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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2023-08-06 21:05:32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__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邳州市安委会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镇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推动重大安全风险落实防控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整治目标

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邳州市83条具体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突出专项整治32个行业领域和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强化严格执法,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镇直各单位按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显著提升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带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实现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总体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村(工区)、镇直各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贯彻执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基础上,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行动为抓手,突出排查整治以下内容:

1、研究制定重点检查事项及全员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文件要求、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至少1次针对性的全员教育培训,对标对表部署开展自查自改。

2、重大事故隐患现场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情况。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是否根据需要聘请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

3、重大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实行闭环管理,并向属地和监管部门报告。

4、动火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危险作业事前审批、持证上岗、事中监护、事后管理的安全检查,严格履行承诺报告制度。特别是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是否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5、关键岗位责任落实排查情况。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至少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或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是否为管理、技术、岗位操作等相关人员组织编发“一人一卡”(卡片载明员工姓名、职责、联系电话、操作规程、风险及防范应对措施等信息),提高岗位员工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6、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情况。__镇企业基础条件较弱,不具备承包承租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应当予以制止,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7、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情况。企业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加强培训并统一佩戴明显标识。规模以上企业是否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8、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生产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临时人员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发包管理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坚持关口前移,将风险挺在隐患前,落实工业和非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制度,运用风险报告平台管控好本企业风险,做到报管并重;是否对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并落实专项管理制度。

10、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情况。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安全事故教训,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针对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特别是在建产业项目是否严格落实有关要求。

11、应急救援演练开展情况。是否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全体从业人员是否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提升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狠抓监督检查和精准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镇直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对行业内具有重大风险的企业和单位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通过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明确排查整治标准要求。派出所、农路办、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站、农村农业办公室、文化站、卫生院、中心校、民政办、安监办、环保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标对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现有判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补充完善重点整治和检查事项,通知到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统筹推动本系统专项行动。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到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宣传解读。

2、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集中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监管执法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重点精准监管。突出危化品、工贸、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建筑(含自建房)、商业场所(含餐饮、农贸市场)、电力、特种设备、水务、农机、文旅、医疗卫生机构、校园、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烟花爆竹、群租房、危险废物、城镇地下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企业主体责任11项整治重点,各单位要深入企业一线加强督促检查,精准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到位。

4、建立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镇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5、实施多元化监管模式。聚焦短板弱项、深层次问题安全监管,开展“攻坚摘牌”行动,积极探索安全监管新技术、新方法、新机制,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述四评”活动,并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机制,对评级较高的“无事不扰”,评级较低的加强执法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部门协调联动,强化对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有效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落实好“逢查必考”制度。

6、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在重要节点时段,对重点行业企业实行驻厂检查指导,坚持“精准执法+专家宣讲”。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帮扶指导,主动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7、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针对不同事故类型,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配强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实战演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协调机制等,进一步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要节点时提前部署落实前置备勤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三)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严格落实《__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和《__镇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为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各领导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专题学习,逐条对照落实。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编制规划、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研究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提高全镇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调度。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听取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镇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村(工区)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本行业、本辖区排查整治行动的统筹调度,亲自动员部署,定期组织研究,推动排查整治落地见效;要深入企业宣讲专项行动,对涉及企业的每一项要求向企业主要负责人传达,督促其知责明责并严格履责,实现问题“闭环整改”。

3、强化宣教和社会监督。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贯以及“安全生产月”“重大事故隐患大家查”、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消防宣传月”等系列活动,要充分运用微信、广播、电子屏,经常性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有针对性地在重点部位和场所开展常态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实效,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企业全员和全社会共同“防风险、保安全”的良好局面。

4、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镇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体制改革。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工作机制。

5、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全镇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整治开展情况。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督导巡查的重要内容;对存在检查走过场、检查“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不查不改的村(工区),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四个阶段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镇安委会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全面组织实施。同时,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5月下旬至10月上旬)。企业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工区)、镇直各单位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治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执法,推动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真查真改、主动报告、闭环整改。各村(工区)、镇直各单位结合汛期高温等季节特点以及中秋、国庆等节日特点,及时完善排查整治内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镇安委办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对行动开展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导巡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工区)、镇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负责同志要抓好组织协调,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村(工区)、镇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将专项行动与落实2023年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点、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基础建设强化推进年行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攻坚年行动一体化推进,围绕三方责任、聚焦__四项重点内容,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强化迅速落实。企业要通过“五个一”活动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开展一轮拉网式排查,摸清隐患底数,建立台账清单;落实一次彻底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闭环整改;举行一次全员培训,讲清岗位责任、风险隐患、防范措施;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找准逃生路线,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处置能力;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以案警戒促改。

(四)强化协调联动。镇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精准执法、联合执法,建立高效的联动机制,形成“一盘棋”的局面,实现强化执法监管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机统一。

(五)强化信息报送。要建立信息报送和定期会商制度,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各村(工区)、镇直各单位,每月25日前报送调度数据。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篇2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统筹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四重”服务保障、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拔钉除患”等行动,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系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两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平安护航三个“一号工程”,以服务保障为牵引,构建“刚性精准执法和温暖帮扶提升”监管新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3+1”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较大影响事故,为高质量建设国际化绿色山水美好城市提供有力的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近期国务院和省住建厅到我县安全生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突出消防、城镇燃气、供水、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置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涉及本系统的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结合《__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对“1+10+N”领域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整治。通过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底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推动行业管理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三是推动相关科室单位主动对照“三个必须”要求,厘清行业交叉和新兴业态监管职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四是属地大综合一体化工作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五是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问题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质量,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1、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第一责任。一是学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二是抓整治。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及时吸取近年来国内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燃气行业每月至少1次)。三是建台账。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对隐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

2、压实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安全责任。一是明确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季节性用工等)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二是合法合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倡导各行业管理企业明确至少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合理利用外部资源。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全面排查整治登高、动火等危险作业。一是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登高、动火、有限空间作业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登高、有限空间、电焊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登高、有限空间、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要严格登高、有限空间、动火等作业审批,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划分作业危险区域,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全过程监督。三是要全面检查登高、动火、有限空间作业设备,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相应特种作业设备。四是要结合全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对登高、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一是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要推动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对签订有劳务合同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落实随身携带上岗证,业主单位应核验人证一致后方可作业。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要根据本单位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燃气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他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要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岗位工作责任教育、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推动建立员工熟练掌握岗位应急“关、避、喊、报、助”五步法,努力做到“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提升发现解决问题的意愿和水平,抓实部门严格精准监管执法。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一是抓紧制定行动计划。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内容,排出推进落实的计划表,加强本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计划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要结合好《__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加强衔接。二是抓紧研究重大问题隐患判定标准。各单位要按照市、县、局制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行业领域的判定标准,聚焦提炼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要结合事故教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局相关职能科室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并通知到行业管理企业单位,指导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专业服务指导。一是要结合实际健全优化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优势,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为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二是各企业要整合运用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单位开展培训服务,提升企业和员工排查整治技术支撑能力。配合企业对登高、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组织相关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培训和考核服务。

3、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统筹全面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针对基层一线干部职工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或者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标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要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4、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要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一是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职能部门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二是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对整改不力的,上报为市、县级挂督办企业。三是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并确保到人到位。

5、强化多跨联合检查。一是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系统,促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碰撞分析,实现风险隐患远程动态监测,对企业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被纳入失信名单等生产经营不良的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二是对于超出我局监管职能之外,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要求,优化组织方式,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三)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压实领导责任。

1、做好动员部署。一是各单位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二是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本单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明确整改目标内容,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局领导要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到分管和联系的管理单位和行业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三是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个车间班组和站点、。

2、开展安全培训。县级要结合主体班次,分别组织开展1次由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进一步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红线意识和专业能力。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国15条”“省25条”“市30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科技强安,特别是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各地要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3、发挥宣传优势。要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突出重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及时宣传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4、严格问责问效。一是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正向激励,按照有关规定可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褒扬激励。二是对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予以约谈通报,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强化基础保障。一是要建立本系统重大问题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问题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对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二是各企业要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大治理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三是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县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抓紧配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配齐建强执法队伍,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总体分四个阶段,具体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5月19日前)。局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5月25日前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工作。各单位也要在5月30日前传达工作精神,部署相关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提升阶段(20__年6月30日前)。深化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聚焦城市道路、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非居民燃气用户、“飞线”整治、供水排污、市政公用等10项任务,配合推进“园中园”“一厂多租”、电气焊作业2项整治任务。建立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检查隐患判定标准化、检查对象清晰化、检查流程规范化;评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完成专题培训。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并落实宣传发动、举报奖励、服务保障、预案演练、媒体曝光等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__年11月底前)。固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拔钉除患”工作形成的长效机制,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内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企业自查未查出、查出后未按规定报告或未采取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依法惩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__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系统梳理、固化提升好的经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项领导小组,科学统筹专项行动,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乡镇(街道)、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调查研究有效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落实。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拔钉除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盯重点、狠抓关键、补齐短板。

(三)建立标准体系。通过细化管理层级、作业方式、工艺环节等颗粒度,全景展示问题隐患表现形式,采取模块化方式,全行业领域系统性归集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检查标准,建立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检查隐患判定标准化、检查对象清晰化、检查流程规范化,切实提高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各单位要及时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并及时妥善采取应对措施,化解风险危机。

(四)强化督导服务。要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提高督导检查质效。要建立调度通报、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全系统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典型事故的,局将进行通报。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省、市、县安委会决策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紧扣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县70项重点任务,全覆盖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细化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经贸发展局要牵头负责商贸服务、醇基燃料使用、星级以下宾馆、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粮食流通、工业企业、电网经营企业、新能源企业、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隐患;社会事务局(农村工作局)要牵头负责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救助保护机构、文博单位、出版印刷企业、公共体育场馆和教育培训机构、文化旅游、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含变型拖拉机)、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派出所要牵头负责消防、道路交通、高层公共建筑、无水小区等安全隐患;规划建设局要牵头负责房屋、自建房、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设、城镇燃气施工、老旧小区、道路运输等领域安全隐患;卫计办要牵头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安全隐患;应急管理局要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含醇基燃料的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民爆、工贸、寄递企业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及标准相近的设备安全隐患;综合执法局要牵头负责管道(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城镇燃气使用单位(餐饮)场所、市政设施安全隐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全面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社区办要牵头负责区域内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抓好安置小区和无水小区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人社所要牵头负责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安全隐患;供电部门牵头负责电力安全,其他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行业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法,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主动纳入监管,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空白。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我区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形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排查整治责任

1、抓牢企业主体责任主动查改事故隐患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社区),有关行业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滚动开展对标自查自改,并定期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检查。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和隐患类比排查,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和技术支撑。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人员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各商业综合体要明确统一的安全管理单位(人),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于动火作业前主动告知商务部门和消防部门。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环保、工贸、化工、畜禽养殖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作业审批、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委托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安徽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压紧部门监管责任精准严格执法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将方案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人员专题培训。八月底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集中对监管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

(3)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围绕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优化组织方式,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3、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学习,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县70项重点任务,逐条对照狠抓落实。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推进落实专项行动,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区领导班子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带队对分管领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及联系的村(社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及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3)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要督促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4)严格安全生产督查和考核。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基础台账,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查检查,不定期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区管委将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__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村(社区)、部门、企业,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5)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及时动态更新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台账,按照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落实监管。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对中高风险企业,要开展安全服务,指导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对低风险企业,各监管部门根据各实际情况,提出安全监管基本要求和指南。要根据要求常态化开展“指导式”提醒提示和“服务式”执法检查,做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到位、登记到位、整改到位。

持续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摸清“园中园(厂中厂)”底数,全力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在建项目“三同时”,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实现隐患整改闭环。

(二)建立健全动态化管理机制

1、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排查梳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后,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见附件2),并根据治理销号情况,及时更新。发现辖区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监控和整改的同时,及时向区管委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形成后应上报行业主管部门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同时报区安委办汇总,报区管委明确牵头责任领导,推进隐患整改。

2、进行常态化动态管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对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逐一建立管理台账,并根据要求定期向上级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

(三)优化提升排查整治效能

1、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丰富“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形式,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加强《__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内部吹哨人”和社会匿名举报,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网络答题,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2、加强联合行动推动监管精准有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区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全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电焊等动火作业隐患排查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开展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将执法检查与提供服务相结合,通过强化专家指导服务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服务,帮助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加强追责问责推动整治切实到位。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存在认不清、抓不实、管不严情形的相关单位,区管委、区纪工委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确保责任压实到“最后一公里”。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__年6月初)。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__年8月底前)。企业认真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组织利用专家,加大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帮扶力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部门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监督检查,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三)集中攻坚(20__年11月底前)。整治工作中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隐患加大攻坚力度,推动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风险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高(20__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以优良作风抓好专项整治,区管委将定期调度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自6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上报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1)、隐患清单(附件2)。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__年8月1日、20__年12月1日前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__,联系电话:__微信同号)。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篇4

根据省、市安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统一部署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和市委、市政府“12345”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坚持“入局”思维、“断链”思维、“终端”思维和“辩证”思维,按照“安全重要、应急重要、责任重要、群防重要、规律重要、行动重要、党建重要”的工作要求,以明责履责问责为牵引,扎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紧盯突出矛盾问题,抓预防、重整治、强监管、严执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制定落实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深入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落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化、规范化;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落细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认真履职尽责,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积极主动控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推动地方党委政府树牢安全发展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企业、部门、属地三方责任一体落实,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持续保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防范减少一般事故,为平安__建设,实现“强富和美”现代化__目标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整治重点

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生产、工贸、医疗、农业机械、畜牧、文化旅游、教育、养老机构、特种设备、电力、油气管道、民爆、商贸流通、水利、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危废处置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醇基燃料、电化学储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平台经济、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业态新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相近谁牵头”的原则,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四、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对照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全面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等制度,专项行动期间,企业安全总监要将组织实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专项述职;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奖惩机制,督促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2、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制定实施本企业排查整治具体方案,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严格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直报制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整改完成由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分管负责人)签字销号。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3、组织对动火、有限空间、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按照《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气焊和其他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每次作业前都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做到未审批不作业、无监护不作业、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业。组织对电气焊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进行全员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隐患排查相关技能。同时,组织对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规范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虚化弱化;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教育培训质量不高;培训范围未全员覆盖,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高;过度依赖第三方机构,安全培训搞形式、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等问题,补足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短板弱项。

6、组织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聚焦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措施,逐条对照、逐项落实,坚决避免“有制度不执行”或“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等问题,打通制度落实“最后一公里”。重点组织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牌”制度,建立本单位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机制,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鼓励、发动员工发现举报身边隐患,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逐一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诊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诊断,推动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实。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认同,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分兵把守、齐抓共管,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积极主动担责履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结合落实党的__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好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实际行动,更好知责担责、履责尽责。要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和《__县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要求,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扎实履行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职责,形成“对监管对象应检查未检查就是失职,对问题隐患应发现未发现就是渎职”的思想共识,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2、细化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方案要求,以及市直对口单位印发的方案,制定印发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各部门要积极对接对口市直部门,及时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鲁安发〔2023〕11号),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同时依法规范制定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确保隐患排查整治有章可循。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靶向施治,精准排查。

3、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牵头制定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重点制度措施落实等5类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省、市有关部门将分别制定本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问题表现、判定依据、处罚标准、整改要求等基本要素,作出统一指导,推动检查流程标准化、检查内容标准化、隐患整改标准化,解决隐患排查泛化虚化、基层和企业“不会查、查不出隐患”等问题。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共性检查表和专项检查表的内容,加快推进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标准化。

4、大力开展监管执法专题培训和对企宣传解读。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将排查整治重点和安全检查要求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广泛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共性检查内容和专项检查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确保对重大事故隐患“会自查、会整改”。

5、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严惩重罚、严督实导、严查细纠,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企业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6、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通过帮扶式检查、审计式检查等检查方式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对企业查深查透查彻底,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强化零工市场管理,加大对灵活用工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力度。

7、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方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县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镇街(区)和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切实增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水平。

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严格抓好规划、立项、审批、设计等源头环节的安全把关,新上项目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审批、不安全不生产,严防“先天不足”埋下安全风险隐患。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要认真落实《临沂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内容,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创新措施,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要围绕本质安全研究谋划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智能化无人”进程,加快推动安全生产向事前预防转型。

2、强化新业态和薄弱环节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加强对醇基燃料、电化学储能、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平台经济、密室逃脱、剧本杀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等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的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失控漏管;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不清晰的行业领域,要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针对小施工、小作业、违规外包转包、外来施工等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督促推动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标准,明确管理责任。重点关注功能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对属地功能区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进一步理顺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功能区组织架构,优化安全管理体系,补齐安全监管短板。

3、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镇街(区)要迅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谋划,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和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事项。

4、切实强化排查整治支持保障。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全面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举报“公告牌”制度,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6、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动态更新,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__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问题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县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动态调度各镇街(区)各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地方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督办。

7、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坚持“四位一体”全面倒查,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都要对照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从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等方面,逐条倒查落实情况,作为认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履行责任的重要依据,严肃追究责任。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__年5月31日前)

1、本月底,县安委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全面动员部署。

2、本月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五一”前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鲁安发〔20__〕8号)、市安委会办公室《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安办发〔20__〕33号)和县安委会办公室《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沭安办发〔20__〕14号)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各镇街(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制定印发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镇街(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3、本月底,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学习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出台的动火等危险作业、外包外租等5个重点事项共性检查表,以及省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的行业领域重点事项专项检查表,各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对专项检查表进一步细化,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6月1日—7月31日)

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起底式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2、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对本单位高风险单元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诊断;鼓励、支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诊断,找准查实问题隐患并帮助整改。

3、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4、集中完成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做好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宣讲解读,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8月1日—11月30日)

1、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不间断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对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2、在全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聚焦重点,靶向发力,各镇街(区)和相关部门要统一组织开展动火等危险作业和外包外租专项执法,全员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和演练专项执法,重点制度措施落实专项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县有关部门要分别组织开展全县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对10个镇街(区)集中开展全覆盖异地执法。专项执法活动和异地执法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四)总结提高(20__年12月)

1、县安委办组织开展综合督查,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核查专项行动成效,对工作不到位的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督促提醒,促进工作有效落实。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要全面对照职责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归档,迎接好省、市各级督导检查。

2、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抓好巩固提升。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应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落实差异化、精准化安全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六、工作保障

(一)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专班,抽调骨干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协调推进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专班每周调度统计县有关部门及各镇街(区)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开展情况,每月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建立隐患督办机制。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由监管责任部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问题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由相关部门提请县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

(三)建立工作报告机制。各镇街(区)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向县工作专班报送本地、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的经验做法、创新措施、典型案例等,定期书面报告工作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意见及建议。

(四)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县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的督查力度,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综合督查,严格执行警示、约谈等制度措施,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重大问题报县委、县政府,对各镇街(区)和县有关部门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纳入季度“一排底线”考核。

请各镇街(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承担协调联络相关工作。请于5月30日前,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联络人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30日前,报送《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联系电话:__,协同办公室邮箱:__县安委会。

重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大全 篇5

按照区安委会《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实施方案》(__安委会发〔20__〕11号)文件要求,结合__经开区管委会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辖区内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区安委会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尽最大努力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健全责任体系,实行包联包抓。坚持推动企业、建筑工地落实主体责任,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切实做好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等工作。坚持“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划分、企业特性、产业布局”等因素,采取“块”、“片”、“面”等形式,将企业分成若干网格单元,实行干部包联包抓制度,每一名干部包抓1-2家企业,实施分层级、全时段、无缝隙管理,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实现事故隐患和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集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机关各部室、办站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期间,针对安全专家查隐患、企业自查等方式,排查梳理的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持人防、技防、物防同发力,超前研判预警,严密布控排查,精准根除隐患,迅速堵住漏洞,坚决将各类不稳定因素扑灭在萌芽状态。

1、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扬尘治理措施,严禁大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督促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工作,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前培训上岗。排查纵二路道路深基坑、模板支撑、起重吊装机械等分包企业的资质,吊装操作人员的特种作业证件,严禁无证无资质进行违章作业。检查施工配电箱、临时用电、用火、严禁私拉乱接现象,确保用电工或动火作业规范安全。严厉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2、加强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工作,确保作业人员每日培训上岗。企业各班组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安监站负责组织开展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对发现企业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予以停工,要求限时整改,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期间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3、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川柳路北段连续下坡、临水临崖、暴雨洪水多发等事故多发路段各类安全隐患。对辖区内环道路路基、路面下沉、坑洼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最大限度确保辖区道路安全通畅。

4、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整治非法安装、无证使用、超限未检验、保护缺失、“带病”运行等问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设备使用管理状况差等问题。

5、加强新招商引资企业(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产发(招商)部在招商引资、上项目时,要严把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机构,坚决杜绝安全监管“盲区”和“真空”。充分考虑项目安全风险及其与经开区产业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按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绿色发展的要求选择接纳企业投资落户。对新入园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卫生”双重预防机制的要求,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经开区安监站要加强指导。

6、加强对塬上苑商铺燃气、电气安全管理。兴园分公司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燃气经营和使用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存储大量使用过的液化石油气瓶。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对大功率用电设备加强检查,加强日常燃气、用电使用安全宣传力度,让使用业主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升使用业主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常识。

7、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重点高危场所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企业、建筑工地安全疏散逃生线路,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8、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今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内容,通过反复开展“编、培、演”,从而达到符合实际演练的目的,切实加强管委会的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努力为经开区安全生产提供坚强的应急保障。

9、抓好安全生产监管专业化。坚持“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创新方式,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对辖区内25家企业和10家建筑工地进行每季度常态化检查,从行业类别、重点部位、专家角度,多方面、多角度、多层次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从而弥补传统检查专项性、单一性、行业性的不足。同时,对第三方形成的安全监测报告单,及时下发辖区各企业,安监站跟踪督导,与企业“面对面”座谈、“点对点”督导、“时不时”复查,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扎实推进。成立__经开区管委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胡红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何鑫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部室、办站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康杰同志担任,负责经开区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组织各成员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经开区各带队领导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亲自带队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堵塞安全生产隐患漏洞,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死角,坚持发现必纠,露头必打,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深入自查自改,推动隐患整改落实。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治理资金、保证措施、时限要求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建立重大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等制度,严防养患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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