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一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为了更好地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我们的国家一直关心孩子的读书问题,我们也理应关心和支持自己的孩子完成学业。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自觉送孩子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自己孩子的未来着想。
希望家长们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自觉执行,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2、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学生有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的,由家长持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4、学生如果需要转学,家长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保持人籍一致。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具学籍证明。
5、国家也针对家庭贫困的子女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XXX小学也将从政策上,生活上,学习上为您的孩子提供帮助和指导。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二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学校为了“控辍保学”,做了大量的工作: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制的高度来认识义务教育的重要性。
2、组织落实,明确责任。为确保控辍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管理网络,层层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3、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发展个性。教师真正做到爱满天下,关心、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耐心辅导,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使这部分学生有信心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经常利用班会、学生集会、升旗仪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的理想,鼓励学生从小立志读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也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自己孩子的未来着想。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要关心自己孩子的成长,经常和学校、老师、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地了解和掌握孩子的情况。不要只顾眼前的利益,忽视了孩子的学习,要经常和孩子进行沟通,不要认为孩子吃饱穿暖就行,把学习的事情全部交给学校。有时孩子犯了错误,不要动不动就打骂,要了解自己孩子的想法,要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帮助他们改掉不良习惯。
现在,部分家长由于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认识不到孩子学习的重要性,早早让孩子辍学外出打工挣钱,其实许多学生走上社会后由于知识的不足,能力有限,不得不靠苦力来维持生计,他们的知识水平低,会严重地影响下一代,甚至几代的发展。
同时,家长们应该意识到,故意指使或不闻不问让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送孩子上学,完成义务教育,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了孩子们的未来,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零辍学率,为孩子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三
家长朋友们:
您好!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XXX县XXX小学教育工作的倾情关心和支持!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大计、贵在优学。近年来,在XXX县政府政府、XXX县教育局大力支持下,XXX小学不断创新教育管理、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整合教育资源,教育教学成绩稳步提升,为了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1、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教育脱贫是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控辍保学则是拔掉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
什么是“控辍保学”?“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2、要充分认识父母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送子女上学是每个父母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不送6—15周岁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对于您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您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3、要充分认识全社会在控辍保学中的责任和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政府和部门、其父母和监护人、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义务教育实施中的责任都作了明确规定。对镇办、村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劝返疑辍学生复学进行了重点强调,并要求对劝返未果的学生家长依法实施起诉。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采取吊销许可证、降级降职、罚款罚没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办法处理。
家长朋友们,控辍保学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政策学习,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与社会各界联动形成合力,积极营造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子女培养成尚学兴家的栋梁之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四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为什么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义务教育必须要求孩子到校学习呢?因为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全民素质,进而利于国家人才储备,提高基础科研水平,增加国家实力。教育不仅能改变个人的命运,而且决定着国家的未来。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一、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就是控制学生辍学,加大治理辍学工作力度,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就读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二、义务教育对学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三、对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不送或拒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系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四、控辍保学家长应尽什么义务
(一)家长要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提高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
(二)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四)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主动开展家校联系活动、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德行表现,防止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
(五)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关注子女身体健康。
(六)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教育子女。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五、控辍保学孩子应享有什么权利
(一)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二)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家长朋友们,国家尚且如此关心我们孩子的教育,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关心他们、不支持他们呢?是呀,只有让孩子努力读书,读好书,我们才无愧于孩子,无愧于社会。家长作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应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家长们要做到坚决不让孩子辍学,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的学业,让他们茁壮成长。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和学校共同努力,携起手来引领孩子们走向成功之路,不让每一个孩子辍学。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五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自觉送孩子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自己孩子的未来着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的意义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可以有效提高全民素质,进而利于国家人才储备,提高基础科研水平,增加国家实力。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为了社会建设的需要,为了我们的下一代能生活得更美好。
学校为了“控辍保学”,做了大量的工作: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
积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法制的高度来认识义务教育的重要性。
2、组织落实,明确责任。
为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管理网络,层层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经常利用班会、升旗仪式、班级群、公众号、板报等形式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理想,鼓励学生从小立志读好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4、家校携手,定期沟通。
学校定期召开线上线下家长会,指导家长正确看待学习和就业的关系,提高家长的思想觉悟和教育水平,从而对“控辍保学”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5、高度关注,特殊关爱。
学校高度关注“建档立卡贫困生”“暂困生”给与特殊的关照。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全员导师”的帮扶活动,用真诚的爱心消除特殊学生的心理压力,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该怎么做
1、家长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自觉执行,配合学校支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2、家长不能按时送子女入学、对子女中途辍学不采取积极措施导致子女辍学或阻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3、学生有特殊原因需申请休学的,由家长持医院证明,病历本和相关费用收据(复印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方可休学。
4、学生如果需要转学,家长必须及时办理转学手续,保持人籍一致。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由转出学校开具学籍证明。
5、国家也针对家庭贫困的子女出台了相应的帮扶政策,XXX小学也将从政策上,生活上,学习上为您的孩子提供帮助和指导。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六
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一、春节期间要密切关注子女思想动向,预防孩子辍学。
家长朋友们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多与孩子交谈,了解孩子思想动向,一旦发现有厌学、辍学想法的,及时做好孩子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双向发力,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春节过后,家长和亲友坚决不能带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外出务工。
二、树立较强法律意识,充分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或不制止适龄子女辍学都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以上四条法律,明确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家长监护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放任孩子辍学违反相关法律,政府部门将会实施依法控辍保学,对家长进行处罚,甚至向法院起诉,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
三、不让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将会减少家庭的希望
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党和国家政策非常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有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有营养改善计划补助。党和政府不会让任何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辍学,升入大学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各类奖助学金……总之,家长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
各位家长朋友,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不让每个适龄孩子辍学,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请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让孩子学知识、长本领、健康成长,共同为孩子创造美好的明天!
最后,预祝各位家长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七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也是家庭之大计!家庭的未来在孩子,孩子的未来在教育。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持续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马上就要全面开学,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一、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采取吊销许可证、降级降职、罚款罚没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办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请您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牢固树立“保证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保证子女顺利毕业完成义务教育”的意识,随时关注关心子女身心健康,做好子女的思想教育工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外出务工。
二、教育有方、大有可观
(一)积极配合学校共同管理教育好孩子。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召集的家长会,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劳动、生活、学习情况及品德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放假期间或周末时间子女的思想动向和安全工作,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新学期开学季,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想法,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并主动将孩子按各学段开学返校时间将孩子送回学校,杜绝孩子辍学。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功、成才保驾护航。
(二)要为孩子的学习成长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作为父母要以身作则,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孩子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特别是手机的管理管控),助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保证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要高度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作为孩子人身安全的法定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经常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关心孩子的身体状况,促使孩子以健康的体魄、优良的学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成为家庭的希望,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穷不抓教育穷根难除,富不抓教育富难长久。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子女培养成尚学兴家的栋梁之才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让我们共同一道,为了孩子美好的明天携手共进!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八
家长朋友:
您好!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父母不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有田不耕仓库虚,有书不读子孙愚”。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人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能够成才。只有让孩子好好读书,读好书,他们的人生才能更加丰富多彩。我们才能无愧于孩子,无愧于社会。
“疫”后归来,从“心”开始,希望家长们都能做到关爱孩子,及时和孩子做好沟通,坚决不让孩子辍学,让孩子完成自己的学业。
祝您的孩子学业有成!祝您的家庭万事如意!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九
尊敬的家长: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您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师者父母心,老师也和您一样,殷切期望孩子茁壮成长,成为国家栋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父母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一、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二、如何做好“控辍保学”?
1、依法控辍
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强师生、家长法识。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对经教育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监护人,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加强对中小学生在校生外出打工的监控,协调有关部门打击阻碍入学,使用童工等违法行为。
2、管理控辍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完善控辍保学工作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严禁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学业的唯一标准。严格学籍管理,抓好转出转入各个环节,杜绝因管理不善引发学生辍学。
3、质量控辍
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采取积极有效教育方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取得进步,真正使学困生进得来,留得住,遏制学生由于厌学而辍学的倾向。
4、安全控辍
继续改善办学条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改善学校环境,确保学生不因学校办学条件差和安全无保障而辍学。
5、扶贫控辍
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的扶助力度,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大力倡导关爱互助精神,为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人文关怀,确保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三、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于您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入学、不上学、失学辍学的违法行为,公安及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您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应当协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诚、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诚,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四、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有何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五、《义务教育法》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有何规定?
《义务教育法》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
六、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个人可以怎样处罚?
《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停止营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七、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享受教育是每个孩子应有的权利。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为孩子正常享受教育而做出努力。控辍保学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十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万象更新,福兔迎春。新学期,新梦想,新希望!感谢您在过去一年对我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新的学年,期待您一如既往同我们携手共进。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1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作为家长要学法、懂法、守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个父母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第六十条规定:“违反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根据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不送或拒送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属违法行为,适龄儿童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也是违法行为。违法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真诚希望您高度重视,履行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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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合作,凝聚合力
作为家长要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召集的各项活动,主动配合家校联系活动,及时反馈子女在家中的各方面表现,支持学校教育工作。同时要密切关注放假期间或周末时间子女的思想动向和安全活动,坚决阻止未成年子女过早流入社会或假期外出打工,减少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防止返校后无心上学等不良现象的出现。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想法,要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并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主动按开学返校时间将孩子送回学校,防止孩子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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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循善诱,严爱相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第一任老师,就必须为自己的孩子负责、替孩子的未来着想,为孩子的人生掌舵引航。要注重教育方式方法,不能简单粗暴。要循循善诱,严爱相济,注重言传与身教相结合,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定期了解自己孩子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传承弘扬良好家风。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和激励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激发孩子的学习积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当好“称职”的家长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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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作则,营造环境
作为父母要以身作则,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对孩子的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健康管理管理管控,助力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言传重于身教,做好孩子的榜样,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要多关心子女,鼓励子女刻苦学习,让孩子学知识、长本领,有能力、有作为。
如果放任孩子辍学,今后步入信息时代、科技时代的社会将会寸步难行,更可能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虚度光阴,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邪路,造成孩子的悲剧、家庭的悲哀。因此,督促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支持孩子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深造,是每一位家长不可推卸的责任。
古话说“有田不耕仓库虚,有书不读子孙愚”。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在即,请您一定要把未完成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送到学校就读。让我们携起手来,关心、关切、关注孩子的成长,共同为孩子绘就美好蓝图,实现美好梦想护航!
最后,祝您万事如意,生活愉快!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十一
各位同学及家长朋友:
你们好!
首先,祝愿同学们度过一个充实、愉快的寒假及春节假期。同时,也感谢家长朋友们对全县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同学们,珍惜美好时光,不负韶华。希望你坚决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坚定目标,不要迷失自我。
同学们近段时间看见务工回家过年的哥哥姐姐们穿着时尚、花钱大手大脚、使用高档化妆品和手机时,可能会萌发羡慕之心,但是你们不能只看他们返乡过年时光鲜亮丽的表面,却看不到他们平时在外打工艰苦心酸、挣钱不易的一面。你们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告诫自己要坚决抵挡住这些诱惑,不能迷失自我,更不要想着过完年就出去闯荡。同学们,如果你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你能做什么?打工还是创业?打工没文凭,你能做什么样的工作?能挣多少钱?能住在多大的出租屋里?若自己创业?你有资本吗?有技术吗?如果这些你都没有,你永远过不了你想要的生活,实现不了你的愿望。你们不能错过现在这一最佳的读书、学习时光,在该读书的年龄不读书而选择早早地流入社会是注定会失败的,是没有出路的。
二要努力学习,才能改变命运。
同学们,读书依然是你们追求进步、改变处境的最好出路。如果现在不读书,将来就会成为“新时代的文盲”,必定适应不了新时代对高素质公民的要求。现在的就业岗位和发展形势对文凭和能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连初中都没毕业而要想找一份好的工作,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唯有读书,我们未来才有希望。我们要坚决做到“该就学的一个不能少,已入学的一个不能跑”,安心在校读书,学习知识,储备本领,为将来成人成才,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奠定基础。
三要远离“早恋”,拒绝“早婚”。
“早恋”“早婚”危害极大,同学们要用理性抵挡住“早婚”“早恋”的诱惑,要深知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知识,不让自己的未来在遗憾、悔恨中度过。
家长朋友们,为继续做好家校共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真诚向您致信,希望得到您更大的支持和配合。
一要切实履行职责。
家长要对孩子负责,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主动担当,履行好家庭教育工作的主体职责,切实当好“称职”家长或监护人。
二要关注子女动向。
开学前,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以及外出打工的想法,请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双边教育工作,有效防止孩子辍学。
三要知晓政策法规。
党委政府控辍保学的决心大,行动坚决,依法控辍保学工作长期坚持。家长不履行法定职责,放任孩子辍学,政府部门将会实施依法控辍保学,对家长进行处罚,甚至向法院起诉,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家长朋友们,要坚信唯有送子女进校读书,通过教育才能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党和国家政策非常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对于困难家庭学生还有生活补助,农村学生有免费的营养午餐;不会让任何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辍学;各年级学段均有各类补助;就读大学期间,有无息助学贷款,有各类奖助学金等。总之,家长要打消子女升学会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顾虑,相信国家的优惠政策。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穷不抓教育穷根难除,富不抓教育富难长久。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把您的子女培养成才!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
预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小学控辍保学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十二
各位同学及家长朋友:
首先感谢同学们阅读这封公开信!寒假即将结束。同时希望同学们关注、思考以下问题。
1
做有定力的自己。
当看见某些打工回家过年的哥哥、姐姐穿着打扮时尚、花钱大手大脚、用高档化妆品和手机时,同学们要擦亮眼睛看到他们在外打工心酸和苦累。告诫自己一定要抵挡住这些诱惑,且不能迷失、动心和羡慕,更不能有不如趁放假就出去打工闯一片天地的想法。在该读书的年龄不读书而选择流入社会是注定会失败的,错过现在的最佳读书时机,也许将来会一事无成,无限悔恨但也无济于事。
2
做有方向的自己。
现在任性不读书,就会成为新时代的新文盲。我们要清醒的意识到:读书是改变我们命运的最好方式,读书能让一个人的未来有无限的可能性。在校读书的日子不免是清苦难熬的,有些课堂也许是枯燥无味的,但坚持就是胜利的道理我们永远也无法推翻。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安心在校读书,学习知识,储备本领,为将来成人成才、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奠定基础。我们要让在校读书成为我们人生最美好的回忆,要为自己比别人能读书、能成才感到自豪和庆幸。
3
做爱学习的自己。
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我们必须完成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能辍学在家,不能辍学打工,要乐于在校学习,不然就违反《义务教育法》。你辍学,家长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吃官司。希望同学们不要“坑爹坑妈”,新学期开学平安、按时返校读书,做到“一个不走”“一个不少”。
其次感谢家长朋友们对XXX教育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我们提出以下建议,需要家长们关注、重视、支持和配合。
1
严格履行监护人监管职责。
家长要对孩子负责,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如果放任孩子辍学,孩子可能与社会闲杂人员混在一起虚度光阴,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邪路,造成孩子的悲剧、家庭的悲哀、社会的祸害。因此,督促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支持孩子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深造,摆脱贫穷与愚昧,是每一位家长不可推卸的责任。
2
落实控辍保学的责任担当。
党和政府控辍保学的决心非常大,行动非常坚决,依法控辍保学更是会长期坚持。监护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放任孩子辍学就会违反《义务教育法》,政府和法律部门将会实施依法控辍保学,追究家长法律责任,对家长进行处罚,甚至向法院起诉进行开庭审理。
3
感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党和国家正在打一场脱贫攻坚战,扶贫先扶智,我们要靠读书、靠教育来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现在党和国家政策非常好,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免学杂费,小学寄宿制和初中困难学生有生活补助,农村学生有免费的营养餐。党和政府不会让任何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辍学,升入高一级学校更是有绿色通道,有无息助学贷款,有各类奖助学金……总之,家长要打消子女升学顾虑,不要担心子女读书会造成家庭负担,“不怕读不起,就怕考不上”。
最后,预祝大家新春快乐!祝同学们寒假愉快,学业有成!祝家长们身体健康,万事如意!