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第一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 甲方为了有效运作资金以获取经营收益,基于对乙方的特别信赖,特委托乙方就资金的使用提供服务。
第二条 乙方仅限于在甲方经营业务的范围内管理使用受托资金,不得挪作用途。
第三条 甲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在 年 月 日前,将甲方的资金 万元存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除了本合同中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而导致合同终止外,乙方对甲方资金的管理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乙方应每 天向甲方汇报资金变动情况。
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乙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知识履行其管理义务。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八条 甲、乙方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时,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同时终止。
第十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金进行清算,并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泄露资金操作策略或财务状况,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处 wWW.zuOWeNBa.nEt
第十二条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返还资金(期初金额+盈利-亏损-管理费用),除应向甲方返还资金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10 %另行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 合同的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将资金存入合同约定的银行帐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日期:
日期:
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委托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信任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现甲方将下列资产委托乙方进行管理:资产:人民币: (大写)¥: (小写)
甲方委托资产直接由甲方汇入甲方在 公司开立的期货帐户,资金账号为___ ,银期帐号为: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委托资产管理的期限以本协议签署后第一笔交易之日为起始日。
二、委托资产的合法性
对于委托资产,甲方必须保证其来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同时,甲方清楚地了解国家关于投资于金融市场资产的限制性规定。
三、委托资产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委托资产管理的目的是通过专家理财、分散和减少风险,使得委托资产能够达到保值增值,并以委托资产的安全性、收益性为运作原则。
四、投资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对上述资产进行委托管理,其运作范围为期货市场交易品种,除非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随意变动运作范围。
五、管理方式:
乙方在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时,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的委托资产进行交易操作和风险控制。委托期间乙方对甲方委托资产的运做方式有完全处理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对委托资产的操作。甲方应通过保证金监控中心的账户和密码随时关注委托资产的情况,并有权按照约定提出终止委托资产的操作。
六、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理财的期限为 12 个月。
七、风险承担与收益分配:
1、甲方帐户权益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委托管理账户在委托期间产生的盈利(权益大于委托资产本金) ,可以在委托期限内分配,分配时间由乙方决定。 乙方收取超出委托资产初始本金以上部分的30%做为管理费,其他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管理费收取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应收管理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在甲方将委托资产正式交由乙方管理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其他约定:
1、委托期满后,甲方有权将委托资本金和依合同应分配的收益同时收回。
2、委托期满后五日内,甲乙双方办理资产和收益的清算手续(指定银行账户同第七款) 。委托截止日至双方清算日,乙方不再为甲方资产计算收益。
3、甲、乙双方除遇不可抗力(如战争、地震等),不得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自行出金视为本委托资产合同提前解除。除发生本协议第九条第 4 款提前中止合同的情形外,如果甲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或甲方自行出金,则账户亏损由甲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有权从甲方委托资产中按其初始本金提取2%作为管理费用。
4、甲方委托资产亏损达到时,可以选择中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篇3
第一章 声明
第一条 委托人承诺及声明
委托人保证及委托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阅读本合同全文,并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说明。
第二条 管理人承诺及声明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委托资金,但不保证委托资金的一定盈利,亦不保证委托资金的最低收益率,管理人过往业绩和对委托资金未来收益预测仅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保证委托资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第二章 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 委托人权利
(一)可通过中国国际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信息;
(二)监督委托资金的管理情况,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终止资金管理委托。
第四条 委托人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管理人交付足额的委托资金;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管理费用、管理人业绩报酬以及如果发生在合同期结束前提前提取委托管理资金的而产生的违约金;
(三)不得干涉管理人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委托资金管理的投资策略及下单指令;
(四)不得自行对委托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操作。
第五条 管理人权利
(一)依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及管理人业绩报酬;
(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委托资金进行投资管理及运作。
第六条 管理人义务
(一)进行专业投资分析,制定和执行投资策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不得从事有损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二)发生可能影响委托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及变化时,应该提前或者在合理的时间内告知委托人。
第三章 委托资金
第七条 起始委托资金
(一)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够的向期货管理账户___________(期货公司名称:___________)移交起始委托资金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以完成资金的委托。
第八条 委托资金的管理期限
本产品的委托管理运作期限为___年,自__年__月__日(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终止。
第九条 合同存续期内的委托资金提取
本合同存续期内,不允许委托人对委托资金进行提取,如果委托人确有需提取委托资金,则委托人需要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管理人受到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委托方收取违约金后委托人方可提取委托资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违约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2、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3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3、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6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4、委托资金运作起始日不满12个月的,需按照其实委托金额___%支付违约金。
5、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情形不视为违约。不可抗力因素指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火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政府征用、魔兽、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管理人业务出现重大故障、瘫痪、停止运作、期货交易所及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第十条 资产管理账户管理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管理者同意,委托人不得注销资产管理账户,不得自行通过银期系统,从资产管理账户向银行结算账户划款。 委托资产管理账户信息及委托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资产管理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结算账户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投资标的
(一)本合同下的资管管理业务投资范围为:中国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交
易所、郑州期货交易所以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商品及其他期货,且标的合约持仓不得少于1万手。如持仓期间该合约持仓低于1万手,则应平仓或向持仓高于1万手的同品种合约移仓;
(二)根据实际投资需求,委托人和管理人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调整投资范围,否则管理人无权对约定以外的投资标的进行投资。
第四章 投资风险
第十二条 风险承担机制
(一)委托人不承担管理账户由于交易发生的亏损。
(二)如果合同到期时,委托账户剩余资金加上客户已经分配利润后金额低于起始委托资金,则管理人需要将低于委托资金的部分在合同到期后三个工作日内赔偿给委托人。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业务费用及业绩报酬
第十三条 委托账户管理
(一)如无特别说明,以下用于计算的权益数据皆以中国保证金监控中心提供的结算单为准;
(二)管理人管理费用及利润分配进出账户:
第十四条 业绩报酬
(一)投资收益分配结算时间点;
投资收益超过8%部分的分配采取按月分配的方式,从20_年5月30日起开始计算,每个月的15日为月度委托账户收益结算时间点,进行一次投资收益的分配。
(二)投资收益分配的具体: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账户投资收益分配方式如下:
1、如果账户盈利,账户资金收益的前8%(包含8%)优先分配给委托人,8%(不包含8%)以后的收益委托人和管理人按照4:6进行利润分成,委托人获得资金收益的40%,管理人获得资金收益的60%。
2、每个月结算时,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是,委托人需要对超出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全部提出并进行利润分配,如果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则账户依旧保留最近权益资金进行下一个月度结算周期的操作。
3、在合同到期时,统一按照全部已分配收益加上最新权益后计算账户最终总收益后得出委托人和管理人最终应获得的收益分配,按照管理人多提取的部分退回资金产管理账户,不足的部分从资产管理账户扣划的方式统一进行最后一次分配。
例如:假如一个3个月合同周期的资产管理账户(假设管理人按50%的比例分配),1月
收益10万,管理人获得5万,2月份收益20万,管理人获得10万,3月份亏损10万。那么最终账户总的已经分配的收益为10万+20万-10万=20万,则管理人应该获得的收益分配为10万,实际管理人已经分配了15万,那么多分配的5万管理人应该退还给委托人的资金管理账户。
4、账户结算后得出相应的利润分配比例,委托人应将管理人应获得的投资收益部分在结算日3个工作日内转账到第十三条选定的管理人账户内,否则视为委托人违约。
第六章 资产管理账户信息
第十五条 委托人查询委托资产管理账户方式
(一)委托人可以每天通过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委托资金的盈亏、净值等数据,网址为。登录用户名:_______,登录密码:_____。 (二)银行密码:
委托人需要自己保管好银行密码,管理人无权从任何获取委托人的银行密码。
(三)交易密码:
交易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并不提供给委托人,以防止资金账户异地登陆给资金账户管理带来的影响。 (四)资金密码:
资金密码由管理人保管,只有在第一次的管理费用提取日以及每月结算日告知委托人以供委托人对账户的管理费和每月的收益进行出金、分配。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
若委托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管理账户提取委托资产。当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小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只能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资产管理账户最新的权益额度,管理人将不再对亏损部分进行任何补偿。
第十七条 管理人违约责任
若管理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则构成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并按下述方式处理:
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时,委托人从资产管理账户提取全部金额,不对收益进行任何利润分配,全部的收益归委托人所有。如果资产管理账户最新权益低于起始委托资金的_100%,则管理人需对低于100%的额外亏损进行全额承担。
第八章 免责条款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合同一方可以免责:
(一)任何一方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二)由于以上所述不可抗力时间致使合同的不能履行,如果委托账户最新权益大于起始委托资金,则对超过起始委托资金的部分依然按照第十四条约定的比例在委托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分配。
(三)由于修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因素,导致该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本合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
第九章 保密条款
第十九条
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双方的法律、会计、雇员除外,但不包含关系企业)泄露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章 法律适用及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一)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后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管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日期: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