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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行业乱象整改方案

2023-08-15 22:07:28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医疗行业乱象整改方案 篇1

为全面加强医疗行业乱点乱象整治,进一步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净化就医环境,促进全县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行业乱象。

1、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照,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2、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严肃惩治组织“捐卵”、代孕等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或采血等产前诊断(筛查)行为。

3、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4、坚决整治“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等各类涉医“贩子”,维护良好就医秩序。坚决整治护工乱象和“黑救护车”乱象,加强监督管理。

(二)配合医保部门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五项违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查处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民营医院“傍名牌”的行为。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命名不规范,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严肃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二、工作职责

由谭__副局长牵头,医政医管股股长袁__任总联络员,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具体承担,共同开展全系统扫黑除恶、医疗行业乱象专项整治。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县卫生健康系统治理医疗乱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下设办公室,由医政医管股参与全系统扫黑除恶、医疗乱象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广泛征集线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开展专项检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本单位医疗乱象整治,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和县级医疗质量控制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县卫生健康局抽调县临床质控小组专家和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卫生监督骨干组成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地对县内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医疗机构、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要健全治理医疗乱象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细化本地本单位整治行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方案要求,扎实抓好专项整治。

(二)坚决果断查处。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查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违必究。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公安和相关部门通报,按规定进行线索移交。

(三)按时报送信息。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于每月__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典型案例)和《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报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工作量化统计表》和每月工作情况报告时段为上月__日至本月__日。

医疗行业乱象整改方案 篇2

为净化我市医疗行业环境,促进我院医疗工作规范有序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卫发〔20__〕号),结合《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我院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整顿和规范我院医疗秩序,严厉打击和整治医疗欺诈、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促进我院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医疗服务。

二、实施范围

医院各科室及所属社区。

三、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1、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及《护士执业证书》等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护理部)

重点查处: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及《护士执业证书》供他人违规开办医疗机构、供医疗机构违规增设诊疗科目、供他人违规获得处方权等行为。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__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

2、依法依规自查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

重点查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以及出租承包科室、违规开展诊疗行为。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__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

3、严肃惩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

重点查处:所开展诊疗科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不符的;违规开展未核准备案医疗技术的;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

4、严厉打击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护理部)

重点查处: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行为的;执业医师从事诊疗活动与其注册执业范围不符的违规行为的;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未注册《护士执业证书》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未取得《执业药师证》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等行为。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__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护士条例》等。

5、依法依规查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预防保健科、门诊部)

重点查处: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的;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等行为。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6、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及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混乱等行为。(牵头科室:药剂科)

重点查处: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份不符的行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行为,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药品;使用依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药品采购没有发票、随行单或使用假发票、假随行单的药品购进行为;药品没有进销存台帐行为等。

法律依据:《药品管理法》《__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

7、禁止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药剂科)

重点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诱使、欺骗、强迫患者使用并销售“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8、严厉打击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

重点查处:医师未按照诊疗常规诊断病情违规开具大处方的;伪造医学检验数据及物理诊断结果的;以欺骗诱使、强迫等方式手段对患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手术治疗的;医务人员雇佣“医托”诱使患者产生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甚至使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等行为。

法律依据:《中医药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

9、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安全保卫科配合)

重点查处:未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擅自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实施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未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或者未采取措施,导致接受人因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感染疾病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违反规定,泄露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或者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个人资料的;未经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摘取人体器官的;摘取活体器官前未依照规定履行说明、查验、确认义务的;对摘取器官完毕的尸体未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尸体原貌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务人员参与尸体器官捐献人的死亡判定等行为。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10、严厉打击医院校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办公室、病案统计科配合)

重点查处:校验审查所涉及的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存在隐瞒、弄虚作假情况的;不符合医院基本标准的;以及暂缓校验期内,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的行为。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

11、严肃处理违反“看病不求人”相关规定的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护理部、宣传科、住院部、门诊部配合)

重点查处:不按要求及时更新、发布医疗信息的;不按要求实现网上预约挂号的;不按要求公开各种排队信息的;不遵守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带人插队、加塞就诊的;对在门诊诊疗、排队检查、住院等待、床位安排、手术次序等方面给“求人”者以特殊照顾的。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和《优化医疗卫生环境做到“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意见》(__卫医规发〔20__〕__号)

12、依法查处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丢弃、买卖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牵头科室:感染管理科,总务科配合)

重点查处: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的;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的;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将医疗废物交给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对医疗废物的处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卫生标准、规范的;对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等。

13、严格治理医疗污水,严肃查处直接排放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污水等违法行为。(牵头科室:总务科,感染管理科配合)

重点查处:未配备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转、使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的;未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未对处理后的污水消毒效果定期监测的。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

14、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红包”、回扣,不在集中采购平台上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等行为。(牵头科室:行风办、药剂科、器械科)

重点查处:个别医务人员只收受熟人“红包”或通过中介、第三方、医托收受“红包”的,或在医疗业务经营活动中拿取“回扣”向外院转介病人的;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或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个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的;开单提成或为商业目的统方的;对“红包”、回扣整治工作责任心不强、政策执行不好、存在为难情绪,对待问题查处“下不去手、动不了刀”的;在“红包”、回扣问题上不对外宣传、不愿对外宣传、不会对外宣传,不愿倾听群众声音、不同声音,不愿意、不接受他人监督的;行政科室牵头整改作用发挥不好,办法措施单一、指导监管不够、持续抓建信心不足等问题。

法律依据: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__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__省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以及《关于印发__省20__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__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等。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15、重点查处: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牵头科室:医保科、医务科、门诊部、药剂科,器械科配合)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6、惩治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备案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牵头科室:宣传科,医务科配合)

重点查处:未经审查或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审批范围发布医疗广告的;在发布医疗广告过程中含有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利用患者、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利用新闻形式、医疗咨询服务类专题节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等医疗广告行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

17、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牵头科室:宣传科)

重点查处:利用网络媒介(网站、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媒体)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信息;或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虚假医疗信息等行为。

法律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安全法》等。

(四)坚决查处违规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8、查处分解(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等乱收费行为。(牵头科室:物价管理科,医务科、护理部、医保科配合)

重点查处:不执行医药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19、查处不按规定公示,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牵头科室:物价管理科)

重点查处:各种不按规定公示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20、查处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牵头科室:物价管理科,护理部配合)

重点查处:不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医疗费用,不给患者出具结算费用清单和收据的行为。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

21、查处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法行为。(牵头科室:医务科,医保科配合)

重点查处:诱导和过度用药、检查、治疗行为,以及术中加价的行为。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

22、推动建立医院和相关责任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医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牵头科室:监督办,医务科、各党支部配合)

重点查处:医务人员违背职业道德的严重失信行为。

法律依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__-20__年)》(国发〔20__〕__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__〕__号)《国务院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__〕__号)《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国食药监办〔20__〕__号)《关于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__〕__号)。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于__月份启动,进行动员部署、进行自查自纠。上级管理部门进行联合巡查、整改排查、督导暗查。医院进行总结评估,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回访抽查,总结汇报8个阶段,为期9个月。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__年__月初至__中旬)。根据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设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确定多科室联合机制,召开动员大会,提高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__年__月中旬至__月中旬)。我院结合实际,根据此次专项行动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自查,查找问题、分析成因、制定措施,建立台帐、规定时限和责任科室及人员,及时组织问题整改。

(三)第三阶段——联合执法(20__年__月中旬-__月底)。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配合迎接联合执法检查。对执法中发现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对相关科室及责任人按上级要求从严从重处罚,并按照方案要求及时汇总上报。

(四)第四阶段——全面整改(20__年__月__日-__月底)。对照我院在上级相关部门联合巡查中发现的实际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

(五)第五阶段——督导暗查(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在自查自纠、联合执法、全面清查、全面整改的基础上,组织督导暗访和跟踪执法监督,巩固整治成果。

(六)第六阶段——总结评估(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区域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进行整顿工作总结,分析评估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至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七)第七阶段——回访抽查(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市、区相关部门对于前期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抽查,仍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暗访,收集线索、逐级排查,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八)第八阶段——总结汇报(20__年__月__日-__月)。在20__年__月__日前,将我院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区、市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整治医疗乱象是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排除医疗隐患的有效方法,是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我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医院成立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由院长及党委书记担任,四位副院长任副主任,并组建联合工作组。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我院整治医疗乱象组织机构及联络员信息报市卫生健康委。

(二)建立协同机制,落实职责要求。医院相关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协同监管、依法履职,统筹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好医疗乱象整治行动,查找医疗乱象的征兆,发现线索,进行深入检查,避免出现违纪违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依法严厉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强此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制作多样化宣传材料,利用各种宣传途径进行宣传,营造声势,建立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制定有效的解决和应对措施,积极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的问题。

(四)创新监管手段,形成高压态势。按照区、市要求借助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自律规范、督促引导等方式引导行业人员守法依规的同时,积极创新监管手段、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借助各部门官网,推出群众举报平台,运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短信、监督热线等形式,广泛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建言献策。

医疗行业乱象整改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打击和整治违法违规执业、骗保、虚假宣传、不规范收费等医疗乱象,净化就医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等六部门《__市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促进县内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健康__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组建__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县卫健委副主任肖__

成员:县卫健委医政医管与药政科负责人刘__

县卫健委政法监督股股长宋__

县卫健委中医科教股股长陈__

县网信办主任郑__

县县发改委副主任余__

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大队长熊__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股长潘__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负责人陈__

县卫监局副局长梁__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

办公室主任:县卫健委医政医管与药政科负责人刘__兼

成员:县卫健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干部叶__

县委网信办干部胡__

县发改委项目服务股干部李__

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民警张__

县市场监管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郑__

县医保局基金监管股干部蔡__

县卫监局医疗卫生科负责人周__

(二)职责分工

我县专项整治行动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各参加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卫生健康部门: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处置,会同公安、工信等部门,对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进行处理。

发展改革部门:牵头落实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负责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医疗保障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任务目标

(一)整治违规执业行为,维护良好医疗秩序。一是严厉打击“十种行为”: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无证行医;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其他违法医疗法律法规行为。二是全面排查“九大领域”: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科、肿瘤、眼科、精神科。三是重点盯紧“四类技术”: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技术等禁止类技术、违规开展限制类技术、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开展移植技术(如违规获取或开展角膜移植、违规开展肝肾心肺等大器官移植)。

(二)整治医疗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重点检查“五项违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尤其是贫困人口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整治虚假宣传行为,维护良好就医环境。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整治违规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县级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县级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结合专业情况,针对性开展专项医疗质量控制活动。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县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县卫健委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对部分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县卫健委汇总相关部门工作情况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县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级主管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协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明确分工,发挥合力;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联合惩治,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举措,增强工作实效性。县卫健委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与药政科;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附表,县卫生监督局、县直医疗机构同步报送,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县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与药政股,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应当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

(三)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工作互动性。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要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要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实现标本兼治,增强工作长效性。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行业乱象整改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打击和整治违法违规执业、各类贩子、骗保、虚假宣传、不规范收费等医疗乱象,净化就医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统一部署,结合《__市医疗乱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医疗乱象,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医疗乱象,整顿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就医环境,促进县内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我县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建设健康__提供坚强保证。

三、组织工作机构

成立__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和工作督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____

成员:____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组织对全县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指导。负责资料收集和报送。

四、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行业乱象。

1、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等各类证照,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医保局配合)、制售假药(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2、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严肃惩治组织“捐卵”、代孕等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检测或采血等产前诊断(筛查)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3、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4、坚决整治“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建卡贩子”等各类涉医“贩子”,维护良好就医秩序。坚决整治护工乱象和“黑救护车”乱象,加强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

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五项违规行为”: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县医保局牵头负责、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1、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和未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县卫生健康局配合)。

2、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整治民营医院“傍名牌”的行为。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命名不规范,进行虚假宣传的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委网信办、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

1、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2、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县发展改革局配合)。

六、部门职责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宣传部、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县委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协调上级网信部门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县发改局: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县公安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对以上部门移送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查处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县医保局: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进度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__月__日前完成)。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县级各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结合专业情况,针对性开展专项医疗质量控制活动。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迎接市级部门检查和评估。

(三)总结交流、提升阶段(20__年__-20__年__月)。县卫生健康局将本区域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各县级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主管部门;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各县级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协调性。各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明确分工,发挥合力。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完善工作举措,增强工作实效性。各县级相关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成效。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培训会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全行业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及时沟通信息,联合惩治,依法依规坚决打击。

(三)加强舆论引导,增强工作互动性。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进行舆论震慑;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要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实现标本兼治,增强工作长效性。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__月__日前报送本单位自查工作总结;__月__日前,各县级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阶段性工作报告,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报县卫生健康局和市级主管部门;20__年__月__日前,各县级相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报县卫生健康局和市级主管部门。

医疗行业乱象整改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区卫生健康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__卫字〔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河北建设大局,拉紧法律红线、稳守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制定辖区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明确行动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级医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对本辖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区卫生健康局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将本单位活动方案、联络员名单及对外投诉举报电话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见方案附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行业乱象整改方案 篇6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区属各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我局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五)整治不合理用药。重点整治大处方、过度用药、滥用抗生素、激素类药物,不合理使用辅助用药、营养性高价药品,医生与药店勾结开单提成,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不达标等问题。

(六)整治不合理检查。重点整治诱导检查、重复检查、过度检查等问题。

(七)整治不合理治疗。重点整治不符合指征收治住院、无病保养、小病大治、过度治疗、不合理使用高值耗材、变相开单提成等问题。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五、主要措施

(一)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规范要求,坚持因病施治,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要建立处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处方点评、抗生素使用、辅助用药使用管理公示等制度。建立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的不合理使用以及医院超常使用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等的跟踪监控制度,明确需要重点监控的药品品规数,每月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使用情况进行公示。要建立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和国产高值医用耗材激励机制,鼓励临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蒙中医药适宜技术,建立健全以基本药物为重点的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基层医疗机构和二、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要分别达到65%、40%、25%以上。要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严禁诱导施行和重复实施检验检查,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要达到70%以上,医学影像诊断与手术后诊断符合率总体达90%以上。要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晰清单制度,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酬薪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等业务收入挂钩。科尔沁第一人民医院要稳步开展日间手术,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和术式范围,缩短患者住院天数,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落实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过度检查。

(二)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完善本机构核心制度、配套文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及管理,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区级公立医院要进一步强化成本核算,全面推动全成本核算工作,将医院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延伸到科室,加强科室医疗费用控制、成本控制分析和管理,严禁将收入指标分解到各科室。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要全面落实总会计师制度。区级医院要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提高医院病案、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坚决杜绝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严禁采用挂床、不合理住院等方式套取各种保险资金。各医疗机构要优化收支结构,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蒙中药饮片和制剂)要控制在30%以下,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要降到20元以下,逐步提高医务性服务性收入占比。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门诊次均费用增长率要控制在2%以内,住院次均费用增长率要控制在4%以内。

(三)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加快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所有公立医院,覆盖40%以上的医院出院病例数,发挥医疗保险监督作用。加快推进医保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强对参保人员负担水平、住院率、平均住院日、复诊率、人次人头比、转诊转院率、手术和择期手术率等指标的监控。建立医保基金审查审核制度,加大对骗保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各公立医院要制定完善临床路径管理政策措施,根据功能定位和实际技术能力等,综合考虑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基本医疗需求等因素,建立适宜的临床路径、处方集和诊疗规范。加大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和推行力度,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促进收费和支付方式改革。利用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手段,逐步健全医保对医务人员用药、检查等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区级医院全部实施临床路径信息化管理,并接入自治区临床路径管理和监测平台。三级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应达到出院病例数的60%以上,二级医院不低于75%。

(五)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和布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完善公立医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分工协作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减少和下沉普通门诊服务,实现普通门诊占比逐年降低。

(六)推进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工作,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向患者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信息,落实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要每月对辅助用药重点监控品种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药品名称、使用前10位医师姓名及所在科室等;对连续三个月消耗金额排名前30位药品中的辅助用药,且不合理使用问题严重的,可采取限购、停购等干预措施。科区卫健委根据辖区内公立医院费用指标监测情况,定期排序和公示制度,形成医疗费用监测季度、半年和年度分析评估报告,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将公立医院的控费考核评价结果抄送科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__年__月到__月,为期__个月。总体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抽查复查、通报总结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制定《关于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治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案》,明确责任要求,层层宣传动员,调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于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区卫健委。

(二)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按照专项整治内容逐一排查医疗机构内部存在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建立台账,认真剖析原因,完善管理措施,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纠建并举、源头治理。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总结__月__日前报至科区卫健委医政科。科区卫健委于5月5日前将总结报至市卫健委。

(三)抽查复查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科区卫健、医保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联合组成专项检查组,深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复查,做到集中力量、查纠结合、不留死角。抽查复查覆盖辖区所有公立、民营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对2023年医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重点复查,对其他基层医疗机构随机抽查。

(四)通报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梳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对重点违规案例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攻势,对违规违法行为形成的有效震慑。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专项整治期间形成的有效措施制度化、常态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整治医疗乱象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疗行业乱象整改方案 篇7

为打击和治理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行业乱象,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定于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__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水平,逐步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行动范围

全市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单位、个人。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备案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外出租、承包医疗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泌尿、消化(内镜检查)、生殖(不孕不育)、妇产(妇科疾病和人流手术)、肿瘤、健康体检、医疗美容、口腔、皮肤、中医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违规借用公立医院名称诱骗患者等行为,违规诱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品,以“义诊”“网络名医”名义实施医疗诈骗,违法泄露患者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保欺诈骗保行为。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违规开展白内障手术、篡改肿瘤患者基因检测结果、虚记透析次数、虚记中医针刺治疗、串换高价医用耗材、违规配药贩卖、医保卡兑付现金等领域,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的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医药购销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治理力度。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净化社会网络环境。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四)坚决查处各类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口腔医疗服务,尤其是义齿、种植牙等价格虚高问题,地方结合举报投诉,因地制宜组织检查。依法查处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2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和集中治理阶段(20__年__-__月)。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在__月底前登录__省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自律系统,按照省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内容清单开展一次医疗乱象治理专项自查,签订上传依法执业承诺书;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结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国家、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等开展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医养结合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二)总结阶段(20__年__—__月)。各地、各相关部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典型经验与先进做法,巩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凝聚监管合力,促进医疗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按季汇总辖区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填写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和__月__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和量化统计表。市级相关部门按季将本部门工作情况和工作量化统计表按照报送时间节点报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同时将本部门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报省级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医疗乱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__政务服务网等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征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认真核查,务必保障举报人的隐私安全等合法权益。市和区、县(市)两级要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医疗乱象治理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处罚结果联合运用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迈上新台阶,守住人民群众健康底线。

医疗行业乱象整改方案 篇8

为守护人民群众健康和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医疗诈骗、虚假广告、欺诈骗保等医疗乱象侵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规范医疗行业秩序,根据市卫健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卫监督〔20__〕__号)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人民至上,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查处损害人民群众特别是刚脱贫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我院医疗秩序,提高我院依法执业水平,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院各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部门。

三、重点任务

(一)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全院在职及退休职工依法执业情况进行核查,严肃查处未取得执业许可证或不按期校验擅自执业行为;严肃查处医师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医疗信息泄露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等证明文件,泄漏患者隐私等行为;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不听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行为;严肃查处不遵守《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不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的行为。严肃查处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未经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特殊检查等不合理医疗检查行为。

(二)严肃查处欺诈骗保行为。

结合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高发领域和常见问题,分类施策、精准监管,查处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严肃查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虚构医疗服务项目、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冒名就医、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和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获得非法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压实医院的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医保、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切实规范医院及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

加强对全院职工的宣传教育,杜绝我院医务人员参与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对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官网的各类宣传信息再次进行核查,重点检查有无虚假医疗信息,有无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有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网络监管,净化社会网络环境。

(四)严肃查处各类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全院价格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量收费、串换编码、低价医药项目套用高价医药项目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未按明码标价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等违法行为,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且纳入医师的医德医风考核及年度考核。

五)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医德医规行为。

严肃查处收受回扣行为,严禁我院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严肃查处收受患者红包行为,严禁我院医务人员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纳入医师的医德医风考核及年度考核。

四、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行动由办公室牵头,医务科、护理部、宣传办、医保科、各临床科室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科室并建立台账。

医务科(护理部):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全院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汇总各临床科室自查自纠情况。

宣传办:查处参与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

医保科:依法查处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核查。

各临床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核查结果报医务科汇总。

各分工科室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前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季度总结评估,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并上报办公室汇总。

五、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时间为20__年5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阶段(20__年__月)。按照市统一部署,制定我院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各临床科室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治理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分工科室联合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每季度总结评估,做好迎检准备。

(三)总结阶段(20__年__月—__月)。办公室总结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留存以便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分工科室要充分认识治理医疗乱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要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求,结合综合监督攻坚突破年、蓝盾行动以及各部门重点工作要求,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要建立专项治理责任追究机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广泛宣传,加强与论引导。宣传办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公众号等大力宣传净化医疗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分工科室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坚持标本兼职,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挖除铲断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生存土壤。通过对全院医务人员的培训,积极推动个人行业自律。强化纪委责任,建立多科室沟通协调、联合抽查、集中整治等长效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关,确保医院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守住人民群众健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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