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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023-06-05 22:26:24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乡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__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__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__市__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委会2023年重点工作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实施意见,聚焦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专项整治

立足本地实际,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乡安委会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本系统抓好专项行动。

(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包含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经营、储存、使用等方面,由乡应急办牵头,__中心学校、堡子派出所、乡环保办、__卫生院、管村市场监督管理所、乡交管办、堡子供销社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交通运输领域,包含客货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农用运输车违规载客、二(三)轮车载人等方面,由乡交管办牵头,__中心学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乡应急办、管村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综合执法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领域,包含水上客运、水上货运、渡口码头、船员管理等方面,由乡交管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乡应急办、乡综合执法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筑施工领域,房屋市政工程、市政管网、自建房施工方面由规建办牵头,水利工程由严肃牵头,__中心学校、堡子自然资源所、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管村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综合执法办、消防办公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防领域,包含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等敏感特殊场所,老旧商住楼等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由消防办公室牵头,__中心学校、堡子派出所、民政办、堡子自然资源所、规建办、乡交管办、__卫生院、乡应急办、管村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事业发展中心、乡综合执法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城镇燃气领域,包含人工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方面,由规建办牵头,__中心学校、堡子派出所、堡子自然资源所、乡交管办、__卫生院、乡应急办、管村市场监督管理所、乡综合执法办、消防办公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校园安全领域,包含校园设施设备、校舍、实验室等方面,由__中心学校牵头,堡子派出所、堡子自然资源所、规建办、乡交管办、乡应急办、消防办公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农业农村领域,包含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渔业生产等方面,由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堡子派出所、乡交管办、区乡村振兴局、乡应急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电力领域,包含输配电网等,由堡子供电所负责电网、运行、电力安全监管等方面,规建办、消防办公室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作

重点做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村(社区)各单位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和安办综合监管责任落实四个专项任务。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制定企业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汲取全国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要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信息化管理”原则,根据企业、岗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制定个性清单,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

3、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4、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对于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应当予以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严惩。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违规动火作业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深刻汲取全国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6、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分包外包外租不得代替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并组织健全完善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是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各监管部门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抓好安全监管,精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突出抓好以下7项工作:

1、迅速制定出台部门专项行动方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区级部门的沟通联系,立足全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抓紧研究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要具有可操作性。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执法比武和能力提升活动,通过执法人员进高校、示范性执法、交叉执法的方式,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隐患能力和规范办案水平。

3、突出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7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开展精准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加大行刑衔接力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有案不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扣紧执法最后一环,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等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予以奖励。

5、组织开展专家帮助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对重点乡镇(街道)、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隐患闭环整改。帮助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的真实状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织细织密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网,促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指导企业加强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6、坚决守牢项目安全红线。各有关部门要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安全门槛。要严格按照《__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__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的通知〉的通知》(__安办函〔2023〕66号)要求,全面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闭环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落实安全评价。要认真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坚决防止项目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真正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7、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提取费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落实,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健全优化区乡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三)各村(社区)各单位辖区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好辖区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突出抓好以下3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村(社区)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乡实施意见,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解读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帮助指导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改。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通过区级主流媒体,或村(社区)安全生产专栏等形式,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有奖举报公告牌、有奖举报“吹哨人”、举报人保护等制度,推广运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微信小程序以及安全隐患随手拍等实用易用举报平台,简化奖金发放流程,加快举报核查办理,对举报核查属实的依规重奖快奖。

(四)安办综合监管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乡安办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落实好综合监管责任,要充分运用“两书两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巡查考核”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突出抓好以下3项工作:

1、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要对全乡重点行业领域系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标准进行梳理,对于已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规定等,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事项。要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灵活工作方式,综合采取上门服务、集中辅导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活动,促使企业尽快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

2、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公开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方和单位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区安办将视情况对有关地方和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3、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建立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月向乡安办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乡安办健全完善专班运行机制,综合运用“两书两函”、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巡查考核等手段,切实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作用,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村(社区)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5月15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汇编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利用微信、微博、短信、媒体集中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到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6月25日前)。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相结合,各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治重点。

(三)部门精准执法与督导检查(6月26日至11月)。以“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各有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结合全区安全生产“迎大运f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成都大运会期间,乡应急办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同步开展明察暗访,做到统筹联动。

(四)总结提高(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原因,深层次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单位及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村(社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构建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找准问题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单位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每月22日前将上月开展情况报送乡应急办。

联系人:__、联系电话:__、

乡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部署和《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__安发〔2023〕3号)要求,进一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北湖区67条细化举措,结合安全生产巩固提升仗,在街道辖区范围内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缺口”的要求,对各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铁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止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发挥统筹推动作用,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和辖区企业要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同时结合《北湖区打好发展“六仗”实施方案》(__办发〔2023〕1号)要求,在全街道范围内重点整治以下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

(一)非煤矿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重点整治盗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等严重违法行为、金属非金属矿山超能力生产和不按设计开采施工管理等64项重大隐患,石墨矿超能力生产和采掘接续紧张等15项重大隐患。

(二)危险化学品(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罐(库)区、非法违法“小化工”、油气储存场所等重大隐患,深化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等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经营的打非治违力度。

(三)烟花爆竹(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重点整治批发企业购进或储存超标违禁产品、无证销售、零售店超许可范围数量存放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

(四)工贸(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重点整治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7个行业及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使用液氨制冷,以及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等3个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五)消防(街道消安委牵头)。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校园、医养机构等重大隐患。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老旧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等低设防区域,纠治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

(六)道路交通和交通运输(街道道安办牵头)。突出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国省道、县乡道、通村通组公路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毒驾、非法营运、网络包车、校车、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

(七)建筑及施工现场(自然生态资源和应急救援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整治自建房结构安全风险,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有关企业不按项目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紧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快查快改。

(八)能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排查整治水电站安全隐患、各类电网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深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整治。

(九)城镇燃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重点压实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的安全职责,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聚焦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和燃气器具生产销售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燃气违法违规充装和销售行为。

(十)教育(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重点整治教育领域建筑无资质施工和层层转包、未取得校车标牌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消防通道堵塞、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和营业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特种设备(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重点整治涉及民生、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老旧特种设备、旅游景区观光车、燃气充装站气瓶、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隐患,深入开展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十二)文化娱乐旅游体育(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重点整治旅游景区、非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在建文旅项目安全以及文化旅游商业综合体、网吧、电竞酒店(电竞部分)、KTV等娱乐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星级酒店、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体育场馆和星级旅游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火栓内无水、水压不足、喷淋损坏、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不健全重大隐患,强化旅游景区特种设备和文物保护单位火灾隐患排查,坚决打击堵塞、侵占安全疏散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水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整治山塘水库、引水渠道及涝区等防洪抗旱基础工程安全隐患。

(十四)商贸(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重点整治大型商场超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商贸领域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

(十五)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各村(社区)和辖区各相关企业要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事故隐患,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三、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3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村(社区)和辖区各相关企业要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或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部门职责分工,突出职责范围内各重点行业领域,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隐患,严查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指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重大隐患台账、隐患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三)完善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和辖区各相关企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各村(社区)和辖区各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查隐患、抓整改、保安全作为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从严从紧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力保障全街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整治行动由__街道办事处统筹组织实施,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全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街道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亲自带队到企业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要采取措施保证检查全面彻底,使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各村(社区)和辖区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对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负总责,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靠前指挥、靠前调度,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并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管理要求进行闭环管理,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大检查力度。各村(社区)、辖区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重点企业,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既要从勘探和设计的源头查起,又要通过多发事故的原因来倒查;既要覆盖对人、机、管理和环境的全面检查,又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既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消除,又要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四)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板牌横幅、LED显示屏等各种方式,加大专项排查整治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与“安全生产”等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起来,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请各村(社区)和辖区各相关企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于2023年5月4日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2日、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每月23日前报送街道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乡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按照省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条措施及我市95条具体举措,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民航、水上交通运输、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旅游、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细化责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市应急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燃气、自建房;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市林业局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消防;__机场分公司负责民航;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统一领导部署,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底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二是推动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三是推动各有关部门主动对照“三个必须”要求,厘清行业交叉和新兴业态监管职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四是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五是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一是学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牵头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二是抓整治。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三是建台账。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压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明确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二是合法合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合理利用外部资源。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一是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要严格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要全面检查电气焊设备,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一是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要推动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一是抓紧制定行动方案。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二是抓紧明确整治重点。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各地相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一是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二是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一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二是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三是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四是积极服务推进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105条工作举措及我市95条具体举措,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一是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二是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同时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专题活动,丰富“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在各级主流电视媒体及主要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宣传落实好《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一是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二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一是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二是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区,一律不得评为“优秀”。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各地各有关部门细化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市属有关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市国资委要加强对市属有关企业的指导帮扶。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深化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各级、各有关部门组建专家库,加大重点区县、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

乡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市区安办要求,从5月5日起至12月底在全办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26个安全专项整治小组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以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尽快开展宣传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要求。街道26个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各有关部门、各村居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26个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务必要摸清企业底数,对方案中涉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五项重点工作要求宣传传达到位,排查整治到位,不留死角。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明责知责、履责尽责,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经常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

(三)压紧压实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各村(居)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村(居)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有关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有关人员要迅速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做好全面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所分管行业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街道设立举报电话:__,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查实重奖。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建立纪委、效能督查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严肃问责。

三、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居、各有关部门、26个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由街道安办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各有关人员要深入有关企业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2023年5月中旬至6月底)。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七月初至11月底)。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乡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宜春市委市政府和高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以及宜春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高安市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高安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__镇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狠抓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六十条具体措施落实,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推动企业辨识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服务,地方党委政府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基本要求。

——强化风险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突出安全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聚焦工作重点。突出整治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工贸、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等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细化责任落实。各村居要统一领导部署,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责任,应急管理办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工贸、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养路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交通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城建办牵头负责建筑施工、自建房、市政工程建设和燃气等,消防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企业办牵头负责能源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商务领域,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宣传办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教体部门负责校园安全,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分别抓好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务求整治实效。坚持“严准狠实”工作作风、“想全想细想万一、抓细抓实抓到位”工作方法,辨识风险要全,排查隐患要细,防范措施要实,落实责任要严。注重小切口、抓关键,不搞“大而全”整治行动,务求提高各项任务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精准有效开展重大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等治本之策,坚决避免大而化之、流于形式。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显著增强;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的精准执法水平显著提升;各村居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得到系统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同比继续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内容

围绕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条块结合,重点从企业、部门、村居及镇安委会四个层面提出有关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

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关键在主要负责人,作为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组织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企业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要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确定安全风险等级;要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即绘制安全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根据四色图对安全风险制作告知牌和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应急处置措施清单;要采取工程性措施和非工程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

2、全面组织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及时吸取省内外发生的同类事故教训,迅速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全面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3、强化企业管理团队安全责任和技术支撑。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专项整治。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4、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违规动火等特殊作业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岗前教育,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要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特殊工种上岗作业。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推动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即每个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向职代会作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员工承诺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7、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特点,持续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规范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及告知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8、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求,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计划,落实人力、财力、物力等组织保障措施,组织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企业达标建设,着力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切实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9、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活动。要根据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演练(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和应急处置措施,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部门安全监管突出抓好指导服务和精准执法。

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通过指导帮扶和精准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明确重点检查事项,与专项整治方案一并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或删减相关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所有企业。

2、组织专业力量为企业热情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有关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并结合实际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充分发挥专家优势加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帮扶和指导服务。要动员部署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培训机构、安责险承保机构等积极为企业服务,提升企业专项整治技术支撑能力。督促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足量组织相关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培训和考核服务。

3、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专题培训。各有关部门要重点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专项整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以及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4、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精准执法。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结合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要求,优化组织方式,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曝光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关闭取缔一批、公布一批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典型执法案例。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要每季度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5、开展执法规范化提升年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行集中执法、委托执法和联合执法等多种执法模式,提高大案要案查办力度;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和安全检查行为,提高执法实效。录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6、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以专项整治企业九项任务为重点,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考核。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加强对其他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提请或建议有关人员调整岗位。

7、加强科技支撑建设。企业办要统筹支持安全生产领域科研项目,推进安全生产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科学研究。大力推广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深入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管控”专项行动。推进“智慧应急”巩固提升行动,推动跨部门、跨地区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预警监控能力。

8、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评估和论证机制,着力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将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强对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人员的监督,发现审核把关不严、现场评审结论失实、报告抄袭雷同或有明显错误等,依法依规处理。推动建立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增强企业标准化建设实效。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要落实好属地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各行业分管班子成员要亲自带头抓,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全面做好专项整治统筹推进。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专项整治期间,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及时推动出台安全生产重大制度措施;分管同志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加强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和重大事故隐患督促整改。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各行业分管班子成员要到企业宣讲专项整治方案。同时,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把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

2、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建立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加强全过程动态监督。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专项整治工作现场督导;分管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研判、重大隐患督导检查以及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等工作。

3、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活动,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契机,创新形式,不断强化风险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风险意识。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4、强化举报奖励的社会监督作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拓宽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匿名举报查实奖励等工作机制,坚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且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酌情提高奖励金额,及时兑现奖励资金。

5、加大奖惩力度严格问责问效。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正向激励,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落实表彰奖励措施,并按规定给予记功或者嘉奖。对有关地方和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6、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要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基层安全监管体制、配齐建强执法队伍,切实提升重大隐患查处能力。

7、统筹安全风险防范。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制度。持续推动危化品和企业用电等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质强能扩面,强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全面总结近年来重要会议、重要节日、重要活动以及汛期、森林防火重点期、复产复工等重要时段安全防范经验,持续完善“六个强化”工作机制,切实把风险控制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消灭在灾害事故之前。

(四)进一步发挥好镇应急办公室的统筹推动作用。

1、加强全镇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镇应急办公室参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经验做法,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教育、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办室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连续发生较大以上或影响恶劣事故的地区,镇应急办公室将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

2、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在“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组织若干工作组开展综合督导检查,强化过程督导。检查各村居、各行业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将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项整治情况纳入2023年度考核。

3、充分发挥镇应急办公室作用。推动镇应急办公室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按照工作职责,督促本行业领域有关单位结合实际,精准谋划部署、强化工作举措,全力推进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要加大信息报送和会商频次,加强督查检查、指导服务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强化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在镇应急办公室统一领导下,由镇应急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信息报送、宣传通报等工作制度,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责任人员,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全面动员部署。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对标对表全市方案,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重点、紧抓关键,针对性制定实施方案。同时,通过各种形式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三)强化监督考核。镇应急办公室负责全镇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总协调,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按照“周调度、月小结、季通报、年总结”要求,及时调度、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将适时进行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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