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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3-08-15 22:08:24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和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医疗乱象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规范医疗行业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二、行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等行为,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

(二)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结合年度全省打击医保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诈骗医保基金行为。重点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内设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血液透析骗取医保基金以及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领域,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医保回收药品牟利的行为,提升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精准度和震慑力,切实规范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健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治理力度。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

(四)坚决查处各类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各地要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

四、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行动由卫健部门牵头,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医保、文旅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健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等准入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全面贯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突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医疗风险,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账号和网站平台及时进行处置。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健、网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文旅部门:整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违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为违法违规医疗活动“背书”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及虚假宣传行为,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制售假药和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相关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2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治理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卫健委、市执法支队督促要求辖区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并发布本地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随机监督抽查等,集中治理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市卫健委将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工作开展督查、验收。各县区卫健委汇总辖区各部门工作情况及附表、市执法支队将专项治理行动总结及附表报送市卫健委。各县区有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至市级主管部门。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和__月__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和附表,20__年__月__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和附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协同,凝聚工作合力。各地要充分认识治理医疗乱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执法。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深化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治理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处罚结果联合运用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迈上新台阶,守住人民群众健康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全面加强医疗行业乱点乱象整治,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净化就医环境,促进全县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行业乱象。

1、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照,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严肃惩治组织“捐卵”、代孕等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或采血等产前诊断(筛查)行为。

3、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坚决整治“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等各类涉医“贩子”,维护良好就医秩序。坚决整治护工乱象和“黑救护车”乱象,加强监督管理。

(二)配合医保部门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五项违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查处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民营医院“傍名牌”的行为。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命名不规范,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严肃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二、工作职责

由谭__副局长牵头,医政医管股股长袁__任总联络员,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具体承担,共同开展全系统扫黑除恶、医疗行业乱象专项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县卫生健康系统治理医疗乱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由医政医管股参与全系统扫黑除恶、医疗乱象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广泛征集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开展专项检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本单位医疗乱象整治,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和县级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县卫生健康局抽调县临床质控小组专家和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卫生监督骨干组成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地对县内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医疗机构、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健全治理医疗乱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细化本地本单位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方案要求,扎实抓好专项整治。

(二)坚决果断查处。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查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违必究。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和相关部门通报,按规定进行线索移交。

(三)按时报送信息。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于每月__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典型案例)和《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报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工作量化统计表》和每月工作情况报告时段为上月__日至本月__日。

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构建良好的医疗秩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净化行业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依法打击涉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责任分工

本次专项行动由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牵头,具体负责全市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中共__市委网信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参加,形成合力,共同整治。各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其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程跟踪并汇总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建立完善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管理制度,配合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发起联合惩成,加大失信曝光力度。

市委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市发展和改革局:协调推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市公安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购进销售劣药相关行为。

市医疗保障局: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约及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实施重点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强化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严厉查处以年度总额为名拒收医保病人,以医院缺药、缺耗材为名让参保患者院外购药、购买医用耗材的行为。杜绝以开展临床试验为名,诱导患者有偿使用临床实验药品。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规定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套用医保编码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入院指征把握不严、无指征用药、滥用辅助性和营养性药品,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日)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汇总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制定我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单位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各单位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市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

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__]__号)文件精神,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打击和整治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市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卫医〔20__〕__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惩防并举的原则,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密结合,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净化行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改善医疗服务和就医感受,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整治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中医、眼科、血液透析、精神等社会办医活跃的“十大领域”。

1、严厉打击“十种行为”。无证行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

2、重点盯紧“四类技术”。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等禁止类技术;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开展移植技术(如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单位参与,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加强联系沟通。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卫健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二)市委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三)市发改委。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四)市公安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五)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六)市医保办。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卫生健康委结合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及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全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市卫健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各医疗机构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健委。市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把专项整治行动与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扫黑除恶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

(二)严格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机构设置要求、校验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撤销或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市卫健委要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相关单位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__政办〔20__〕__号),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相关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要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卫健委。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市卫健委。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

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全市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制定的《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卫医发〔20__〕__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制定的《关于印发__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__卫医秘〔20__〕__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行风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改善医疗服务和就医感受,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纪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打击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免费体检、减免门槛费、免费住院、赠送礼品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进而套取医保基金和利用参保人信息虚构诊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等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和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数据资源管理、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单位参加,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确定负责此项工作的内设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加强联系沟通。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包括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情况,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省网信办、国信办帮助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数据资源管理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具体规定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医疗机构对本区域、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医疗机构将本区域、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成效。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机构设置要求、校验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撤销或注销执业许可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进一步贯彻落实《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__政办〔20__〕__号),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要求。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属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相关部门定期沟通会商机制,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委。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汇总报送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和医疗卫生领域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持续强化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医疗卫生领域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推进国家健康战略和健康__建设大局,拉紧法律红线、守稳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通过整治医疗“大处方”,严厉打击诊疗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打击和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整治任务

一严肃查处大处方和不合理检查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无特殊情况处方用量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用量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5种药品;病情不需要或随意根据患者要求、超疗程、超剂量用药,使用与疾病治疗无关药物和不规范使用辅助用药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大处方行为。严厉查处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检查项目打包过滥,大型检查指征不明确,以及医务人员开具检查申请单与个人收入挂钩等行为。

二严厉打击虚假诊疗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以及虚记或多记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虚假诊疗行为。

三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或误导患者行为;通过“术中加价”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一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各单位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__月一__月。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大处方和虚假诊疗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县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督查。

(三)总结检查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的领导。开展医疗机构大处方和虚假诊疗行为专项整治,是医疗卫生领域整治漠视群众利益,深入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体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日常监管,特别要做好对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相关部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进行移交处理。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做到一案三查。对违反育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严重部门保护主义的单位领导,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立足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注重源头预防,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制度建设。

四)加强宣传工作,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份子。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和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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