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5月17日省纪委监委在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网络培训中,也组织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下面我浅谈下我对《信访工作条例》的几点学习感受:
一是《条例》是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信访工作为谁干、干什么、怎么干。《条例》第五条第(五)款要求“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源这是减少信访矛盾的重要举措,未能在基层处理好的“小事”,容易引发信访问题。我们要将矛盾在基层化解,让群众没有信访的意愿,没有信访的内容,没有信访的必要,才能真正减少信访,促进社会稳定。要充分结合新《条例》做好信访工作,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就地反映问题,随时了解问题处理进度,把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矛盾上行。
二是《条例》中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条例》第二十七条就提到了“三到位一处理”,即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我们要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工作中要规范办理流程,注重时效,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三是我们要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我们要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将《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多动脑、多用心、多行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2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也为阿荣旗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遵循,有助于我们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地肩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切实把信访工作这个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好。
一、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切实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坚决做到精准领会
《条例》是我们党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明确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我旗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旗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并实行处级领导“包调查、包处理、包稳控、包息访、包转化”的信访工作体系,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在为民解难上见真章,切实把握《条例》为民宗旨,坚决做到入心入脑
《条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我旗树牢为民宗旨,聚焦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项目建设、社会保障、企业改制、生态保护、涉法涉诉等突出问题,千方百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坚决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了社会矛盾发现得早、化解得了、稳控得住,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乡镇,大事不出旗,矛盾不上交。
三、在狠抓落实上求实效,切实把握《条例》法治原则,坚决做到履职尽责
《条例》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进一步理顺了信访工作机制,优化了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有效推动了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信访工作更好服务全旗工作大局、更好化解当前全旗信访矛盾、更好维护全旗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措施。我旗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清是非、明确权利、界定义务,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全面准确把握《条例》法治精神和主要内容,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同时,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信访工作原则,对诉求合理的信访事项坚决予以解决;对诉求无理的信访事项,加强思想教育疏导;对诉求无理且长期缠访、闹访和严重干扰机关办公秩序或社会治安秩序的信访人员,加大依法处置力度。
四、在事要解决上再发力,切实把握《条例》具体举措,坚决做到清仓见底
《条例》明确要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我旗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治本之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健全完善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机制,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法理情并用”推动“事心双解决”,努力实现所有信访事项清仓见底。
扎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和群众切身利益。我们将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持人民至上,主动担当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及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依法提升信访工作水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3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自《信访工作条例》发布以来,本人通过反复深入学习,通篇对各项内容认真研究思索,现就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所想所悟谈几点体会:
一、坚持深入学习领会《信访工作条例》
(一)全面充分认识《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历史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只有通过对上述重要历史进程的全面学习和掌握,才能准确把握出台的重要意义,才能找到、找准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真正理解把握党中央着眼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制定出台《信访工作条例》的重大意义。
(二)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要着重把握好重点。把握好重点,是我们贯彻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关键,《信访工作条例》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体制机制、职责任务、处理程序、监督体系等进行精准顶层设计,共6章50条,学习过程中要精准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一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信访工作条例》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对信访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及工作要求等作出的规定。二是信访工作体制和工作格局。《信访工作条例》确立了党领导下的信访工作体制和格局,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信访部门以及各方力量在信访工作中的定位和职责、保障措施等。三是规定信访事项处理程序。明确了各类信访事项提出、受理、办理形式、渠道、程序和方式,体现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处理信访事项不同程序的要求。四是规定信访工作监督体系。健全信访工作监督机制,对责任追究情形和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赋予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定位。要深刻认识到“三个重要”的定位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体现了信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承担的重要任务,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着力点。第一,作为旗县一级的党员干部,我们的工作在一线,对“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更深刻地理解和认识,我们要将这一重要性的认识实实在在落实到各项工作的最前面,只有这样才能找好找准自身定位。第二,坚持做到“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的要求,切实将基层好的意见建议梳理汇总用于指导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使信访工作成为保障和推动发展的积极力量;第三,我们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的要求,坚持改进作风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坚持落实好的必修课,我们必须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二、切实抓好《信访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
党中央对各地区、各部门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也对落实好相关工作作出了重要安排。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方面全力以赴抓好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宣传。一是在政府系统认真引领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帮助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二是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在各乡镇、旗直各部门及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规定。一是指导政府系统党员干部带头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紧密结合莫旗实际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形成健全完备、运行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体系。二是重点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和国务院《信访条例》按法定程序废止前的相关衔接工作,确保顺畅平稳过渡,保障我旗信访工作有力有序高质高效落实。
(三)切实发挥好旗直部门的职能作用。一是高质高效发挥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能职责。2022年,我旗信访工作总体向好,我们将以《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初信初访工作,打造莫旗信访工作的新格局,牢牢抓住“最多访一次”的要求,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小、化解在早。二是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矛盾隐患。莫旗是农业大旗,辖220个行政村,涉农信访问题占有一定比例,有效化解涉农信访案件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信访工作条例》落实方面,旗政府层面将全面发力,全力做好信访隐患问题的化解和跟踪问效,全方位、全领域抓好落实,切实加快信访工作办事效率、办事成效,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做好《信访工作条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调研和督导,深入细致掌握《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强化问题导向,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把党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对信访工作和《信访工作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我作为莫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将严格履职、抓好责任落实、精准精细排查矛盾纠纷、全面全力推动访源治理,持续提升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4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我细致深入地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推动条例在我旗落地落细落实,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标准做好信访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几点我的心得体会。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系统回答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条例》是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出台的第一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实现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条例》的制定出台意义重大。
《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制定出台《条例》,坚持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对于提高党领导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必将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信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条例》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群众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通道,对于推动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作用,当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具有重要意义,必将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厚植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条例》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制定出台《条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纵深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对于提高信访工作能力和水平,及时反映群众呼声,着力化解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信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加适应形势和任务需要,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全旗上下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条例》的重大意义,认真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工作,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全力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迅速掀起学习高潮,狠抓贯彻落实,乘势而上开新局
《信访工作条例》总结了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我将带领全旗上下把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工作,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一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形成依托党建抓信访、抓好信访强党建的工作格局,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实现信访工作与党建工作和基层治理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二要强化法治意识,全力抓好宣传引导,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大力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充分运用各类平台、载体和场地,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宣传宣讲,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率,形成铺天盖地、家喻户晓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三要强化目标导向,依托旗、乡、村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体系,以“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为目标,扎实做好源头预防化解、重复信访治理等工作,切实提升信访工作整体质效。四要强化有解思维,全力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严格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攻坚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交办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5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0条,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通过学习,我有一些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条例》的第三条规定:“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这条总则是对信访工作的一个定义和地位,对信访工作领域的全覆盖。牢记“三到位,一处理”,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对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对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对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条例》的第三条就是对我们能倾听群众呼声和关心群众疾苦的很好体现。
《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这条使信访人节约成本,提升了效率,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通过不同渠道反映的合理诉求都应该认真受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接访和定期下访能够加深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宣讲相关政策,有效化解信访问题。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这启示我们在开展信访件调查的时候,除了要告知信访人他们拥有的权利外,也需要告知他们第十九条里需要承担的义务,这样更有利于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条例》对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做深做实,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有效破解信访难题。
第6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期本人认真学习了《信访工作条例》,并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行了对照研究、细致思考,学习体会如下:
一是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学深悟透、统一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为信访工作指明前进方向、提供科学指南、注入精神动力,推动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主动识变求变应变,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成功经验,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构建了相对完善的信访工作监督体系,是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的新时代信访工作的“系统集成”。我们应学在先、走在前,踏实学、认真悟、善于思,坚持边看边学、边查边记、边干边悟,自觉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学习上做到常学常悟常新。
二是准确理解新时代信访工作的“三个重要”定位,提高站位、统领全局。《条例》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三个重要”的定位遵循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发展方向和着力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三条也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要立足“三个重要”定位和有关要求,认真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区分业务内外的信访件,业务内的按照程序处理好,业务外的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确保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深刻把握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厚植情怀、夯实基础。《条例》第五条第2点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第六条也指出“各级机关、单位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信访事项,倾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人民群众服务。”我们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使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脚踏实地的作风为抓手,发挥好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作用,立足纪检监察使命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下沉一线分析症结、走近群众了解情况,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提升为民工作成效,守护好群众的利益,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回应群众的现实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