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乱象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省、市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拉紧法律红线、稳守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县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管理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网信办、县公安局)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医保局)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国家和省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措施。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以及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研究落实国家和省、市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措施。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广播电视监管部门:依法对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进行审查,对广播、电视播放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查处。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一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__月__日)。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制定辖区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办法,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由各卫生院负责辖区内)。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20__年__月__日)。各机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卫生健康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日一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各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20__年__月__日前制定方案、联络员名单及对外投诉举报电话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于20__年2月1日前上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卫〔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拉紧法律红线、稳守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国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网信办、县公安局)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医保局)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国家和省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措施。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以及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国家和省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措施。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广播电视监管部门:依法对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进行审查,对广播、电视播放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查处。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有关单位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要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级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各相关单位及卫生监督所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县卫生健康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纠偏。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报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汇总后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卫生监督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20__年__月__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并按季度上报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汇总后报市卫生健康委。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各相关部门设立举报电话)、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宣传站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卫生监督所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__县卫生健康局举报热线:____________
医疗乱象实施方案 篇3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部门,下同):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药品监管部门: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省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并抄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全国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省级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实施方案 篇4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地区和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底前)。各级医疗机构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医疗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医疗机构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县卫生健康局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医疗机构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和医疗卫生领域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持续强化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切实解决医疗卫生领域关系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推进国家健康战略和健康__建设大局,拉紧法律红线、守稳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通过整治医疗“大处方”,严厉打击诊疗服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等措施,逐步建立起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打击和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整治任务
一严肃查处大处方和不合理检查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无特殊情况处方用量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用量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5种药品;病情不需要或随意根据患者要求、超疗程、超剂量用药,使用与疾病治疗无关药物和不规范使用辅助用药等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大处方行为。严厉查处临床检查不合理,重复检查,检查项目打包过滥,大型检查指征不明确,以及医务人员开具检查申请单与个人收入挂钩等行为。
二严厉打击虚假诊疗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以及虚记或多记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虚假诊疗行为。
三严肃查处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欺骗或误导患者行为;通过“术中加价”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一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各单位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__月一__月。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肃查处大处方和虚假诊疗行为,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县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督查。
(三)总结检查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自查和整改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的领导。开展医疗机构大处方和虚假诊疗行为专项整治,是医疗卫生领域整治漠视群众利益,深入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体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二)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日常监管,特别要做好对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相关部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进行移交处理。要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做到一案三查。对违反育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严重部门保护主义的单位领导,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三)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坚持整治与建设并举,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相结合、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立足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注重源头预防,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制度建设。
四)加强宣传工作,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份子。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和医疗服务行为。
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
投诉举报邮箱:________
医疗乱象实施方案 篇6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严厉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卫发〔20__〕__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情况,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患者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1、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特成立__医科大学附属__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2、下设__医科大学附属__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认真负责本次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主任:____
副主任:____
成员:____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起多部门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2、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3、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医院宣传部门要通过开展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根据《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院内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同时要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形成部门联动、党政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并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迎接市卫生健康委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的检查和评估,并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改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总结汇总阶段(20__年__月)。收集汇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及时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责任牵头部门:医务科
相关责任部门:护理部、院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等
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未按规定保管、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保健”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
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__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__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予以打击、从严进行处置。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责任牵头部门:医务科、财务科
相关责任部门:医保办、护理部等
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查处医务人员欺诈骗保行为。
重点检查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对于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虚假医疗、伪造医学文书、误导患者就医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不良执业记分管理规定予以记分处罚。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责任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宣传)
相关责任部门: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信息中心等
重点查处未经医院审查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等相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对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的监控,对医院网站、公众号上发布的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对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的行为,要严格按照“九不准”和院内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责任牵头部门:财务科、医务科
相关责任部门:设备科、护理部、药学部等
加强对院内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要结合我院去年开展的《__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医疗系统民生监督暨过度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要求,持续加大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记分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力度,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对于查处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上报__市卫健委处理。
五、各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专项行动结束前,按季度汇总本部门工作情况,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将工作阶段性报告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附件)报送至医务科,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
医疗乱象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__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秩序,整治和防范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推进我县医疗行业健康发展。通过开展医疗乱象自查自纠活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自纠范围
我院所有临床医技科室,重点检查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科室。
三、自查自纠内容
(一)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本科室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严禁出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范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严格落实本科室诊疗规范及操作规程,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禁出现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编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假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科室落实科主任责任制,对出现违法违规的科室责任自负。请各科室重视本次自查自纠活动,严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乱象实施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__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推进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治理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重点内容
(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组织专家对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及有关规定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告知及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
(五)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加强对有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医保部门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月)。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并开展相关培训宣贯,对专项治理行动内容、要求等进行强调部署。
(二)自查阶段(20__年__月-__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和整改。专项治理自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三部门联合对本区域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处理,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本区域内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对于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落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自查和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依法依规处置。各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医疗检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不合理医疗检查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予以通报曝光,组织开展跟踪式报道。要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各部门要指导医疗机构针对发现问题狠抓整改落实。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创新监管手段,纳入医疗服务监管日常工作,推动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常抓不懈。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切实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持正向引导与问题整治相结合,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诊疗规范化水平,推进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持续发力,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五)做好信息报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对本地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填写《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量化统计表》,并汇总各部门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典型经验和建立的制度化政策等,形成报告材料,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前,将半年报告和全年报告报送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