弃物的种类、产生地点、产生量、交接人员、交接时间、流向、贮存、处置等实时监管,实现医疗废弃物院内全程闭环监管,提升对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管的水平和效能,有效防止医疗废弃物流失。

六、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及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对院内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做好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废弃物交接工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将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反馈至医疗卫生机构监控部门(人员)和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人员及时处置改正违法违规行为,避免造成人体健康损害和环境污染。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监督检查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市区人民医院、安徽医科大学附属__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督查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员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查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部署情况、信息化监管情况、发现问题清单、督促整改情况、处罚情况、约谈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同时现场查看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处置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当前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周密部署安排,不断提升医疗废弃物管理水平。

(二)加大执法力度,查处违法行为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责任,履行职责,把医疗废弃物管理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敷衍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三)认真分析汇总,按时报送资料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报市卫生健康委,同时报送前期省环保督察反馈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不规范、医疗废物未分类存放的整改情况(20__年以来检查情况、处罚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仍存在问题的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分析汇总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责任到人,限时销号,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的具体做法、整治成效、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工作建议等形成书面总结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把通报结果纳入20__年度卫生健康工作年终考核。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8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区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关于印发__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__卫医函〔20__〕__号)和市卫健委关于印发《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卫医〔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密结合,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改善医疗服务和就医感受,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中医、眼科、血液透析、精神等社会办医活跃的“十大领域”。

1、严厉打击“十种行为”。无证行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

2、重点盯紧“四类技术”。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等禁止类技术;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开展移植技术(如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确定负责此项工作的内设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加强联系沟通。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二)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上级网信办帮助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三)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四)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五)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六)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全覆盖。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区卫生健康委对本区域、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区卫生健康委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扫黑除恶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机构设置要求、校验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撤销或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区卫生健康委将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__政办〔20__〕__号),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要求。区卫生健康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相关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委。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9

为有效维护正常医疗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排风险守底线保稳定促发展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庆办发〔20__〕__号)精神,决定从20__年__月下旬开始,至__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医疗卫生、医药购销、医疗器械采购、民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虚假宣传、医药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违规经营、套取医保资金、虚标药价、哄抬药价和医疗服务等领域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查、纠、建、惩并举,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市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整治重点

(一)民营医疗机构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民营医疗机构无执业资质、医务人员证照与行医内容不符,租借执业证照开业和承包科室;超登记范围经营、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乱收费、过度诊疗、违规开展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以及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等非法行医行为。

(二)医疗服务行为方面:重点整治医疗服务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问题;大处方、滥检查、开单提成等行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违犯《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行为;医患矛盾纠纷处置机制不完善,患者满意度低等问题;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等行为。

(三)医保政策执行、收费项目公示方面:重点整治公立医院“两票制”落实不严格,收费项目、标准未公示和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虚构虚记医疗服务、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方面:重点整治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无资质生产经营、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药店违规经营、销售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虚标价格、虚假宣传、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__月,分排查梳理、集中整治、完善机制三个阶段开展。

(一)排查梳理阶段(20__年__月下旬至__月__日)。各部门、各级医疗卫生、医药器械经营单位积极动员,全面启动医疗卫生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集中进行排查梳理,切实把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行为、医保政策落实、药械经营中存在医疗乱象和风险隐患问题找准找实,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排查工作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整改纠正,重要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排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排查工作报告,于__月__日前上报主管部门。各县(区)、市直各医疗单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于5月30前上报至市卫健委法监科。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部门对排查梳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对群众通过信访、电话、网络等途径反映的突出问题,在整改到位后通过直接回复或公开发布等形式及时反馈。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于__月__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三)完善机制阶段(20__年__月)。各级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局、各相关单位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针对医疗卫生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关口前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多部门监管全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医疗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邓莉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协调事宜。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医疗卫生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对维护正常医疗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指定专人负责,主动认领任务,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问题,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宣传。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新媒体以及政务热线,广泛宣传医疗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社会知晓率,及时曝光各类乱点乱象和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开展铁腕整治。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查找问题是基础、整改问题是关键的理念,着眼“补短板、堵漏洞、强管理”,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要到位”的原则,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确定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开展铁腕整治、一抓到底、追踪见效。市卫健委要会同市市场监督局、市医保局采取明察暗访形式,不定期对各县(区)、各级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流于形式、推诿扯皮,造成群众利益损害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自__月份开始,各县(区)、单位要于每月15日和月底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报送市级主管单位,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直各医疗机构直接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市市场监督局、市医保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__月__日前报市卫健委,市卫健委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切实解决医疗卫生行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__〕__号)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县卫生局决定在全县开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和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务人员素质和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为抓手,切实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树立以德行医理念,提升行业社会形象,为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保证。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任务

(一)整治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整治开单提成。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整治违规收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要为患者及时提供每日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增强医疗收费的透明度,促进医疗收费规范化,维护患者的利益。

(四)整治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各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整治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整治为商业目的统方。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整治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整治收受回扣。医疗卫生人员要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整治收受患者“红包”。医疗卫生人员要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

(一)各单位要本着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制定具体整治计划,明确整治责任、进度时限和标准要求。

(二)各单位领导班子要率先整治,以上带下、上下联动,强化整治效果。卫生局将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予以坚决查处、及时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督促落实。县卫生局将把专项整治活动纳入重点工作,加强对各单位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违规问题线索,抓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确保“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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