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2023版重组案件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山东__
甲方与乙方因一事发生纠纷,特委托乙方律师风险代理。
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张晖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
7、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8、其他委托人授予的权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全部与该案件有关的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
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依约支付相应的费用。
乙方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案件需要财产保全时,担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现实债权,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
四、本案诉讼请求标的为x元。
乙方负责垫付诉讼有关的一切费用。
乙方按从对方或法院执行庭实际收回金额的30%收取案件代理费(如收回 10000元,律师代理费为3000元), 在案件进展过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数额分次结清。
如收回实物,按法院执行庭核定的实物金额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费。
甲方在收取款项(或实物)的同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不支付代理费的,乙方可从收回甲方的款项中扣除或对实物行使留置权。
五、诉讼过程中,未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另行委托他人代理、单独撤诉、单独与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双方风险代理合同,视为乙方完成代理任务,甲方应按照第四条约定诉讼请求的数额和约定代理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拖欠代理费用的,每日按应付代理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
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发生争议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可调解也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争议诉至媒体。
八、双方提倡使用书面方式,口头行为不具有对抗书面材料的效力。
九、风险提示:以下风险可能导致败诉、案件久拖不决、无法执行等不利后果。
1.个别案件审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滥用裁量权;
2.被告(第三人)丧失清偿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请人无财产或无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不提供原始证据或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 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并全部收回钱物止。
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申诉等,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山东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2023版重组案件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 律师代理甲方,办理相关的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以及办理的具体事项为:全权代理、特别代理:代为取证,代为与对方谈判、和解、代为起诉、应诉、撤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上诉,代为签署和解协议,代为签署法律文书,代为申请执行,代为接受对方给付的款物,代为接受法院的执行款物以及退回的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代为办理其他与该代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三、甲方应当真实的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相关的材料和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全面的履行职责,勤勉诚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办理案件过程中所需要的诉讼费、鉴定费、保全费、执行费、工商查档费等实际发生过的与案件有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本案甲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共计收取甲方诉争数额法院支持部分15%的代理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一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5%;二、二审审判完毕收到判决书3日内支付2。5%;三、执行完毕收到执行款当日支付7.5%。
1、乙方代理本案一审、二审及执行,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撤销委托,甲方单方面撤销委托,代理费条款继续生效。诉讼费、保全费甲方预交 ,多退少补,此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能得到对方给付的赔偿款或其他财产(甲方同意通过调解),代理行为终结,乙方收取调解数额15%代理费。
七、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名后生效。甲、乙各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务完结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2023版重组案件代理合同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处理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l.乙方委派__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l.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x元人民币(小写)(大写:x万元整)。支付方式为:
(1)乙方户名:
(2)开户行:
(3)帐号: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工作费用
l.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公章)____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签字)代表:____(签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2023版重组案件代理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__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__%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5篇:2023版重组案件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简称乙方)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并进行和解;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__元。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代表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托律师: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电邮: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