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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023年新生招生方案

2023-07-04 22:00:19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做好小学、初中新生招生工作,切实确保适龄儿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__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推进我镇基础教育健康、均衡、和谐、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__县__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小学及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协调工作。

组长:__、

副组长:__、__、__、__、__、__

成员:__、__、__和各校校长(负责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__中心小学,负责招生工作的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办公室主任由__兼任。

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一)适龄儿童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年龄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适龄少年指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的学生。

(二)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户口在__县__镇;

2、户口在__市其它县、区(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__县__镇居住,有稳定职业,有住所或居所,申请入学时在__县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三)非__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__县__镇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持有__县的有效居住证,且已在__县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四)符合《__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23〕303号,附件4)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四、招生原则

一分级管理的原则

__中心小学负责统筹管理和协调全镇小学及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招生工作。

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依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划定招生区域,以适龄儿童户籍(2023年7月8日前入户)地址和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面上公办小学原则上以村为区域,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

(三)按计划招生的原则

严格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随意扩大班额。各学校凡是超出招生计划的,必须先报__中心小学初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教育局同意后方能招生。否则,所招学生不能取得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学区划分及招生对象

(一)__中心小学学区范围

湖山村、__村;兴湖东路与红旗六路以北、建设西路以东(至兴湖东路西侧路口段)、建设中路以南、__新城区黄巢墩大道以南与东明路以西、贤德东路以北的区域居住的__社区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小区:一品中央、新怡豪门、湾上一品、双城峰景、天誉湾三四期、上河坊Q1-4Q13-14、美的旭辉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8个班,班额45人,共360人。

(二)__第二小学学区范围

湖山村、__村;明月一路以西(__大桥至兴湖东路东侧路口段)、兴湖东路以南、兴湖东路西侧路口沿建设西路及北向延长线的西侧区域居住的__社区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小区:龙湾新城、新怡花园、东岸1号花园、尚城国际、帝庭国际、君逸府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6个班,班额45人,共270人。

(三)__清湾小学学区范围

湖山村、__村;明月一路以东(江滨西路西侧路口至兴湖东路路口段)、江滨西路以北、兴湖东路与红旗六路以南的区域居住的__社区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小区:康居花园、世纪花园、福祥花园、东江第一城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4个班,班额45人,共180人。

(四)__水上小学学区范围

水上社区、__村;明月一路以东(__大桥至江滨西路路口段)、江滨西路以南的区域居住的__社区居委会居民子女适龄儿童。包括以下小区:丽湾花园、时代江景、嘉豪御景湾、丽豪苑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3个班,班额45人,共135人。

(五)__滘吓小学学区范围

滘吓村;__新城区黄巢墩大道以北与兴业大道以东的区域。包括以下小区:现代华府、中穗御峰、名巨山水城、嘉豪御景城、天誉湾一二期、上河坊Q5-8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3个班,班额45人,共135人。

(六)__中岗小学学区范围

中岗村;建设中路以北的区域。包括以下小区:金叶华府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2个班,班额45人,共90人。

(七)__鸾岗小学学区范围

鸾岗村;__新城区黄巢墩大道以北与兴业大道以西区域。包括以下小区:锦绣豪庭、帝庭公馆、上河坊Q9-12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2个班,班额45人,共90人。

(八)__里波水小学学区范围

里波水村。包括以下小区:蓝湾御府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2个班,班额45人,共90人。

(九)__牛头洲小学学区范围

牛头洲村。包括以下小区:皇庭壹号、蓝湾半岛、皇龙湾、舜景府、新怡名门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2个班,班额45人,共90人。

(十)铁场中心小学学区范围

铁场村。包括以下小区:盛世豪庭、柏悦府、碧桂园中央公园等小区。

招生规划:招6个班,班额45人,共270人。

(十一)其他公办小学和教学点学区范围

以学校及教学点服务人口区域。

招生规划:详见各学校公布的班数,每班班额45人。

六、实施办法

(一)户籍生报名方法

适龄儿童户籍在__镇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__镇户籍的学生原则上不跨学区报读 篇1

1、网上报名(时间:6日6-11日)。

户籍生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通过“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关注“__”公众号)。具体流程见(附件4)。

注:符合《__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其它特殊情况的学生,不能网上办理的,于7月8-9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住址所属学区学校申请现场办理。

办理公办学校入学注册登记手续须向申请入学的学校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出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1)本村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2)非本村__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出生证,还须提供在本学区居住的产权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无房产证可提供国土证、报建证明等有效证明。

(3)本学区居住的居民子女__户籍学生。提供学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出生证,提供在本学区居住的产权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无房产证可提供国土证、报建证明等有效证明。

(二)非户籍生积分入读公办学校报名方法

非户籍生积分生按《__镇2023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的实施方案》(见附件1)实行。[特别说明:鉴于__中心小学的学位相对紧缺,学校原则不接收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 篇1

(三)民办学校招生方法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__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附件3)实行。

七、工作安排

(一)6月5日前确定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公告由中心小学向社会公布。

(二)6月5日前各学校应召开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布置招生工作。

(三)学生报名注册后,全县所有学校(含教学点)要按要求及时将新生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申报系统》,县教育局将按各学校的招生计划给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籍。

(四)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将派工作人员到全县各公办学校指导、检查招生工作;中心小学应派出工作人员到各面上小学(教学点)指导、检查招生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利。认真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按《广东省教育厅转发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工作。

严格落实《关于初中阶段学校招收外省户籍学生须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的通知》(惠市教基〔2023〕50号)要求,各初中学校在接收外省户籍初中新生报名注册时,必须书面告知中考报名资格条件,要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告知书上签名确认,并做好资料保存。如学校未明确告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报考条件造成学生无法顺利参加中考的,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2、解决好国外境外人员子女入学。执行《__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23〕303号),规范中小学校招收、培养、管理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行为。

3、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以融合发展为导向,以普通学校为特殊教育发展主阵地,优先采用普通学校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对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安排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或者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4、落实各类教育优抚优待政策。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23〕138号)和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3〕27号)以及《__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4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惠退役军人发〔2023〕26号)《__市应急管理局__市教育局__市消防支队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办法》(惠应急〔2023〕163号)的规定。民营企业、“新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执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发〔2023〕4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2023〕273号)。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入学,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11号)。

(二)禁止各类学校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

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三)严格按学区、计划招生。

各学校须严格执行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100%入学,不得拒收学区内的学生,禁止录取学区外学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确需超计划招生的,应报请县教育局批准。

(四)严格控制班额和规范编班行为。

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教基〔2023〕9号)关于“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规定,落实《__市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惠市教〔2023〕24号)要求,2023年一年级和七年级班额原则上要达到标准班额,即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严格执行本方案及《__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的要求。

(六)严格招生宣传。

各学校印制的招生简章(公告)等宣传资料须经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后方能发布,不得擅自发布。

(七)严格招生程序。

要按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原则、程序、时间、纪律要求和工作安排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把审核关,严查弄虚作假。对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罚,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达标评估实施办法》给予达标评估“一票否决”,列入“__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不达标名单”;违规招生、违规编班违法所得较大,造成不良影响或其他严重社会后果的,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严格按要求填报学生信息。

各学校要按照填报要求做好学生学籍信息的上报工作。县教育局将按上报截止日的学生学籍信息核拨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九)严格管理转学插班情况。

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县教育局核实申请转入学校的班额情况,根据控制“大班额”的要求统筹安排。拟转入学校班额有空缺的,方可安排就读,否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转学插班,参照起始年级招生方式及入读条件执行。

(十)做好招生咨询工作。

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咨询小组,设立咨询点,公开招生要求和流程,接受群众对招生工作的咨询,做好招生宣传和解释工作。

(十一)关于插班生申请公办学校

需要转学插班就读公办学校的学生,需根据《关于印发<__县中小学学生转学办理指引>的通知》博教〔2023〕55号办理。学生户籍是__才作登记,转学申请登记时间是7月1日至7月10日(工作日)到住址所属学区学校登记,带户口簿及学区内住房资料,出示原件上交复印件。小学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内,初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内。回户籍地就读转入的学校相应年级无剩余学位,则不允许转入该校,但可以依据片区内学校学位情况,由__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调剂转入,如不服从调剂,则不予以办理转入手续。

九、__镇公办小学

一年级招生咨询电话号码表

(请点开大图查看电话)

十、招生监督电话

__中心小学招生监督电话:

__、__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区小学招生工作,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23〕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精神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则

1

免试就近原则

公办小学继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登记入学。片内学生的认定要在房户一致的基础上,以房为主,一户多房六年内只提供其中认定的一套房学位。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2

全纳平等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责任,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确保“应入尽入”。

3

公正公开原则

坚持招生政策公开、实施办法公开、招生过程公开、招生结果公开;加强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管理,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4

自主招生原则

坚持招生“双主体”原则,教育联盟总校要在招生工作中发挥领导作用,指导联盟内学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要求,落实教育联盟总校和成员校的招生“双主体”责任。

5

顺次招生原则

按照“网上申请,顺次招生”的原则,根据房屋地址、户籍信息情况进行分批次招生。

6

生源均衡原则

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强烈,“学区房”问题突出的区域和学校,试行“联盟调配入学”均衡调配举措,解决学位供需矛盾。

7

公民统招原则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8

维护稳定原则

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健全违规行为追究机制,畅通群众举报和申诉渠道。对扰乱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

招生办法

(一)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持有__新区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

日程安排

1、小学网络入学申请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月7日;

2、网络审核时间为7月3日至7月8日;

3、现场审核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14日;

4、录取、调配、发榜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8日-21日。

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将纳入集中调配入学。

(三)

招生方式

采取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方式。各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方案》精神,制定本校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自主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拒绝“调配入学”学生。

(四)

招生顺序

1、第一批次:在学校片区内购房并实际居住,房主为入学适龄儿童父母,且户籍在新区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在学校片区内购房并居住,房主为适龄儿童父母,且父母在新区工作的适龄儿童。

3、第三批次:新区内无购房且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居住证和租赁合同,同时提供无房证明、纳税证明)。

4、第四批次:其他情况需在新区就学的适龄儿童。

(五)

照顾政策

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甘肃省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陇原人才卡制度”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政策的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民警、地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陇原人才卡”A卡人员子女以及对__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

(六)

报名流程

1

公办小学招生

①网络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__新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选择“新区户籍”或“非新区户籍”选项,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选择片区学校。

②现场审核: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到审核点,由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

③招生入学:学校按顺序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出现学位供需矛盾,可由教育联盟总校或招生校提出调配意见并报教体局调配入学。

④注册报名:儿童根据系统通知到校报名注册。

2

民办小学招生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简章要报教体局备案后方可正式发布,招生简章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监护人登录__新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进行网络入学申请。

(七)

操作流程

1、电脑端报名流程。登录__,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填报。具体操作可参照__新区招生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手机微信公众号报名流程。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__新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关注“招生报名”(屏幕左下角),进入手机端进行注册、登陆、填报,操作流程与电脑端一致。

(__新区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八)

注意事项

1、各学校在网络审核阶段,重点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规范性、一致性、完整性,发现问题要及时退回,并通知儿童监护人重新填写、按时提交;在现场审核阶段,则要特别关注儿童入学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发现户籍、居住证、房产等方面问题,要现场更正,确保信息准确。

2、儿童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

3、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自动放弃在新区公办学校入学。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区、各教育联盟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招生政策的宣传与咨询。加强矛盾风险摸排和应急反应机制建设,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

严格招生行为

各学区、各教育联盟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开展工作。教育联盟和学校要依法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能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三)

加强控辍保学

各学区、各教育联盟和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加强学校、家庭育人环境创设,确保学生“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积极接收持有延缓入学申请批复的超龄儿童。

(四)

加强学籍管理

各教育联盟和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学生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完成小学新生学籍信息录入工作。严格控制学生择校或借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坚决制止任何学校空挂学籍或违规接收借读生,对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

(五)

规范收费行为

任何学校不得借招生之机,以任何名目收取政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期收费。

(六)

强化监督问责

各学校招生政策应全部公开,所有环节应全部公示,招生过程应邀请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对因风险评估不到位、问题化解不积极、推诿扯皮、招生矛盾上交等事件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

招生范围

各教育联盟和学校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主动通过网络、媒体、微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做好政策解读,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为更好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为服务学生和家长,加强社会监督,新区教体局设小学招生咨询电话、举报电话,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家长提出的有关问题。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3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__县2023年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崇府办字〔202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划片优先、按序招生”原则。科学调整城区学校服务片区,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城区小学和初中按“户籍和合法房产地址一致”“户籍或合法房产地址”“居(租)住地”所在片区三个顺序招生。

(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政策,由县教科体局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和学位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当第二、第三顺序生源数超出学位数时,由学校采用公开随机摇号的形式,确定招生名单。

(三)“就近入学、适度均衡”原则。乡镇学生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城区学生遵照就近入学、统筹学位的原则。

二、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

(一)小学招生划片

1、城关小学学区:沿“珠岭国家电网变电站→珠岭新村路→章源大道向南→南中路向东→沿河东路向北→小江桥头→小江河→G220国道→__夕阳红老龄服务中心”区域内;

2、章源小学学区:沿“小江桥头→沿河东路向南→人民路向东→振兴大道向北(含以东至山脚下)→小江桥头”区域内;

3、横水小学学区:沿“文竹路西边山脚下(原池屋)→文竹路向东→沿河东路向北→南中路(仁康药业)向西→章源大道向北→珠岭新村路→珠岭国家电网变电站”区域内;

4、思源实验学校学区:沿“文竹路西边山脚下(原池屋)→文竹路向东→沿河东路向北→人民路与沿河东路交叉路口→人民路向东→振兴大道向南(含以东至山脚下)→东至东林山隧道、南至阳明山、西至县城西边山脚下”区域内;

5、知行小学学区:沿“小江桥头→小江河→G220国道与__夕阳红老龄服务中心路口以北→北至塔下村、朱坑口村→西至鱼梁村”区域内。

区域示意图详见附件5。

(二)小学招生范围和顺序

1、城关小学: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和合法房产地址一致且在城关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第二顺序招收户籍或合法房产地址在城关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第三顺序招收居(租)住在城关小学学区的县内乡镇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共招6个班270人)

2、章源小学: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和合法房产地址一致且在章源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第二顺序招收户籍或合法房产地址在章源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第三顺序招收居(租)住在章源小学学区的县内乡镇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共招4个班180人)

3、横水小学: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和合法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横水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横水镇密溪村、碧坑村、左溪村的适龄儿童。第二顺序招收户籍或合法房产地址在横水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第三顺序招收居(租)住在横水小学学区的县内乡镇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共招8个班360人)

4、思源实验学校: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和合法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思源实验学校学区的适龄儿童。第二顺序招收户籍或合法房产地址在思源实验学校学区的适龄儿童。第三顺序招收居(租)住在思源实验学校学区的县内乡镇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共招8个班360人)

5、知行小学: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和合法房产地址一致且在知行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横水镇水口村、朱坑口村、麻土村的适龄儿童。第二顺序招收户籍或合法房产地址在知行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第三顺序招收居(租)住在知行小学学区的县内乡镇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县外随迁子女。(共招5个班225人)

横水小学为城区唯一寄宿制小学,县城小学需住校的新生统一到横水小学就读。横水镇水口村、朱坑口村、麻土村的适龄儿童可自行选择横水小学或知行小学按第一招生顺序预报名。知行小学需为有需求的师生提供午餐。

(三)城区小学报名要求

1、年龄和户籍迁入要求。小学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迁入户籍到城区小学入学的,迁入时间截止2023年7月10日。

2、报名材料

①第一顺序:提供户口簿、合法房产原件;

②第二顺序:提供户口簿、合法房产原件;

③第三顺序:本县乡镇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提供户口簿原件、“__县城区居(租)住证明”原件、“城区务工或经商证明”原件;县外、省外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户口簿、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初中招生范围和顺序

1、章源中学: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和合法房产地址一致且在章源社区居委会、中山社区居委会、阳岭社区居委会、小江社区居委会以及横水镇横水村、萝卜巷村、中营村南门口组和塘边组的小学毕业生。第二顺序招收户籍或合法房产地址在珠岭新村路以北—章源大道珠岭新村路口至南中路口沿线以东—南中路以北和小江社区居委会辖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户籍在本区域及第一顺序区域的其他小学毕业生。第三顺序招收有初中学位登记号的、在本校学区内居(租)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共招10个班500人)

2、横水中学:第一顺序招收户籍和合法房产地址一致且在横水镇的小学毕业生。第二顺序招收户籍或合法房产地址在文竹路以北,珠岭新村路以南—章源大道珠岭新村路口至南中路口沿线以西—南中路以南区域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户籍在本区域及第一顺序区域的其他小学毕业生。第三顺序招收有初中学位登记号的、在本校学区内居(租)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共招7个班350人)

3、阳明中学:第一顺序招收思源实验学校小学毕业生,招收户籍和合法房产地址一致且在阳明社区居委会辖区内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乐洞小学的乐洞籍小学毕业生,招收符合条件的需住校的小学毕业生。第二顺序招收户籍或合法房产地址在文竹路以南和阳明社区居委会辖区的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户籍在本区域及第一顺序区域的其他小学毕业生。第三顺序招收有初中学位登记号的、在本校学区内居(租)住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共招12个班600人)

阳明中学为城区唯一寄宿制初中,县城初中需住校的新生统一到阳明中学就读。

(五)初中报名要求

1、基本要求:

(1)城区小学毕业生凭“城区初中学位登记号”预报名登记。

(2)具有城区、横水镇、乐洞乡户籍以及__县城区居住证的非__县城区小学毕业生,7月12日—13日持户口簿(居住证)和学籍表到县教科体局402室申请资格审查,教育股审查合格后补发城区初中学位登记号,逾期不予办理。迁入户籍到城区初中入学的,迁入时间截止2023年7月10日。

2、报名材料:

(1)第一顺序:提供户口簿、合法房产原件;

(2)第二顺序:提供户口簿、合法房产证明原件;

(3)第三顺序:提供户口簿原件,居(租)住证明原件报名;县外小学毕业随迁子女,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城区初中新生入学预报名不再查验“城区务工或经商证明”。

(六)材料说明

1、合法房产证明:指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经住建部门备案鉴证的购房正式合同、经住保部门或所在乡镇备案的拆迁安置协议、经住保部门鉴证的公(廉)租房入住证明,五者有其中一项即可,所有合法房产证明必须在2023年7月18日前办理。合法房产登记姓名必须与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姓名一致。

2、居住证:指外县市户籍暂住__县城人员,到公安部门依法办理的居住证,截至2023年7月24日仍然有效。

3、居(租)住证明:指本县户籍人员,到居(租)住地网格小区责任单位、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__县城区居(租)住证明(样表见附件3)。

4、务工证明:指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2023年社会养老保险凭证,两项必须同时提供。

5、经商证明:指经商人员持有的市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截至2023年7月24日仍然有效。

(七)报名时间和工作要求

1、报名时间

城区小学、初中秋季招生实行网上预报名(相关操作流程7月5日前将在“__宣传”“__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等权威平台发布)

第一顺序生源网上报名时间:7月17—18日;

第二顺序生源网上报名时间:7月20—21日;

第三顺序生源网上报名时间:7月23—24日;

逾期未报名的,一律视为放弃城区学校入学资格。

新生预报名时,报名系统默认一个身份证号只能在1所学校报名登记,由家长或监护人选择所在学区进行网上预报名登记。预报名期间由县教科体局发布学位空余情况,如果某一顺序预报名学位已招满则不启动下一顺序预报名,下一顺序符合条件者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预报名,接纳学校预报名登记时做好相应备注。已启动的招生顺序对符合条件的都要在预报名时间内应报尽报,超出学位数随机摇号确定招生名单。

2、摇号统筹学位

某一顺序生源数超出学位数的小学或初中,8月20日前,由县教科体局组织学校采用公开随机摇号的形式,确定招生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果城关小学或章源小学第一顺序招生数超出学位数,则通过摇号互相调剂;如果城关小学和章源小学第一顺序招生数超出两所学校学位总数,则通过摇号调剂到横水小学,横水小学启动第二顺序前预留相应学位。8月25日前预报名学校应将被摇号学生资料整理好并移交横水小学。

3、正式报到注册

8月30—31日,学生本人或家长提供户口簿及网上预报名审核通过截图,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具体事宜以各学校向社会发布的开学通告为准。

(八)其他规定

1、非乐洞户籍的乐洞小学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城区初中不予安排就读。

2、乐洞小学毕业生选择就读城区初中的,安排在阳明中学就读;有城区合法房产的,列入城区初中第一顺序招生,优先保障学位。

3、属县城户籍但无房产证明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凭户口簿、居(租)住证明和征地拆迁协议,按第一顺序报名,无征地拆迁协议的按第二顺序报名。

三、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

(一)乡镇小学:招收户籍在本乡(镇)辖区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本乡镇具备合法房产或居(租)住在本乡镇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二)乡镇初中:实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原则。

四、普通高中招生要求

根据赣州市教育局批准备案的招生计划和省、市有关规定,面向全县初中毕业生招生。按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的统招、均衡分数线录取,低于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审批录取。均衡资格认定的具体办法和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一律不招录择校生,不得超计划、降分数、超收费标准违规招生,特长生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在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年级每班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五、职业教育招生要求

根据市教育局批准备案的招生计划和省、市有关规定,面向全县初中毕业生(含__籍在外地接受义务教育初中毕业生)招生,按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的各专业分数线录取。

六、特殊教育招生要求

__县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无法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由家长持户口簿、残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县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入学。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学区内学校不得拒收。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原则安排送教上门。

七、义务教育学校“长幼随学”

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解决子女在不同学校就读给监护人带来的接送难问题,从2023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起(一年级和七年级),同一户家庭多孩子女就读时在同一学段(小学、初中各属于一个学段)但分处城区不同招生学校的新生对象,在坚持家长自愿原则下,允许其小孩新入学时按第一招生顺序申请安排到其同胞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申请“长幼随学”需在7月10日前到县教科体局402室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样表详见附件4)。

八、中小学转学办法

(一)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办法。县城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予转学,因户籍、实际居住地变更等原因确需转学者,需在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提出转学申请,由学校报县教科体局同意后方可转学,转入申请材料参照招生类别申报材料。乡镇中小学学生因监护人户籍迁移或工作地发生变更,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且接纳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申请乡镇学校之间转学。

(二)高中阶段转学办法。普通高中之间转学原则上执行同城不转、学校对等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确需转学的,须达到或超过转入学校当年高一录取分数线并报请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普通高中学生可按程序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就读,不得强制学生转学。原则上,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的最后一学期和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九、优先安排入学人员认定

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招商引资、优秀乡贤、消防救援人员和军人子女申请入学,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并经县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优先安排入学。

(一)县域内引进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和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高学历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高学历人才录用证明;招商引资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县商务局出具的招商引资人员证明,仅限于企业高管人员;现任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子女入学享受同等政策,由县教科体局提供相关证明。

(二)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其入学按照《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需提供县人武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3〕10号)规定执行,需提供消防救援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__籍优秀乡贤子女优先保障入学。__籍优秀乡贤需提供__户籍证明和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优秀乡贤证明。

十、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预报名时,需设立两个以上的资料审查认定小组,审查资料后确定报名资格,有条件的学校,对存疑人员现场进行学籍查询。对其他材料存疑无法确认的,可以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核查,家长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

(二)各学校要严格按限定班额招生并及时办理学籍。小学和初中一年级需严格按照省定办学标准控制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班,初中不超过50人/班),不得形成大班额。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严格实行班额督导,对不按招生计划招生、产生新大班额的学校,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三)各乡镇、各学校要认真做好适龄儿童摸排工作,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四)县城教师本人子女可申请在该教师任教学校优先安排入学。

(五)在县城就职的既无县城户籍,又无县城房产的公职人员子女,可凭单位证明、编制卡、户口簿和居(租)住证明优先保障入学。

(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招生范围和工作要求招生,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报请县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举报电话:县教科体局办公室__;县教科体局教育股__,__,邮箱:__;县教育考试中心:__,邮箱:__。

本《实施办法》由县教科体局教育股负责解释。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推进阳光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23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__、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原则

1、属地入学原则。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

2、免试就近原则。坚持“学校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或参考。

3、自主招生原则。落实片区和学校的招生“双主体”责任。

4、顺序录取原则。按照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

5、均衡生源原则。试行“均衡入学”“调配入学”“派位入学”等均衡调配举措,解决学位供需矛盾。

6、严控“班额”原则。顺序录取、录满为止,杜绝“大班额”现象。

7、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8、维护稳定原则。健全违规行为追究机制,对扰乱招生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处理、严肃追责。

招生需知

招生对象

在我校招生片区内,年满6周岁(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城关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23年8月31日前出生但未按时入学的儿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部门开具的延缓入学证明。

招生片区

深沟桥西至兰州军区第一干休所公路两侧及所属单位,包括__、前、后街,__、焦家湾村。

日程安排

网络入学申请时间:7月3日-7日;

网络审核时间:7月3日-8日;

现场审核时间:7月11日-14日;

录取、调配及注册报名时间:7月18日-21日

所有入学儿童必须按时参加网络入学申请、现场审核、注册报名等入学流程,否则不能正常入学。

报名要求

报名需知

1、凡是我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登录网络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信息。入学申请网址:https://ybm。/入学申请二维码:

图片

2、城关区户籍儿童收到系统通知后,由儿童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到__、小学进行现场材料审核。

监护人需携带以下相关证件的原件:

(1)本人户口簿

(2)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51%方可认定)等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户籍冻结证明、出生证明等备用材料。

3、随迁子女收到系统通知后,由儿童监护人于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各片区设立的统一审核点进行现场材料审核(见附件)。

申请入学时需提供基本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

(2)监护人居住证(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应在2023年网络入学申请工作结束前取得城关区地址的居住证,监护人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城关区申请入学)。

监护人在城关区购买房产的(共有产权的房屋,共有比例达到51%方可认定),还需要出具房产证明。

监护人缴纳社保的(在兰州市、城关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需提供相关证明。居住证申领时长、房产、社保均将成为类别认定和排序的重要条件。

[保障机制 篇4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

副组长:__、

组员: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职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宣传和解答,招生结果的公示,招生秩序的维护和安全保卫。

2、网络审核小组:__、__、

3、现场审核小组:

1组:__、__、

2组:__、__、

4、现场审核安全维护小组:

__、__、__、__、

5、招生政策咨询与违规招生举报电话:

__

[注意事项 篇4

1、儿童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学校第一时间依法报警,同时视情节做出处理:城关区户籍儿童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城关区学校入学资格。

2、网络预报名成功不代表已被录取,最终录取结果,可登录入学申请平台查阅,也可查看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录取公告。

3、所有进行现场审核的家长严格按照网络预约时段分批次入校进行审核。现场审核时携带材料务必与网络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一致。

4、学校坚决打击以“上学”“择校”为名非法牟利的“学托儿”“学贩”,也请各位家长依法依规为子女申请入学资格,谨防上当受骗。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__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__教发〔2023〕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01

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

(三)坚持“对象分类,招生分批”原则。根据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具备的条件实行分类,各类对象按文件规定的批次顺序进行报名和录取。

(四)坚持“以民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

02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的对象为2023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03

招生计划

我校严格按县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招生一年级班级5个,每班40人。

04

招生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审核录取和超额随机派位相结合、对象分类和招生分批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每位学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一旦被一所学校录取,就不再参与其它学校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的学生,由永临片区统筹安排入学。

(一)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注册监护人个人信息并认证,搜索“入学掌上通”,选择“入学服务”板块的“义务段入学报名”,选择“__县”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信息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确有困难的家长,可到本校咨询报名。

本校施教区学生、统筹类第一批学生可直接网上报名,不需携带纸质材料到学校报名。

其余批次类对象,均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内,携带纸质报名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完成网上报名。

(二)

本校具体招生

1、施教区学生。

京岸社区(京岸村、西岸街居民委员会)、原泰山村、八里村、洋湾村、埠头村、西岙村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为本校施教区学生。

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全部招录。通过审核的施教区学生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根据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就读。

2023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户籍不作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施教区划分依据。

2、政策照顾学生。

①烈士子女、驻永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23〕7号)第八条所规定的对象。

②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子女(参照《中共__县委统战部__县教育局关于印发<__县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永委统〔2023〕2号)实施)。

③符合文件规定的人才子女(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__县人才子女入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永委人办〔2023〕1号)实施)、“飞地”人才子女、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报的通知》(永经信〔2023〕13号)实施)。

④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对象(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居民积分入学、积分旅游工作的通知》(永流联办〔2023〕1号)实施)。

⑤因政府城市规划实施、土地开发、公共设施建设、地质灾害移民等原因所形成的政策性移民子女、政府安置人员子女(凭相关政策文件等材料,可选择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或在政策安置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入学)。

⑥符合《__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23-2023年)实施细则》规定,在乡村学校从教10周年(含)以上的乡村教师子女。

⑦其他符合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文件规定的对象。

符合政策照顾条件的申请对象,由其监护人于规定日期之前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相关部门会同县教育局共同审核材料,签署意见并对通过审核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县教育局直接抄送名单给学校,并直接录入招生系统,无需监护人报名。

申请就读学校在招录完施教区学生后无空余学额的,政策照顾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至周边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3、统筹学生。

在满足本施教区学生和政策照顾学生就读后,仍有空余学额的,按以下批次依次统筹安排:

第一批:

①2023年6月1日及以后登记户籍的施教区对象。

②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下同)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本批次两类学生同时开放报名,同时进行审核与录取。

不动产的产权面积要在60平方米以上,规划用途为住宅,且一套不动产当年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申请就读所在施教区学校。产权登记时间截止于2023年5月31日。

第二批:

①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员工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为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行政、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连续工作并缴纳社保各满3年)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同一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②父母一方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在我县领有《浙江省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

④父母一方为山区(边远)学校(公办幼儿园)高级职称教师或县级学科骨干及以上教师。

⑤父母在申请就读学校施教区内购买在建商品房,已签订购买合同并报县住建部门备案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下同)5月31日以后在施教区内取得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⑥符合《__县工业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就近入学条件的对象。

⑦在施教区内有其父母(或本人)不动产并入住3年以上,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区内工作、经商满1年,并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县实际工作且有居住登记的随迁人员子女。

统筹类第一批次第二种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采取按不动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由片区统筹安排到周边学校,在周边学校录取完统筹类第一批次对象之后,统筹类第二批次录取之前予以录取。

统筹类第二批次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随机予以录取。未被录取的统筹类第二批次学生,由片区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其它仍有空余学额学校,在其第二批次对象录取之后,第三批次录取之前予以录取。

统筹类第三批次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的,以电脑派位(抽签)随机予以录取。

以上统筹类三批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由永临片区指导学校制定方案,招收确需在该学校就读的本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

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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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县民政、卫生健康、法院、村居(社区)与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报名后要及时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本县户籍的中、重度残疾学龄儿童少年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地址:__县瓯北街道和二村,启智部联系电话:__,启音部、启明部联系电话:__)。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3、个别特殊弱势群体亟需政府、社会予以帮扶的,由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县教育局审核后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05

招生日程

01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6月5日-25日。(9:00-21:00)

现场报名咨询和服务工作安排(行政楼四楼)。

02

招生报名所需材料

03

录取时间

06

招生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23年本校招生工作。

组长:__

副组长:__

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生办公室:__

(二)明确招生纪律。

1、严格执行本招生方案组织实施网上招生。不得在招生系统录取平台之外录取学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掐尖式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将学生学籍挂靠在其它学校或让其它学校学生挂靠,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人责任。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信息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入学资格,不再参与户籍地施教区学校以外的公办学校统筹录取,并将监护人纳入非诚信名单管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依法向公安等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07

招生咨询电话

办公室:__

手机:__

(上班时间:8:00——18:00)

08

温馨提示

(一)新生类别较多,请家长在报名前仔细研读招生方案,确定自己孩子属于哪一类别哪一批次(非常重要),这个选错了报名就会被退回。

(二)网上报名需直接拍资料上传,所以在报名时要将所有资料放在手边或将材料照片存储在手机里。另外拍照时要聚焦,手机与拍摄物要水平,上传的照片不要上下、左右颠倒!

(三)报名后家长可在APP上查看自己孩子处在哪个状态,状态依次有:1。已报名;2。已退回;3。已审核;4。已录取。

状态是“已报名”的,请耐心等待,接下来会进入到已审核已退回。

状态是“已退回”的,说明报名条件不符,要修改重新报名或报其他学校。家长需在第一时间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报名。

状态是“已审核”的,请耐心等待录取。

状态是“已录取”的,表示已成功录取。

小学新生招生方案 篇6

为贯彻__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工作要求,落实2023年__省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吸引人才流入,促进人口集聚,依据教育部、__省教育厅、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精神,结合__区学校实际,特制定__区2023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合法权益,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努力为每一位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和良好氛围,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办学原则。贯彻《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公办学校划片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规定,科学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具体招生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

3、坚持均衡发展原则。贯彻落实教育跃阶攀高行动,结合__教育实际,促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确保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科学和谐发展。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小学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__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2)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

(3)根据省、市、区相关政策需在城区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3、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和网上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1)户籍在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3所学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采用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后不再参加网上报名)。报名地点:__区教育局一楼。

注:3所小学学区范围详见本方案附件2“2023年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报名时间:

①6月10日8:30—17:00,户籍在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上午:梅山社区、厦河门社区、大众村适龄儿童报名;下午:大洋河社区、丽华村、新建村适龄儿童报名)。

注:花园学校小学部主要招收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符合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条件的部分生源,在现场报名时填报志愿。

②6月11日8:30—17:00,户籍在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上午:天宁社区、白云社区、北郭桥社区适龄儿童报名;下午:朝阳社区、北苑路社区、接官亭社区、灯塔三村适龄儿童报名)。

③6月12日8:30—17:00,户籍在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报名(上午:天宁社区、陈道门社区、城北村适龄儿童报名;下午:三岩寺社区、接官亭社区、城西村适龄儿童报名)。

报名需提供材料:家庭成员户口本、父母结婚证或相关婚姻证明、市不动产中心提供打印的父母或祖辈不动产权证明(或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在报名现场“浙里办APP”核验房产信息)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优待对象等政策生和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以及延缓入学儿童采用现场报名(这些对象不用参加网上报名)。

①6月6日8:30—17:00,现役军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及其他优待对象政策生和延缓入学儿童报名,报名地点:__区教育局一楼。

现役军人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军人证件、家庭户口本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港澳台同胞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儿童父母在__投资或工作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B。儿童及父母在__居住证明(公安部门出具)、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C。儿童及父母港澳台身份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6月7日8:30—17:00,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报名,报名地点:__区教育局一楼。参加现场报名的安置户家庭子女无需参加网上报名(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如果安置房地址在原户籍学区的,不用参加现场报名,家长可直接在网上报名)。

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明(还未分到房的需提供拆迁办证明)及结婚证、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3)城区户籍(白云、万象、紫金、岩泉、联城5个街道)适龄儿童、华侨华人子女一年级新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8:30—13日17:30,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__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操作指南届时关注“__教育”微信公众号。

注:户籍在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3所学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需参加现场报名,报名地点:__区教育局一楼,参加现场报名后不再参加网上报名。家长由于在外地或特殊情况在现场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参加现场报名的,可参加6月11—13日的网上报名,也可在6月20日前的上班工作日时间带上相关材料到__区教育局教育科304办公室补报名。

华侨华人子女网上报名时需准备以下材料并上传原件清晰照片:①儿童及父母双方护照;②侨办出具的父母双方华侨身份证明;③儿童监护人(__城区户籍)户口本和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明);④国内公证处或国外中国大使馆办理的儿童监护人公证书。

4、录取办法

(1)城区户籍新生录取根据“房户一致、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划片招生。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学区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家庭住房情况,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适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以父母全权产权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为“住宅”),均在本学区的,第一批录取。

②适龄儿童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一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学区(以祖父母、外祖父母全权产权所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明为认定依据,房屋用途为“住宅”),且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可落户房产的(家长须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第二批录取。

注:适龄儿童户籍2023年7月9日前落户的,按原政策执行(无需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城区房产信息)。

③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在本学区公共租赁住房落户且实际居住的(家长须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协议书、城区无房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第三批录取。

当同一批次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该学区招生计划时,视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的先后录取。上述三批未能录取的,以及不符合上述三批录取条件(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户、户籍未能按时落户等)的适龄儿童,__区教育局结合周边学校学位、适龄儿童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进行分流统筹安排入学。

注:丽水市实验学校、__区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中山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城西校区、刘英小学等6所学校学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2023年4月30日之后迁入的,统筹安排入学。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23〕2号)、《__省应急管理厅__省教育厅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23〕37号)等教育优待政策予以落实。

(3)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入学,按《__省教育厅__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华侨华人子女回国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10〕150号)、《__省教育厅__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基〔2023〕35号)等政策予以落实。

(4)军转干部子女、援藏援疆干部子女、市(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区重点企业高管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城中村拆迁安置户家庭子女等政策生,根据市、区相关政策规定予以落实。

(5)__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可自愿申请到青林学校小学部就读。有意向申请到青林学校小学部就读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12日前向__区教育局教育科304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6)花园学校小学部主要招收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符合条件的部分生源,如有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具体办法届时关注“__教育”微信公众号。

5、学位锁定

2023学年继续在丽水市实验学校、__区囿山小学教育集团囿山校区、__区大洋路小学教育集团大洋路校区3所学校(校区)实行房产学位锁定。

(二)民办小学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__区户籍(含南明山街道)适龄儿童。

(2)符合__城区或开发区公办小学入学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

(3)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同胞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就读公办学校条件的政策生。

3、报名办法

民办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有意向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自愿报名,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__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家长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各类真实、合法、有效的佐证材料原件清晰照片(报名操作指南届时关注“__教育”微信公众号)。

每名适龄儿童最多可填报2个民办小学志愿。特别提醒:家长可以自愿选择填报1个志愿,也可以填报2个志愿,一旦填报的志愿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将不能更改,请家长务必理性选择、慎重操作。

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县(市、区)招生平台报名,市教育局招生平台同时对各县(市、区)报名情况进行监管,若发现有多地报名的,将取消民办学校报名资格。

4、录取办法

新生录取遵循志愿优先、随机派位原则。

(1)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市、区政府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直接录取;受市、区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生源直接录取;符合市少体校招生条件的对象,由市少体校按核定招生计划组织招录。以上生源录取后,民办学校面向区内招生计划相应核减。

(2)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报名对象一次性全部录取;被第一志愿录取的对象,不再参与第二志愿录取;学校第一志愿未招足的计划,在第二志愿报名对象中录取。当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所有志愿报名对象均已录取,学校仍未招足核定计划数的,转为补招计划。公证机构全程参与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接受社会监督。

双(多)胞胎家长可自愿申请捆绑并号电脑派位,申请材料家长于6月21日前递交到__区教育局教育科304办公室。

5、时间安排

(1)6月19—21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参加民办小学报名的对象,还需根据公办小学安排的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参加公办小学报名)。

(2)6月25—28日,对网上报名的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在“__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

(3)6月30日,民办小学电脑随机派位,完成志愿生录取,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__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4)7月1—2日,录取的学生(含协议生、白云小学划片生、志愿生)在这两天之内到相关学校报到注册。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他民办学校录取资格),该录取名额增加到学校补招生名额中。

(5)7月7日前,完成补招生录取。民办小学未招足的计划,由区教育局组织区内进行补招。因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被取消录取资格的空余名额,在志愿报名该校未被录取且未被其他民办小学录取的对象中补录,不再另行组织补招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在民办小学补招结束后放弃就读的,不再补招。

6、相关说明

适龄儿童被民办小学录取后,不再参加公办小学的划片招生,不再参加随迁子女电脑派位入学。已被民办小学录取而放弃就读的,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丽水市文元学校(小学部)、__外国语学校白云校区(小学部)、__外国语学校怡景校区(小学部)、东港学校(小学部)等学校实行政府购买学位。

(三)白云小学

__区白云小学(即__外国语学校白云校区小学部)系__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办学性质为民办,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薄弱民办学校问题专题会议纪要》(〔2023〕72号)、《__区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2023〕8号)、__区教育局与丽水梦翔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__区白云小学新建项目招商协议书》和__区政府2023年第6次常务会议精神,白云小学实行划片招生。

1、学区范围

中山街以东、白云山脚以南、宇雷北路以西、城北街以北区域。

2、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自愿报名。

3、报名条件

(1)学区内的适龄儿童报名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①适龄儿童户籍、家庭住房一致;

②适龄儿童户籍在2023年4月13日前落户到学区内;

③家庭住房产权为适龄儿童父母全权所有。

(2)为引导儿童在学区内实际居住,控制学校学位,该区域内的住房(房屋用途为“住宅”),六年内只认定同一户家庭子女在白云小学就读,今年适龄儿童落户和父母购房时间截止2023年4月13日。

4、报名时间

已另发报名通知在4月14日完成报名并录取。

5、录取办法

经审核,学区范围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直接录取(__外国语学校白云校区小学部招生计划相应核减)。适龄儿童被白云小学录取后,不再参加公办小学的报名,放弃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入学。

6、收费办法

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被白云小学录取就读后,区政府按上一年我区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的80%给予学校补贴,白云小学按成本核算收费的差额部分,按学校业主和学生家长2:8比例分担。根据白云小学2023学年收费标准,除区政府按上一年我区小学生均教育事业费的80%补贴学校外,学校分担2988。7元,家长分担11954。82元,不含住宿费、餐费。

(四)乡镇小学

乡镇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录取工作由各乡镇小学具体负责,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四、随迁子女报名办法

《__区2023年城区公办中小学招收随迁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已于2023年3月7日在“__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家长自行查阅。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于6月14—16日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__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家长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各类真实、合法、有效的佐证材料原件清晰照片。报名操作指南届时关注“__教育”微信公众号,被民办小学录取后不再参加公办小学电脑派位。

学区在水东小学的水岭根村、瀑泉村、凤化村、湾岙村、祝村村、杨坑村户籍适龄儿童和联城小学学区的户籍适龄儿童,自愿要求参加“电脑派位”到城区其他招收随迁子女学校就读的,请家长持家庭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市不动产中心提供打印的父母全权所有不动产权证明、父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17日8:30—17:00到__区教育局一楼参加现场报名(自愿参加电脑派位的适龄儿童不用参加6月11—13日的城区公办小学网上报名)。适龄儿童通过“电脑派位”录取后,不再参加原学区所在学校的划片。

注:__城区与丽水经济开发区两地公办学校,学生家长自主选择一地一校报名,不可两地同时兼报。

五、结果查询

适龄儿童录取结果,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手机端)登录“__区中小学(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查询时间届时关注“__教育”微信公众号)。

六、招生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要求,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同步实施”的原则,统筹市区学校资源,稳妥、有序地完成学校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阳光招生。招生的有关政策、办法由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及幼儿园在招生前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多渠道向家长、社会公告,招生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各校可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参与集团化办学的共建共享资源等。不得利用“校园开放日”等形式组织适龄儿童报名或留下联系方式预约招生,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三)保障教育公平。保障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后,享受与本地户籍儿童同等的教育政策。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四)规范招生方式。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针对适龄儿童的测试或面谈,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实行均衡分班,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招生、掐尖招生。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私自扩班或增加班额。任何事先承诺录取的行为一律无效,对违规招录的学生必须全部清退。

(五)推行“长幼随学”服务。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落实“浙有善育”要求,解决因同一家庭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接送不便,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原则,积极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自愿申请在其兄、姐(或弟、妹)的同一所公办小学入学,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要求“长幼随学”的书面申请及家庭户口本、学校打印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表》、父母或祖辈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5日之前递交__区教育局教育科304办公室,丽水市实验学校申请材料递交丽水市教育局基教处。

(六)完善学籍管理。学校在招生完成后,应及时将录取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全国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做到“一人一籍、人籍一致”。

(七)加强控辍保学。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落实失学、辍学学生的劝返、登记工作,做到“一生一案”,并书面向当地政府报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__区教育局批准;中、重度特殊儿童向丽水市特殊教育学校(__区培智学校)申请就读;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就读的特殊儿童,学校通过送教上门服务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严厉查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八)严肃招生纪律。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开班数和招生人数(小学班额不得超过45人)。在招生过程中,如有违反招生纪律、违规收费、影响招生秩序的,将根据情况和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有关当事人责任。

__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__、__、

丽水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__、

附件:1。__区2023年小学招生计划

2、2023年城区公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

3、2023年小学入学报名录取工作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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