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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3-08-15 22:09:03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关于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1

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自治区卫健委、网信办、发改委、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药监局关于印发《__自治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_卫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卫生领域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查处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执业资格证书行为,对医师、药师、技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和注册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重点查处以各种理由出租、出借、转让执业资格证书的行为。(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2、查处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为。重点对社会办医院申办执业资格的相关人员资质进行一一排查和倒查,不留死角,详细掌握医疗机构执业资格获取情况。(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3、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对照医疗机构执业证书核准的诊疗范围,核查科室设置、药品设备配置、服务提供情况、诊疗记录、病案首页、药品耗材使用等情况,超范围诊疗活动情况进行核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4、查处未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查处以欺骗手段获得或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在未取得执业许可的诊疗场所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5、査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资格证书进行排査,核对依法执业情况。(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6、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出具的证明文件档案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证明文件逐一倒查,核对真实情况。重点核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伤残等鉴定文件。(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医疗保障局)

7、查出制售假药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行为监督检查力度。核查医疗机构之间制剂调剂使用情况,重新核实审批和使用情况,对审批核准依据不充分的,要及时撤销审批文件,纠正审批行为。对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不按注册处方要求配制制剂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在诊所、药店违法配制销售自制制剂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

8、查处违反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开具特殊药品处方,造成特药流弊事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

9、查处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推荐“保健”相关用品、在职或退休医务人员为生产经营企业站台促销药品及保健品。(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查处社会办医活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对机构和人员资质、诊疗范围、诊疗行为、收费等情况进行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查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批准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研究治疗、基因检测治疗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查处医疗欺诈行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査处打击医院周边职业“医托”。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坑害患者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吊销涉事医师的执业资格。(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13、查处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注册擅自开展器官移植、买卖人体器官和非法获取人体器官行为;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堵塞管理漏洞,防止死者器官或角膜被盗。(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

14、深入推进《__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暂行》落实,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查处收受“红包”、“回扣”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医疗设备、后勤物资等生产经营及配送企业违反规定提供回扣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政务网站予以曝光,涉及商业贿赂的依据宁夏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处理。(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15、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医患沟通制度、病人投诉处理制度,重点査处医疗服务中生、冷、硬、顶、推现象和侵犯病人知情权、选择权行为。(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二)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16、对于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公安局

17、对于基层医疗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

18、对于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

19、对于参保人员,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使用社保卡套现或套取药品、耗材倒买倒卖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

20、对于医保经办机构包括承办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商业机构,重点查处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査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21、重点查处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22、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中共__县委员会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

2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中共__县委员会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24、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25、依法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对公立医院周边门诊部、诊所进行重点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

26、研究建立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医疗乱象较严重的医疗机构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纳入诚信档案,并进行惩戒。将违法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县发展与改革局、医疗保障局负责)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开展自査。__县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多部门联合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盖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医务室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对各医疗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整改提高阶段20__年__月—__月。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针对发现的问题,继续集中进行整改,务求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五、组织机构和部门责任

为了落实好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成立__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责任。

(一)领导小组

组长:马__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__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杜__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李__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__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__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光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崔__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吴__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员:袁__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

高__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规划办公室工作人员

姚__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

韩__县委网信办工作人员

崔__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器械监管室主任

来__县医疗保障局稽查监控室主任

朱__卫生监督所医疗监督科科长

吴__县卫生健康局扫黑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__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通报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二)部门职责

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网信、发改、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中共__县委员会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属地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关闭相关网站及账号。

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公安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对医疗机构生产、使用医院制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生产、使用医院制剂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医疗保障局:负责对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的检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反医疗保障的行为实施协议处理、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强化协作,明确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对医疗行业各种乱象保持持续高压打击态势。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要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医疗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紧密结合,统筹开展,统一行动。各医疗机构也要深刻认识医疗乱象的危害和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二坚持标本兼治。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线索要一追到底,事情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处理不放过。对于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及时予以纠正,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并在全县进行通报。专项整治过程中,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也要根据线索逐一倒查违法违规主体或个人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既要惩治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分析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重点案例查处情况。大力宣传卫生健康系统净化医疗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县卫生健康局设立举报电话:________,广泛征集线索,对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也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

联系人:袁____县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联系电话:________

关于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__县卫生健康局、__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7部门联合下发文件《__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__卫健〔20__〕__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现象。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我院严格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活跃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严厉打击以下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行为:1。伪造医疗文书、处方、票据、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出具虚假诊断证明、结论等行为;2。降低收住院标准、虚假住院、诱导住院、空床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无指征治疗、冒名报销等行为;3。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报销、虚记多记医疗费用,医嘱与检查用药不相符、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超量用药、超适应症和禁忌用药等行为;4。未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乱收费、多收费等行为;5。出让转借社保卡、划卡提现、串换药品,用社保卡购买医保政策外的商品等行为;6。虚开发票、伪造售药清单、篡改参保人员取药数据信息等行为;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强对我院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效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处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广告的行为。

6、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快处理,并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我院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制定我院和我镇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我院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于8月16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情况报告由院长签字盖章,上报卫生健康局。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四)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由卫生健康局对我院依法依规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汇总,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院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

举报联系人:______

举报联系电话:________

关于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机构医疗诈骗、过度诊疗、“小病大养”、虚假宣传、乱收费、挂空床套取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乱象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建议》(__监建字〔20__〕__号)和__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__市基层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__卫健办发〔20__〕__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不断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二、整治目标

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狠抓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全县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单位。

(二)整治内容:以市纪委监委在20__年第一季度蹲点督导工作中发现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医疗乱象问题为突破点,严肃查处基层医疗机构各种医疗乱象问题。

1、村卫生室“零门诊”现象;村医开门坐诊不正常;分解、虚报门诊人次;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非法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违规采购药品(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及违禁药品等行为)。

2、挂空床套取医保基金(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或恶意挂床住院,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虚记、多记药品和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以及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过度诊疗(不合理的“套餐式”检查或者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医生超适应症用药,不结合病情给患者开“大处方、大检查”等违规行为);检查名目多,“小病大养”;违规开医保处方(不合理处方、没有落实处方审核制度、对超常处方没有点评和查处等);擅自拨高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违规使用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

3、依法严厉打击《医师执业证书》出租、出借、转让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等行为。

4、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存在问题监管不到位,落实上级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在思想上不重视,措施不力,不具体,缺乏针对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不少长期存在的问题未认真研究解决。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___同志兼任。

五、整治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开展集中检查指导,重点查看市纪委监委在20__年第一季度蹲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基层医疗机构存在的医疗乱象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执业、医疗欺诈等行为,深挖其背后的原因。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切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通报,对严重失职失责的将给予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增强整治行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依法履职,切实履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职责。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责任担当,逐项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定人、定责、定标”,各地要对重点任务实行销号式管理,层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三)依法检查,严格执法,督促整改。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及时通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县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医疗乱象问题,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县直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探索多部门协作的联合执法机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汇总专项整治期间信息报送工作,并于__月__日前将联络员表报县卫生健康局,在__月__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PDF形式报送县卫生健康局。乡镇卫生院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包含所辖村卫生室的自查自纠情况。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黄____,联系电话: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关于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欺诈、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打击和整治民营医疗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市医管办〔20__〕__号)和《__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__医改办〔20__〕__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医疗乱象,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民营医疗机构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机构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医疗服务项目,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一)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制订专项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计划和整治重点,集中整治要实现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

(二)抽查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__年__月)。卫生健康局牵头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打击民营医疗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职责: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通报工作进展,遇重大、紧急情况或需要联合部署重要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督办重大案件。

五、部门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局牵头,网信、营商、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

市卫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营商办研究建立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网络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的属地网站、平台和相关账号,对于非属地网站、平台和相关账号,报请上级帮助管控。

市营商办: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交换共享和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市公安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不执行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查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医保局: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查处的医疗市场的违法案件,每季进行一次成员单位间的通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卫生健康局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积极会商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卫生健康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向__市卫健委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亮点。

关于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__省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__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促进全区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有序推进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各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治理医疗乱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信息、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治理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打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查处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

(主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

2、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医务从业人员超出执业范围实施诊疗活动;无证人员非法从事诊疗活动。(主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

3、查处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等行为;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协办部门:区网信办)

(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查处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使用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特别是基因检测结果造假、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报销医保肿瘤靶向药、虚记透析血液透析次数、串换诊疗项目(例如核酸检测服务多人混检串换成单人单检收费)、串换医用耗材(例如骨科低值耗材编码串换成高值耗材编码等)、过度检查、过度诊疗、诱导消费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

2、查处利用死亡、五保参保人员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3、查处利用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病及门诊统筹等途径违规报销医疗费用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局)

4、查处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主办部门:区市场

监管局、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

5、查处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公安分局)

(三)打击发布违法、虚假广告信息的行为

包括宣传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广告信息。

1、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主办部门: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网信办、区公安分局)

2、查处以“医疗养生”、“电视购物“等节(栏)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信息,使用患者名义或形像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作证明,宣传诊疗效果或对诊疗安全性、功效作保证性承诺,说明治愈率、有效率,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假扮医生、专家,特别是所谓“神医”、“神药”进行误导宣传等违法内容的广告信息。(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

3、加强对医疗机构搞“美容贷”等行为的监管。(主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协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4、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

5、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网信办、区公安分局)

(四)打击各类价格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

2、查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

3、查处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医保局)

4、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行为。(主办部门:区医保局,协办部门: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5、加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等行为的监管,结合举报投诉,严厉打击义齿、种植牙等医用耗材超规定差价率销售、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主办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协办部门: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

(五)成果宣传

对专项治理取得的进展和成果及时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参与本次专项整治的各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医疗机构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一__月)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结合“__省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对照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自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辖区内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任务,持续加强督办指导。20__年__月__日前,完成辖区内全部医院(含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50%以上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等)的集中整治任务,总抽查率不低于10%。集中整治阶段,每月__日通过办公OA系统将自查进展情况、附件《__区医疗机构医疗乱象专项自查情况统计表》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股。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一__月)

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根据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地区和领域组织开展联合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抽查医疗机构率不低于1%。

(四)总结阶段(20__年__月一__月)

20__年__月__日前,本次专项整治的各医疗机构部门工作总结报区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股,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有机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等工作,统筹推进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压实主体责任,合理制定工作计划,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内容做为本年度日常、季度、年度依法执业自查必查项目,不断加强巡查、自查力度,对查找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隐蔽,及时整改,切实规范依法执业行为。

(二)建立协作机制

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已纳入__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各医疗机构要指定具体牵头科室、具体工作联络人,具体负责日常信息沟通、问题线索通报、移送和案件查办情况的反馈、专项治理数据填报等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问题线索共享和反馈机制。

(三)突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健全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采取定期检查、动态巡查等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台账,严肃查处各类医疗乱象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确保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关于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家、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要求,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依法严惩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欺诈、强迫交易、诱导消费、强制消费”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在全市产生震慑作用,综合治理行业乱象,有效规范我市医疗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四、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口腔、精神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严格医疗广告审查,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和旅游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

五、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文广和旅游部门:依法对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进行审查,对广播、电视播放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查处。

行政审批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严格医疗广告审查等。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各地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辖区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级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地活动方案、联络员名单及对外投诉举报电话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信用中国(__)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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